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审批结果邮寄服务(采购方式论证)公示-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1/1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审批结果邮寄服务(采购方式论证)公示-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来源: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15 17:34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 |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审批结果邮寄服务(采购方式论证)公示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见标讯正文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720.0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六章第五十五条规定:其他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第九章第八十四条规定: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邮政速递属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全资企业。同时根据《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国邮发【2015】1号)和《关于重申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有着工作要求的通知》(局监传【2017】22号)关于国家机关公文的界定及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联合印发的《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三条第(一)项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之第(二)项定义:“带有垄断性质行业服务类采购项目,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如通讯管网、煤气、天然气管道租用和维护、邮政投递等”规定。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审批结果邮寄服务属于国家机关公文寄送业务,因此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承担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供应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疏港大道4号B幢住宅楼1-2层 |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 2021-11-15 至 2021-11-22 |
四、补充事宜
补充事宜 | / |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汪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6755307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6755307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公园路1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8564213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D座1305室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政府采购管理处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0898-68503236;0898-68550219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507室 |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点击下载 |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 点击下载 |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审批结果邮寄服务(采购方式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审批结果邮寄服务(采购方式论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标讯正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72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见标讯正文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供应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疏港大道4号B幢住宅楼1-2层
三、公示期限
供应商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限2021-11-15至 2021-11-22。
四、补充事宜
/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六章第五十五条规定:其他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第九章第八十四条规定: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邮政速递属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全资企业。同时根据《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国邮发【2015】1号)和《关于重申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有着工作要求的通知》(局监传【2017】22号)关于国家机关公文的界定及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联合印发的《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三条第(一)项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之第(二)项定义:“带有垄断性质行业服务类采购项目,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如通讯管网、煤气、天然气管道租用和维护、邮政投递等”规定。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审批结果邮寄服务属于国家机关公文寄送业务,因此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承担
六、单一来源论证委员会意见
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系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审批结果的相关文书资料按《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国邮发[2015]1号)的规定,系“国家机关公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八十四条规定: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属于邮政企业。且海南省的邮政企业仅有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海南省分公司一家企业。根据《关于重申国际机关公文寄递管理有着工作要求的通知》(局监[2017]22号)关于国家机关公文的界定及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联合印发的《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三条(一)项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及第四条第(二)项:“带有垄断性质行业服务类采购项目,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如通讯管网、煤气、天然气管道租用和维护、邮政投递等”规定。因此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承担。
论证委员会专家名单:王仲川、许彩霞、邓赛珍、邝文琼、唐镇乐
七、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储慧 项目联系电话:0898-66755307
采购单位名称: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98-66755307
采购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公园路1号
代理机构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8564213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世贸东路世贸中心D座1305室
财政部门联系人:政府采购管理处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0898-68503236;0898-68550219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507室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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