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73022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后勤物业和人力资源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后勤物业和人力资源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厚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经山街739号
中标(成交)金额:1,789,779(元)
评审总得分:92.2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后勤物业和人力资源服务
服务类
名称: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后勤物业和人力资源服务(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1、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包括机关办公楼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和外来人员接待工作;机关食堂(早餐、中餐)食品加工制作、就餐保障工作;管理区域内的电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服务和零星杂修工作。 2、后勤物业服务 负责提供职工食堂食品采购工作。其中就餐人数260人,每月平均就餐天数22天,每天每人采购主、副、调料、食品费用为15.00元(含税)。
服务要求:现拟对机关楼后勤物业和人力资源服务进行采购,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机关办公楼位于振兴区兴五路28-1号,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执行局坐落于振兴区沿江开发区P区,建筑面积为1080平方米;浪头人民法庭坐落于浪头镇中和村,面积6300平方米(含绿化园区)。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1+2模式,在预算不变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两年。
服务标准: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博、任爽、孙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后勤物业和人力资源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00W以内收取成交金额的1.5%,100W-500W收取成交金额的0.8%。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1,31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
联系方式: 0415-2277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联系方式: 0415-3880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佳新
电 话:0415-38808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1.9X改-竟磋-(服务)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后勤物业和人力资源服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后勤物业和人力资源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厚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