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后勤物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结果公告
金额
178.9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5/0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000-73022
预算金额178.97万元
招标联系人-0415-227706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邢佳新0415-3880888
中标公司辽宁厚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78.9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0000-73022

项目名称: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后勤物业和人力资源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后勤物业和人力资源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厚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经山街739号

中标(成交)金额:1,789,779(元)

评审总得分:92.2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后勤物业和人力资源服务

服务类

名称: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后勤物业和人力资源服务(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1、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包括机关办公楼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和外来人员接待工作;机关食堂(早餐、中餐)食品加工制作、就餐保障工作;管理区域内的电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服务和零星杂修工作。 2、后勤物业服务 负责提供职工食堂食品采购工作。其中就餐人数260人,每月平均就餐天数22天,每天每人采购主、副、调料、食品费用为15.00元(含税)。

服务要求:现拟对机关楼后勤物业和人力资源服务进行采购,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机关办公楼位于振兴区兴五路28-1号,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执行局坐落于振兴区沿江开发区P区,建筑面积为1080平方米;浪头人民法庭坐落于浪头镇中和村,面积6300平方米(含绿化园区)。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1+2模式,在预算不变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两年。

服务标准: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博、任爽、孙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后勤物业和人力资源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00W以内收取成交金额的1.5%,100W-500W收取成交金额的0.8%。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1,31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              

联系方式:  0415-2277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联系方式: 0415-3880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佳新           

电 话:0415-38808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1.9X改-竟磋-(服务)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后勤物业和人力资源服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后勤物业和人力资源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厚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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