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公司安康电务段安康电务段石柱槽站联锁设备大修器材购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a-akdwd-2024-003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安康电务段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091522224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公司安康电务段安康电务段石柱槽站联锁设备大修器材 购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AKDWD-2024-003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公司安康电务段安康电务段石柱槽站联锁设备大修器材 购置招标人为安康电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制大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柱槽站联锁设备大修铝合金信号机构、复合材料箱盒、组合柜、防雷模块、信号点灯器材、微电子25HZ相敏轨道电路器材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石柱槽联锁设备大修器材购置招标人为_西安局集团公司安康电务段_,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大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包件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所投产品的生产商需具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及相应的生产能力。
3.所投材料设备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4.报价人须提供2021年以来同类物资至少一份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包件内中标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西安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中标物资纳入联合采购目录或配件中心供应目录和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中标结果。
6.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包件2: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所投产品的生产商需具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及相应的生产能力。
3.报价物资中信号机构须具备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
4.所投材料设备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5.报价人须提供2021年以来同类物资至少一份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包件内中标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西安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中标物资纳入联合采购目录或配件中心供应目录和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中标结果。
7.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包件3、包件6: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所投产品的生产商需具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及相应的生产能力。
3.报价物资须具备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
4.所投材料设备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5.报价人须提供2021年以来同类物资至少一份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包件内中标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西安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中标物资纳入联合采购目录或配件中心供应目录和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中标结果。
7.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包件4: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所投产品的生产商需具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及相应的生产能力。
3.报价物资微电子25HZ相敏轨道电路接收器须具备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
4.所投材料设备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5.报价人须提供2021年以来同类物资至少一份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包件内中标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西安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中标物资纳入联合采购目录或配件中心供应目录和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中标结果。
7.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包件5: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所投产品的生产商需具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及相应的生产能力。
3.报价物资中点灯单元须具备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
4.报价物资中信号灯泡需具有由通过CMA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铁标(标准号:TB/T1917-2023)出具2023年以来有效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所投材料设备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6.报价人须提供2021年以来同类物资至少一份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包件内中标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西安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中标物资纳入联合采购目录或配件中心供应目录和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中标结果。
8.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8日 11:10至2024年8月13日 17:30(北京时间)

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组合柜:0元、信号机构:0元、防盗型SMC复合材料箱盒:0元、微电子25HZ相敏轨道电路器材:0元、信号点灯器材:0元、防雷模块: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

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 10:00,地点为陕西安康汉滨区江北大道92号安康电务段三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安康电务段

地 址: 陕西安康汉滨区江北大道92号安康电务段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09152222486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9.其他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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