招标
年产5万吨特种PVA树脂项目无损检测服务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350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7/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年产5万吨特种PVA树脂项目无损检测服务一标段招标公告
年产5万吨特种PVA树脂项目无损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川维化工公司年产5万吨特种PVA树脂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以《关于川维化工公司5万吨/年特种PVA树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中国石化计〔2024〕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年产5万吨特种PVA树脂项目无损检测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重庆市长寿区维江路36号。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350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川维化工公司年产5万吨特种PVA树脂项目无损检测及相关技术服务。主要项目包括射线照相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磁粉检测(MT)、液体渗透检测(PT)、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相控阵超声检测(PA)、射线检测守护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TOFD)及以上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CG)及以上且辐射安全许可证及以上
即: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或综合检验机构或检测机构),获准从事CG-常规检测、TOFD-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PA-相控阵超声检测的特种设备检测工作
②辐射安全许可证。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或天然气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以下证书,并具备相应业绩:
①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Ⅱ级及以上、超声波检测(UT)Ⅱ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
②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③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或天然气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以下证书,并具备相应业绩:
①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Ⅲ级、超声波检测(UT)Ⅲ级从业人员资格;
②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③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或天然气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安全培训合格证书;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或天然气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 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7月16日 18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 18 时00 分 。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且不退还标书款)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8月7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长寿区维江路36号;
邮编:401220;
联系人:魏顺清;
电话:023-68975065;
电子邮箱:weisq.swnl@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76号锐创中心办公楼10层;
邮编:430081;
联系人:李智,聂玲;
电话:027-59972035;
电子邮箱:niel500@sinopec.com。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招标办(设备工程部)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刘建红023-68976131 | 电子邮箱 | liujianhong1108@dingtalk.com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邀请书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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