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州市长乐区鹤上中学校服货物类采购项目
金额
12.9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82]byzb[gk]2022011-1
预算金额9.43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福州仙籁缘服饰有限公司12.93万元
中标联系人余明国0591-83541713
公告正文
交易项目编号:[350182]BYZB[GK]20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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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4
    合同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鹤上中学校服货物类采购项目 2022-12-08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鹤上中学

乙方:福州仙籁缘服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BYZB[GK]2022011-1的福州市长乐区鹤上中学校服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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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国别
(地区)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7030101 制服 夏季运动套装 仙籁缘 874(套) 108 94392 国内 中国 定制
1-2 A07030101 制服 春秋运动套装 仙籁缘 874(套) 148 129352 国内 中国 定制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贰拾贰万叁仟柒佰肆拾肆元整(¥223744.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每年新生入学后,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个日历日内完成新生测量,4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供货。;

4.2交付地点:福州市长乐区鹤上中学;

4.3交付条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执行标准 执行标准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 836-2015《学生服装》等标准。 校服不得使用有毒、过敏的染料、化学用剂、辅料与配件,配有纽扣的每套校服应配备备用纽扣大小各一粒,校服配件不易脱落、破损。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货物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2)到货验收: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现场后,乙方和甲方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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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所有服装的颜色及搭配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成品,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个日历日内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向乙方支付100%的货物价款,无质量问题的前提下,统一由家委会代表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一次性付清货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预算为每一年的预估金额,本项目服务合同期限为1年。。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交货(不可抗力除外),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1 %(每日)计算,但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金额的10%。 (4)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5)若乙方不能交货的,乙方应按货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贵校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州市长乐区鹤上中学 乙方: 福州仙籁缘服饰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长乐市鹤上镇仙街村鲤鱼山10号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海潮路145号
单位负责人: 陈满银 单位负责人: 陈玉琴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余明国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0591-8354171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账号: 1502012830010799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2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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