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铁璟城一期精装修工程一标段项目项目范围内的水电安装材料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建七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深铁璟城一期精装修工程一标段项目项目范围内的水电安装材料采购
中建七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铁璟城一期精装修工程一标段项目
水电安装材料采购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cscec2023110600001072104
招 标 人:中建七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日期: ****年**月**日
****年**月**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招标编号 | cscec2023110600001072104 |
2 | 招标单位 | 中建七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4 | 工程概况 | (1)工程名称:深铁璟城一期精装修工程一标段项目 (2)工程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北部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6.6万平方米 (4)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
5 | 招标内容 | (1)招标范围:中建七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铁璟城一期精装修工程一标段项目项目范围内的水电安装材料采购; (2)招标模式:公开招标 (3)质量要求:合格 (4)报价模式: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方式 (5)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A.在甲方审核确认后30日内,支付已供合格货物价款的 70% ; B.供货完成,甲方审核确认后30日内,支付已供合格货物价款的 80% ; C.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分供最终结算办理完毕后,30日内付至分供最终结算价款的 100% 。 (6)投标人要求:具有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资质,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市场准入许可要求。 |
6 | 报价模式 |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单价包括物资款、运输费、税金(增值税专用材料发票13%)、管理费、利润、包装费、保险费、装车费、卸车费、过江过路过桥费以及其他运抵至承包人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 |
7 | 投标形式 | 采用网上投标和纸质投标相结合的方式 |
8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 |
9 | 投标文件要求 | 编制和签署完毕的投标文件逐页扫描为PDF格式后上传至云筑网指定位置 |
10 | 评标方式 | 云筑网线上评标 |
11 | 投标保证金 | 无 |
12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书递交后30天内有效 |
13 | 现场踏勘 |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 |
14 | 发标时间 | 具体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 |
15 | 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 (1)网上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具体以云筑网设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纸质标书递交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如需) (3)递交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2883号中建七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16 | 开标时间 | 以云筑网实际开标时间为准 |
17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郑飘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电话:15238169073 现场负责人(图纸及技术答疑)电话:张琳 18671787806 |
18 | 中标数量 | 根据采购管理办法要求:中标单位数量要小于投标单位数量(公开招标时中标供应商数量为“n”,当n<3的时候,投标供应商数量须满足2n+1,当n≥3的时候,投标供应商数量满足n+3即可) |
19 | 其他说明 | 见第二章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招标原则
集中采购招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科学评估,规范运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 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1.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
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七局下属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三)合格的采购范围和交易方式
1.招标结束后,向各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企业凭《中标通知书》按照中标价格签定具体采购合同。
2.供货和结算方式:中标单位根据合同供货,定期办理结算。
3.供货过程中,如发现中标单位实际不具备供货条件,或所供应材料不符合相关质量要求,招标单位可终止与该中标单位合作。
(四)合同文本采用使用招标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供货合同将以此招标文件为基础签订,凡参与投标的单位皆被视为认可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所有条款,并被视为投标单位已把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所有条款综合考虑在自己的投标报价中。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无权调整条款,否则被视为中标单位放弃中标资格,招标单位与备选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特别提醒:招标文件后附招标单位合同文本(附件),请投标单位认真仔细阅读,一旦中标不得再提出异议。
二、招标说明
(一)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
(二)投标费用:分供人应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三)中标原则:本次招标采用云筑网线上评标形式,评标小组根据评标办法编制定标结论,经招标方评标小组成员会签后,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四)招标文件的答疑:如分供人发现招标文件有不清楚的地方或对内容有疑问,要求澄清和解答的,均应在距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通过“云筑网”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招标人应解答分供人提出的问题。
(五)招标文件的变更: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通过“云筑网”发出招标文件变更、补充、修改通知,该类变更、补充、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发起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分供人要澄清的问题而发起的,招标人无义务对变更具体原因予以解释。
三、投标说明
(一)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等要求。
(二)本次投标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投标方式。招标方收取线下投标文件时,将核实投标人是否完成线上投标,未完成线上投标的单位,本次投标作废。
(三)线上投标要点
1.投标人需确认本企业已经在“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拥有唯一的用户名和密码,投标人不能重复注册,请投标人与各推荐单位联系,确认自身企业是否已经注册。
2.投标人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云筑网”,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密码修改、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维护与确认工作。
3.按照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登录“云筑网”进行网上投标文件的提报。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未及时对企业信息、产品信息维护与确认,或者未及时进行网上报价等,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凡参与投标的单位皆被视为认可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所有条款,并被视为投标单位已把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所有条款综合考虑在自己的投标报价中。
(五)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无权调整合同范本条款,否则被视为中标单位放弃中标资格,招标单位可与备选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六)对未中标的单位不做经济方面或其他方面的赔偿,也不做解释,谨对合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使用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
(二)纸质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严格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投标文件封面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投标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
6.投标报价书
7.投标人企业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
8.其他相关文件材料(若有)
(三)网上投标文件组成
1.网上投标报价单,投标单位须在云筑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平台提供的报价单格式完成报价并提交确认。
2.网上投标文件附件,将纸质版标书逐页扫描为PDF格式后上传至云筑网指定位置。
3.分供人应仔细核对网上投标报价单与纸质投标报价单,两者必须保持一致。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与修改。
1.分供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提供文件格式填写。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企业名称、网上注册的企业名称、通过资格审核的企业名称三者应该一致,网上注册企业资料与投标文件企业资料一致,且所有资料都真实有效。
3.纸质投标文件应装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开标时公开启封。封面用A4纸张打印招标编号、分供人名称及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标书密封日期,粘贴在封套上面并加盖分供人公章,并注明“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密封于文件袋中。
5.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6.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码,字迹必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投标文件的目录必须用计算机打字编序,以保证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和投标文件存档需要。
8.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9.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0.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3条”规定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1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盖单位印章。
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五)投标文件其它要求
1.分供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2.所有投标文件均须由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人提交。
3.同一企业的投标报价只允许委托一个被授权人参与申报,一个被授权人只能接受一家企业的委托。
4.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的分供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并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5.装订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使用A4纸装订成册。
6.投标文件应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复印件应清晰、完整。
五 开标评标
(一) 评标依据
1.中建七局建装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二)评标办法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对投标单位标书的符合性、完整性、响应性,投标报价,报价合理性,企业资历、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
(四)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评标程序
1、初步评审
1)招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判定是否为有效投标,形成《符合性审查表》。
2)按照评审给出初步评审结论,如有必要可向投标人发起澄清。
2、详细评审
1)评标。评标小组按评标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评标,并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2)询标。在评标过程中,招评标小组可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程度、招标文件的遗漏事项,或与已知情况有出入的地方向投标人询标。投标人对询标情况记录并确认。
在询标结束后,根据开标谈判结果可选择是否调价。如需要(应视采购标的物及投标报价情况)进行二次调价的,应按详细评审的排名顺序确定一定比例(不得全部进入二次调价)的有效投标人进行二次调价。调价结束后,评标小组成员根据本次投标情况按照评审标准再次进行评标,选取排名第一的单位为拟选中标单位。
(六)废标的基本规定
出现以下情形的,招标小组有权决定投标文件无效,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1.递交投标书的时间已超过规定期限或未送达指定地点,且在开标之前未提供特殊原因经招标小组认可的。
2.没有按要求完成线上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
3.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主要内容、格式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的。
5.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隐瞒误导招标单位的。
6.投标单位或其成员不正当地影响评标工作的。
7.招标文件或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8.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一)中标通知书
1.拟中标供应商公示结束后,中建七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发给中标单位《中标通知书》。如中标人不能履行承诺,采购领导小组有权更改中标人,将以投标人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作为侯选中标人。
2.在拟中标供应商公示结束后的5日内给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电子印章
1.中标单位如尚未办理中建七局电子合同平台所需的电子印章,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2日内,按招标人要求提交电子印章相关资料,办理电子印章,经招标人确认中标单位资料齐全无误且完成缴费事宜后,方可开始合同签订流程。
(二)签订具体采购合同
1.授予合同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项目**采购合同》。如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
1)单方面取消其中标资格;
2)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在中建股份集采平台将其列入 “黑名单”;
3)追究其他相关违约责任。
2.合同的签署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行政印章后生效。
3)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若违背招标文件基本原则,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或对本合同条款提出原则性修改,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
4)招标文件(含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书面答疑文件)均为签订《**项目**采购合同》的依据。
5)招标人在签订《**项目**采购合同》时,有权对工程量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适当的调整。
3.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方。
七 违规和欺诈行为
(一)违规和欺诈行为包括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
2.投标人通过向招标人或评标小组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以他人名义报价、提供虚假证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
5.投标人的其他恶意投标行为或客观上对集中采购活动带来严重不利影响的一切其他行为。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如果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的竞争中有违规或欺诈行为,则有权宣布其投标为废标或中标无效。
(三)如果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在报价竞争和履约过程中有违规或欺诈行为,则有权视其情节在2年内拒绝与其任何合作。
中建七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深铁璟城一期精装修工程一标段项目
水电安装材料采购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内容:深铁璟城一期精装修工程一标段项目水电安装材料采购采购公开招标
(编号: )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一)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盖章) | 组织机构代码 | |||||||||||
企业类型 | □ 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外合资企业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集体所有制企业 □ 独资企业 | 上年度营业额 | ||||||||||
详细地址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
发证时间 | 营业期限 | |||||||||||
生产许 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 许可证号 | |||||||||||
发证机关 | ||||||||||||
被授权人情况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联系 电话 | 传真 | 手机 | ||||||||||
通讯 地址 | ||||||||||||
邮编 | 电子信箱 |
说明:1、本表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部分,务必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2、投标人应保证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与事实有出入,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承诺函
致:中建七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我方所报的单价,已充分考虑了招标文件及合同范本要求中标单位(分供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及风险,由此造成或可能造成的费用我方已包含在报价中。
2.若我单位中标,除非贵单位要求,我方将不主动要求调整合同条款。否则,贵单位可以随时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
3.我方承诺不会因贵方对合同中的招标范围的调整而产生异议。
4.若我单位没有中标,我单位将不要求贵方做任何解释。
5.我单位理解贵单位不以最低投标价为中标价的唯一选择。
6.我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建设工程相关法规,充分综合考虑各类风险,如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完全自愿接受招标方的所有合同条款。我单位保证在供货期间,按照项目需求及时供应符合项目要求的材料,若不能满足要求,愿接受招标方一切惩罚。本次报价我单位已综合考虑各类风险因素的最终报价,我单位承认投标报价中的价格,在供货期间,无论发生任何变化不予调整,一次性报价。
7.质量承诺: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招标单位相关规定供货,确保材料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若因我单位原因出现质量事故或未达到招标单位要求,我单位自愿承担结算额的 5 %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8.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同意本承诺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分供合
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9.我司将以良好的服务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遵纪守法的工作作风做好对项目部的服务,让项目部满意,让贵司满意。
10.我司郑重承诺:我司对招标文件的合同范本条款完全接受和遵守。
11.抗干扰承诺:我单位已经充分了解地方政府及村民等各方面情况,能够独立承担对各方的协调工作,我单位承诺由于协调不力造成的损失由我单位全部承担,与招标单位无关。
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签字)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姓名](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全称】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名称:
姓名: (法人签字)性别:____年龄:_____职务:系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电话)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电话)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中建七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至本次采购期结束为止。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变更合法授权代理人。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
特此声明。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
授权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同时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五)投 标 报 价 书
致中建七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在认真研究深铁璟城一期精装修工程一标段项目水电安装材料采购招标文件后,我公司综合考虑各类风险因素,根据图纸及招标范围,结合企业情况自主报价,报价中已包含招标范围中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报价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工程量 | 增值税率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合价(元) |
公区灯具 | |||||||
1 | LED可调式射灯 | LT.1 7W 3000K | 套 | 607 | |||
2 | 磁吸轨道10珠射灯 | LT.2 10*2W 3000K | 套 | 140 | |||
3 | 磁吸轨道5珠射灯 | LT.3 5*2W 3000K | 套 | 1009 | |||
4 | LED灯带 | LT.4 FSL软灯带 20W/米 3500K | 米 | 1688 | |||
5 | 24V恒压驱动 | 外置式24V 恒压驱动300W | 个 | 29 | |||
6 | 24V恒压驱动 | 外置式24V 恒压驱动200W | 个 | 24 | |||
7 | 24V恒压驱动 | 外置式24V 恒压驱动100W | 个 | 173 | |||
8 | 成品软膜灯条 7.2W | LT.8 7.2W/m 3000K | 米 | 150 | |||
9 | LED可调式射灯 | LT.5 15W 3000K | 套 | 67 | |||
10 | LED下照射灯 | LT.6 3W 3000K | 套 | 347 | |||
11 | 安全出口灯(单面) | 套 | 186 | ||||
12 | 安全出口灯(双面) | 套 | 15 | ||||
13 | 单向疏散指示灯 | 套 | 6810 | ||||
14 | 竖井壁灯 | 套 | 345 | ||||
15 | 荧光灯 | 单管日光灯 LED,1x18W | 套 | 45 | |||
16 | 玻璃罩LED吸顶灯 | LED,13W | 套 | 165 | |||
17 | 玻璃罩吸顶灯 (壁装) | LED,14W | 套 | 675 | |||
18 |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 HZ-ZFZC-E5W-LX/G 平时不点亮,应急点亮时5W,400lm | 套 | 735 | |||
19 | 楼层灯 | LED,1W,DC36V,不锈钢面板,金属后盖板,厚度不大于10mm,长度大于360mm | 套 | 195 | |||
户内灯具 | |||||||
20 | 嵌入式无边框 调角射灯 | L-1 8W 26° 3500K | 套 | 5832 | |||
21 | 嵌入式无边框 调角射灯 | L-1a 10W 26° 3500K | 套 | 6109 | |||
22 | 嵌入式无边框 调角射灯(自带感应) | L-1b 8W 26° 3500K | 套 | 999 | |||
23 | 单头射灯 | 明装 L-2 12W 33° 3500K | 套 | 2055 | |||
24 | 双头射灯 | 明装 L-2a 14W 33° 3500K | 套 | 1333 | |||
25 | 泛光灯(直下式) | L-3 20W 120° 4000K | 套 | 1000 | |||
26 | 集成吊灯照明 | L-4a CDN-J011/YB | 套 | 333 | |||
27 | 集成吊灯照明 | L-4b CDN-J011/YB | 套 | 333 | |||
28 | 集成吊灯照明 | L-5 CDN-300G-87-FJ | 套 | 1000 | |||
29 | 暖风机 | 台 | 1000 | ||||
30 | LED灯带 | 嵌入式,FSL软灯带 20W/米 3500K | 米 | 21155 | |||
31 | 24V恒压驱动 | 外置式24V 恒压驱动300W | 个 | 667 | |||
32 | 24V恒压驱动 | 外置式24V 恒压驱动200W | 个 | 667 | |||
33 | 24V恒压驱动 | 外置式24V 恒压驱动100W | 个 | 1389 | |||
34 | 一键总开关 | 5TA14113NC07 | 个 | 667 | |||
35 | 单联单控照明开关 | 5TA14113NC07 | 个 | 1687 | |||
36 | 双联单控照明开关 | 5TA14213NC07 | 个 | 465 | |||
37 | 三联单控照明开关 | 5TA14313NC07 | 个 | 899 | |||
38 | 单联双控照明开关 | 5TA14133NC07 | 个 | 667 | |||
39 | 双联双控照明开关 | 5TA14233NC07 | 个 | 1333 | |||
40 | 三联双控照明开关 | 5TA14333NC07 | 个 | 5444 | |||
41 | 暖风机开关 | 个 | 1000 | ||||
42 | 安全型五孔电源插座 | 5UB14143NC07 | 个 | 12108 | |||
43 | 防溅型五孔电源插座 | 5UB14143NC07+5UH15573NC01 | 个 | 4000 | |||
44 | 安全型智能可移动电源插座 | 5UH66211NC05+5UB66112NC04 | 个 | 667 | |||
45 | 安全型带USB充电五孔电源插座 | 5UB14713NC07 | 个 | 3389 | |||
46 | 安全型五孔带开关电源插座 | 5UB14243NC07 | 个 | 667 | |||
47 | 感应夜灯 | 个 | 1500 | ||||
48 | 空白面板 | 个 | 2000 | ||||
49 | UPVC排水管 | DN50 | m | 3977 | |||
50 | UPVC排水管 | DN75 | m | 839 | |||
51 | UPVC排水管 | DN100 | m | 1431 | |||
52 | 存水弯 | DN32 | 个 | 825 | |||
53 | 存水弯 | DN50 | 个 | 3017 | |||
54 | 伸缩节 | dn50 | 个 | 1051 | |||
55 | 伸缩节 | dn75 | 个 | 220 | |||
56 | 伸缩节 | dn100 | 个 | 378 | |||
57 | 角型阀 | DN15 | 个 | 3600 | |||
不含税价合计(元) | |||||||
含税价合计(元)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投标人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
合同编号:JZSH-STJC-B004/2023
深铁璟城一期精装修工程一标段工程
水电安装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购货方): 中建七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水电安装材料 采购合同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乙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 工程所需的 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货物及数量
1.货物的名称、数量、品牌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价格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品牌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暂估数量 | 生产 厂家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合价(元) | 备注 |
提示:1、本表内容可根据需要自行修改; 2、若材料种类较多,可将明细表单列,作为合同附件,详见附件** |
2.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3.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合同总金额暂定(含增值税)为:¥: ,金额大写: 整;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增值税为:¥: 。供货数量、时间和地点以甲方需求计划为准,结算数量为甲方实收合格数量,甲方有权对合同中的数量和交货时间做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当乙方供货量达不到以上暂估数量时,乙方不得以供货数量不足作为索赔的理由。
4.乙方负责运输(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合同价款中已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税金、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过江过路过桥费、以及其他运抵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需要经安装、测试、调试才能满足本合同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的,已包括了安装、测试、调试直至满足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支出。本合同的总价为暂估价,甲方有权调整合同中材料计划或材料数量,材料计划和数量的调整,不影响本合同单价及其他条款的执行。
二、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本合同项下的供应材料均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 (编号)及行业标准 (编号)。
2.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材料均应符合设计规范_____以及图纸_______的要求。
3.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4.
三、质量保证期
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
2.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维修、更换等服务。乙方必须在接获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后 24 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乙方在 24 小时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将有质量缺陷的货物进行维修、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贯穿于施工前后的整个过程及工程完工后的保修期内。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质量缺陷的材料,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后,乙方应立即予以无偿更换并赔偿因质量问题给甲方及工程造成的损失。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要求,甲方或工程业主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以较高者为准)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得到补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后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
4.质量保证期后乙方仍应承担售后服务。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或工程业主提出书面要求后 24 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本工程项目业主满意。
四、交货方法、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1.交货地点: ,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的供货通知所要求的规格、数量、时间,供应甲方合同明细中要求的合格物资并运输和卸入指定地点,否则甲方可以在不需要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将乙方的保证金扣除,并有追索其他损失的权利。
2.交货方式: 甲方指定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和 ***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共同负责签字验收。甲方如要求变更验收签字人,应在交货前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交货时,需随车附带货物的 等资料提交给甲方;若未提交,甲方可拒收,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3.验收完成后,项目材料部门组织办理材料入库手续。入库手续办理完成,双方均无异议后,由材料部门出具收货单,双方授权人员在此单据上签字,作为最终结算办理的依据。
4.交货日期:以甲方 ** 通知为准,以物资实际运送到合同指定地点并由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日期为乙方的实际交货日期,并以此来确定是否构成逾期交货。
5.按甲方需用计划的要求,将本合同约定的材料保质、保量(乙方应具有应对施工高峰期和汛期的应急措施)、及时、齐备配套地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
6.乙方应全方位保证并满足甲方的材料需要,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停止供货并将产品出售给其他购货单位。
7.乙方应以最适宜保护物资性能、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包括外观、性能等方面)、数量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应遵守当地政府、建设单位、甲方有关现场的通道、保安、通行证的发放以及同类项目的一切法律及规定;并应遵守可能由当地政府颁发的有关物料运送现场的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同时,乙方不得以不清楚工地现场的情况为借口而要求延长交货期限。
9.乙方供应物资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需要使用前预计足够时间(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运抵现场,以确保甲方负责施工的工程竣工工期不会出现任何延误。
10.乙方必须配合工程需用物资计划,物资计划会在工程进行中不断修订,乙方仍须在修订后的计划时间内,及时供应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物资。
11.乙方不得将甲方所制定的物资需用计划的更改作为要求索赔的理由。
12.乙方必须按甲方随时发出的通知要求的日期进行交货,若未按甲方规定时间交货,乙方将负责因此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核减乙方供应量直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13.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甲方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配备符合国家规范的安全设备及劳保用品,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4.乙方在施工现场须配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三宝一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触电保护器)由甲方统一采购、统一发放和统一管理,费用由甲方代付代扣。
15.乙方进入甲方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货款的结算及支付
1.中间结算
(1)乙方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报送中间结算申请,随附中间结算申请书、中间结算计价表等支撑性材料,中间结算在乙方上报后由甲方根据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审批完毕后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支付。
(2)甲方在收到乙方报送申请后,需进行审核确认。甲方在进行审核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对,乙方收到通知后7日内不参加核对,以甲方单方审核结果为准,作为当期货款支付的依据。甲方未予审核并书面确认的,不能视为甲方对其的默认。
(3)中间结算仅为中间付款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对双方不产生任何合同价款确认方面的约束力,且并不视为因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的确认。
下列情况不予计量:
(1)与甲方申请规格不符的;
(2)发货单/交货单填写不全或者发生涂改的;
(3)货到现场后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
(4)超过甲方申请数量的;
(5)因乙方原因被退货的;
(6)使用后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能证明该质量问题是由现场工人原因而产生的除外);
结算方式:以实际购货数量乘以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2.最终结算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履约完毕后一个月内,向甲方上报书面的最终结算申请书,并随附结算书以及任何必要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乙方报送甲方不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视为未报送结算。最终结算在乙方上报后由甲方根据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甲方审批完毕后出具结算定案表,该定案表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并乙方盖章后生效,作为最终结算支付依据,否则不发生结算的效力。
(2)乙方未按时提交结算书、结算资料不符合要求或未在甲方通知后7日内前来办理结算事宜的,甲方有权根据现有资料单方办理结算并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乙方合同中约定的电子邮箱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联系地址,邮件送达时(包括邮政特快专递被乙方拒收的,拒收时即视为送达)即视为乙方认可甲方单方办理的结算书,且乙方承担结算价款千分之五的编制费。
(3)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或乙方擅自中止履行合同的,乙方以合同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履行后3日内退场,并在退场后28日内上报结算书,乙方未在期限内上报结算书的,甲方有权单方办理结算。
(4)结算完成后,乙方不得以结算缺陷、漏项、单价错误、工程量错误等任何原因要求甲方追加结算价款或给予乙方赔偿、补偿等。
3.支付
提示:支付条件特别要求,招采重点关注。
1、支付条件中的各支付比例均为上限值,执行过程中均不得超过。
2、钢结构、电梯、电缆、预制构件、定制件等需要提前加工定制类采购合同,可结合市场情况确定支付条件。
3、若承包合同过程支付比例低于70%,则分包(分供)合同过程支付比例执行承包合同过程支付比例;若承包合同过程支付比例高于70%,则分包(分供)合同过程支付比例不得高于70%。
4、若特殊情况项目(如承包合同约定大节点支付),分包(分供)合同拟突破承包合同支付节点和比例,需二级单位决策并报公司备案。
5、以下两种支付方式(按月/按节点),可根据招标定标结果约定一种即可。
(1)支付
方式一:按月支付,支付如下:
A.在甲方审核确认后30日内,支付已供合格货物价款的 70% ;
B.供货完成,甲方审核确认后30日内,支付已供合格货物价款的 80% ;
C.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分供最终结算办理完毕后,30日内付至分供最终结算价款的 100% 。
方式二:按节点支付,支付如下:
A.在甲方审核确认后30日内,按节点支付已供合格货物价款的 70% (提示:支付节点设置不得超过承包合同支付节点)
B.供货完成,甲方审核确认后30日内,支付已供合格货物价款的 80% ;
C.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分供最终结算办理完毕后,30日内付至分供最终结算价款的 100% 。
付款至最终结算价的 %时,乙方应提供结算值100%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可拒绝付款。 在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的备注栏需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认证无误后方可付款,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不予接受,且有权拒绝付款。如因乙方不能按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存在瑕疵而导致付款延期,乙方自行承担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整体工程”指承包合同所约定的由甲方负责建造、实施的所有工程内容和工作。
(2)甲方可以采用网上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理、供应链、信用证、以房抵款或其他合法有效的付款方式,由此产生的贴息费及手续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且,如乙方收款信息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提供收款银行账户等资料错误,导致相关款项无法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充分了解并承诺:本工程业主为 ,甲方的项目资金来源于业主,因此本工程存在因业主原因付款延迟或不足额支付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业主暂停、业主违约以及业主破产等)。乙方与甲方共同承担这一风险,乙方同意接受本合同每一笔款项支付的前提条件之一为:业主向甲方实际支付的本合同项下资金累计比例不低于本合同所需支付款项的累计比例。因业主原因对本项目款项支付延迟或不足额支付的,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延迟本合同款项的支付。
4.发票
4.1 乙方属于以下第 种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
4.2 乙方提供以下第 种发票。
(1)提供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提供税率为 %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4.3 乙方在向甲方申请付款前,应提供与甲方确认付款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发票。若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的义务。如因乙方不能按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而导致付款延期的,由其自行承担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若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乙方在增值税发票作废前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
4.5 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则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乙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4.6 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
4.7 若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应按扣除前的合同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4.8 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甲方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地址:
电话:
乙方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地址:
电话: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 向甲方足额缴纳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第 种 。如未按约定期限缴纳,则本合同不生效。
1.现金担保:乙方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账至甲方指定账户。
2.保函担保: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商业银行保函 。
3.
4.履约保证金的扣罚: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中标后要求调整单价或合同价格的;
(2)不能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的;
(3)不能满足项目质量要求的;
(4)不能满足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
(5)将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的;
(6)因乙方原因未完工退场的;
(7)因乙方原因被发包人要求中途退场的。
5.履约保证金的返还:自开具之日起至工程整体竣工验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最终结算办理完毕并经乙方申请后 90 日内无息退还。如因乙方违约导致扣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七、物资验收
1.甲方有权利对进场的物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乙方必须充分配合。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必须在交货前对材料的品质、规格等作细致的检验,材料到工地现场卸车后,如发现其技术规格、性能与合同或甲方发出的供货单上的规格不符,质量低劣及受损坏等情况,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的规格、质量等级与要求不符,甲方可拒绝接收,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供货,乙方承担重新采购供货的经济支出及对因此造成的甲方及工程损失负责赔偿。
(2)因时间晚于甲方通知乙方的计划进货日期的,乙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延误工期损失及其他因此可能发生的损失。
3.乙方负责提供给甲方所需物资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并由甲方指定负责验收人在收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依据。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24 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变更、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外,乙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误期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在甲方另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的情况下,乙方承担的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由此造成的价格差额,该差额为以下费用之较高者:
(1)当前市场价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2)甲方在接受货物时发生的实际费用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误期违约金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偿。误期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 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计算。
2.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不得将因该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此种转让对甲方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如违反此约定,则乙方需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
3.合同签订后,乙方不能履约或不能全部履约,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4.乙方所交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者甲方另行发给乙方通知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双方协商定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或者不同意利用或者双方对于价格不能协商一致的,乙方应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予以退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等损失;如不能予以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5.对于因乙方运输方式不合理造成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之后货物的损失或丢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余款中扣除,余款不足抵补
损失时,应由乙方补齐差额部分。
7.乙方因物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8.乙方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各类保险、责任自负。
9.乙方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1.其他违约责任
(1)乙方因工程以内或以外原因对外发生的材料采购、机具设备租赁等经济活动,未经甲方授权,均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乙方因以上经济活动引发的付款责任以及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经济纠纷、司法诉讼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每发生一次,乙方承担违约金10万元/次,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甲方通过诉讼/仲裁方式要求乙方承担责任的,乙方除应承担判决或裁决义务外,还应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向甲方支付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可直接依据本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而不需得到乙方的确认。
12.乙方已充分了解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严重性及甲方对造成损失额的举证难度,乙方承诺不可撤销的放弃违约金过高要求调整的权利。
13.若乙方完全履行了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而甲方应按本合同未尽支付价款义务时,甲方按合同条件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对此无权再获得任何其他工期延长或费用、利润的增加。
14.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存在逾期付款行为,乙方给予 90 天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计利息),超过宽限期,未支付部分从宽限期后第 91 天开始(逾期付款之日起)按照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付款利息总额不得超过结算总额的 %。(提示:此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取舍)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供货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严重传染性疾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持续 14 日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终止合同或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知识产权及保密
1.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用等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2.当事人乙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一、禁止转让合同权利或义务
1.本合同中关于管辖权的约定是唯一的,任何一方不得通过债权转让或其它方式对涉及本协议约定事项或与之相关的事项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另行约定或对本协议关于管辖权的约定进行变更,如发生类似情形,该等约定亦属无效。
2.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不得将因本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此种转让对甲方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
3.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转让合同权利或义务,若确需转让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取得合同另一方明确的书面同意意见;
(2)签订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
十二、合同文件接收
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合同双方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联络,并指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1)甲方指定的接收人: ;联络电话: ;电子邮箱:
甲方接收文件的地点: ;邮政编码:
(2)乙方指定的接收人: ;联络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接收文件的地点: ;邮政编码:
2.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在实际变动前提前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无变更通知则按以上地址发送的函件,视为收悉。
3.甲方、乙方双方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其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送达信函的一方可以采用电子邮件、微信、特快专递或公证方式送达,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费用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十三、投诉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甲方管理人员出现吃拿卡要等违规情况,乙方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投诉:电子邮件、电话、纸质资料等 。
电子邮箱:cscec7bjzjjjcb@cscec.com
投诉电话:0371-66357606
邮政编码:450004
投诉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开区第十五大街267号中建七局大厦B座11楼纪检监督工作部
十四、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后,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关于争议的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终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十五、合同效力及份数
1.合同效力:
第一种: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第二种:本合同采用电子签名签署,经双方加盖电子印章后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自动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子签名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认可并接受电子签名,确认该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另行协商。
4.本合同附件____份,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补充约定
十七、其它
本合同所有条款已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对涉及的及双方的责任免除及限制条款已作充分提示和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充分理解并无异议。
本合同附件:
附件1:项目部综合授权书
附件2:委托书
附件3:廉政合同
附件4:授权委托书
附件5:项目疫情防控管理协议
甲 方:(印章) 乙 方:(印章)
住 所 地;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订日期 : 签订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件1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七局**公司
*******项目部综合授权书
建七授权(20**)第**号/建七装授权(20**)第**号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七局****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现向本公司【 项目部】(以下简称该项目)签发授权书,项目部 ***(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就该项目相关事务行使权限:
一、项目部有权行使以下权限:
序号 | 板块 | 授权事项 | 授权权限 |
1 | 总包管理 | 申请开工 | 有权向建设单位申请开工。 |
2 | 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的编制、交底、实施和落实。 | |
3 | 报送工程进度 | 对外报送工程进度计划及调整。 | |
4 | 物资需用计划 | 有权向建设单位报送物资需用计划(适用于工程所需材料由建设单位提供)。 | |
5 | 甲供材过程及质量问题反馈 | 有权就建设单位方供应(控制)的物质,供货过程及质量问题,向建设单位发联系函。 | |
6 | 废旧物资处理 | 有权按公司、分公司确定的方案实施处理废旧物资。 | |
7 | 设计变更、签证、索赔 | 有权向建设单位报送设计变更、签证、索赔报价单(单项索赔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索赔工期在30天内的由项目部审批,超过此权限范围外的需将索赔工作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公司/分公司审批)。 | |
8 | 对外报量书 | 有权编制对外报量书并报送甲方审核。 | |
9 | 付款申请 | 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付款申请。 | |
10 | 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 有权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需经分公司/公司审批通过)。验收合格的,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 |
11 | 工程交付 | 有权组织向建设单位进行交付(需经分公司/公司审批通过后),办理工程移交单。 | |
12 | 撤销保函 | 有权办理我公司对外开立的保函撤销相关工作。 | |
13 | 递交结算资料 | 有权向建设单位递交工程结算书及结算资料(需经分公司/公司审批)。 | |
14 | 应收账款对账 | 有权与建设单位进行对账,将双方应收(付)账款金额核对一致。 | |
15 | 催款单 | 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在存在拖欠工程款时,有权向建设单位发函催收。 | |
16 | 分包(供)管理 | 分包(供)合同管理 | 有权根据公司/分公司授权范围进行谈判,均需报分公司/公司审批签约。 |
17 | 分包(供)合同签证管理 | 分包(供)合同签证接收与初审(单项签证索赔金额在3万元以内,总金额在15万元以内的以项目部为主洽商,结果需报公司/分公司审核,审核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超过需由公司/分公司牵头与项目部共同洽商)。 | |
18 | 分包劳务工人进退场 | 有权确认劳务分包工人进退场。 | |
19 | 劳动力分配计划 | 有权要求分包方按要求配置劳动力。 | |
20 | 现场零星工程指令 | 有权根据需要向乙方签发现场零星工程指令(金额在5万元以内)。 | |
21 | 紧急采购、零星物资采购 | 零星采购:公司权限内,材料类单项采购金额低于10万元,周转料具类单项租赁金额低于5万元,设备类单项采购金额低于5万元。 | |
紧急采购:报公司审核后,项目实施采购。 | |||
22 | 材料、料具、设备进退场 | 有权向乙方发送物资进退场通知单;有权确认材料、料具、设备及退货材料的进退场单据。 | |
23 | 物资发放 | 有权确认有关物资发放的领料单、退货单、混凝土浇灌申请表(不含调拨单)。 | |
24 | 履约整改通知 | 对分包乙方工程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监控和核查,发现问题后,有权通知要求分包乙方进行整改。 | |
25 | 分包乙方处罚 |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不服从管理或违约的分包乙方作出处罚的决定。 | |
26 | 分包乙方结算扣款 | 有权在中间结算和最终结算时扣除分包乙方应扣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采购材料扣款、料具、机械租赁费扣款、项目现场管理费用扣款、临建费、维修费扣款、规费分摊扣款、水电费、罚款及税金扣款等)。 | |
27 | 安全管理 | 事故现场秩序维护 | 有权维护安全事故现场秩序。涉及赔偿的,赔偿数额确定需经分公司审批(不含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 |
28 | 安全事故处理方案 | 发生安全事故后,有权启动应急预案。 | |
29 | 质量管理 | 质量验收 | 有权组织实施质量验收工作。 |
30 | 质量事故应急措施 | 质量事故发生后,有权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1小时内上报分公司)。 | |
31 | 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 有权按照公司、分公司制定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处理事故相关事宜。 | |
32 | 环境管理 |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措施 |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有权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1小时内上报分公司)。 |
33 | 维保管理 | 维修整改通知 | 有权向分包乙方发送维修整改通知。 |
34 | 协商维修方案 | 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有权与建设单位协商维修方案。 | |
35 | 组织维修 | 有权向建设单位报送维修登记单、维修任务书。 | |
36 | 维修验收 | 有权组织建设单位对保修工作进行验收、有权组织对分包分供的维修验收。 | |
37 | 催收清欠 | 质保金到期催付 | 有权向建设单位发《保修期满通知书》。 |
其他到期应付款催付 | 有权向建设单位发催款函。 | ||
38 | 往来函件 | 工程往来函件 | 有权报送或接收项目工程联系函(如图纸会审、技术核定、设计变更通知等)。 |
二、项目部无权决定或审批以下事项:
序号 | 禁 止 事 项 |
1 | 签署(或变更)各类经济类合同(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物资设备料具采购、租赁合同、设备安装拆除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各类合同)。 |
2 | 未经分公司/公司书面批准擅自购买材料、设备。 |
3 | 放弃或限制行使工程项目优先受偿权。 |
4 | 进行银行贷款等融资活动。 |
5 | 对外提供担保、出具欠条、签订还款协议、签订调价协议。 |
6 | 对外开立各类保函。 |
7 | 对外拆借资金。 |
8 | 私设小金库,坐支现金。 |
9 | 超出本综合授权书权限的分包(供)合同签证办理。 |
10 | 确认总包结算、确认分包合同结算(含甲指分包)。 |
11 | 确认材料、设备、料具结算及赔偿(含零星材料、甲供材)。 |
12 | 设立或变更劳动关系(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等)。 |
13 | 向工伤认定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确认工伤事故。 |
14 | 确认第三方维修费用。 |
15 | 决定废旧物资处理方案。 |
16 | 分包分供合同涨价、奖励、补偿、增加合同外的工作范围、变更分包分供合同模式。 |
17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
18 | 接收诉讼法律文书、处理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或参加仲裁、诉讼。 |
三、该项目不得超越权限,不得违规行使授权。该项目超越权限行使本授权书已明示禁止的事项,一律无效。该项目超越权限行使本授权书未明示授权的事项,除本公司书面形式予以追认,均属无效。
四、本授权未涉及事项,若该项目确有必要行使权限的,必须经本公司另行授权后,方可以本公司名义处理。
五、该项目在行使授权范围内的各项权利时必须遵循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除合同另有约定,该项目行使授权须加盖项目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该项目所属任何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形式签字、盖章均无效,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该项目按照本授权书规定开展各项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本公司予以认可,并承担法律责任。否则,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本授权书与合同约定的授权类条款不一致的,以该合同约定的条款为准。
九、本授权书经本公司盖章后生效,本公司有权随时变更或撤销本授权。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七局****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委 托 书
××公司:
我司承接的××项目需向贵方购买 ,我司特指定《材料计划》填报人及现场收货人。在合同有效期间内,指定的《材料计划》填表人及现场收货人,及其授权期限、收货范围如有变更,以书面通知贵司为准。
填表人: ;身份证号码:
填表人: ;身份证号码:
收货人: ;身份证号码:
收货人: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签章)
(提示:委托书与身份证需在同一页面内)
附件3
廉 政 合 同
为做好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保证施工项目安全优质高效,现根据中建集团和甲方有关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方、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廉政规定。
(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落实监督责任。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五)发现对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从事项目管理的人员,在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均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个人费用。
(二)不准参加乙方安排的高档宴请、娱乐消费及旅游度假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为其个人装修住房、安排旅游及参与婚丧嫁娶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施工班组及材料供应商,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六)甲方工作人员应按照项目管理流程办理乙方的各项业务,不允许向乙方吃拿卡要或打击报复。
(七)严格遵守作风建设“五不准”“五禁止”“五严禁”及廉洁从业“十不准”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项目管理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
(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项目管理人员报销费用。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参加高档宴请、娱乐消费及旅游度假等活动。
(四)不准为甲方项目管理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
(五)乙方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索贿受贿事实的,应立即向甲方上级领导和纪检监督部门举报,举报方式有如下几种:
(1)来信来访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开区第十五大街267号中建七局大厦B座11楼纪检监督工作部, 邮编:450004
(2)举报电话:0371-66357606;
(3)举报邮箱:cscec7bjzjjjcb@cscec.com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项目管理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甲方保留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三)如乙方对甲方人员行贿,所有贿赂物品一律没收上交;如乙方和甲方的员工勾结虚增结算款,则按照虚增款项的双倍扣减乙方应结算的款项;如发现乙方接受甲方人员要求安排甲方人员亲友在乙方工作,责令被安排人员在两天内退出该工作岗位。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纪检监督工作部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单位的纪检监督工作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检查建议。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方、乙方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履约完毕结止。
本廉政合同作为 合同的附件,与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日生效,至甲乙双方工程合同履约完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4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 )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全权办理 *** 项目 *** 供应相关事宜,有关签署合同、处理现场、办理结算等一切事务,由 在上述授权范围签字的所有文书,我公司均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我公司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附代理人、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法人身份证 代理人身份证
(正反面) (正反面)
(提示:委托书与身份证需在同一页面内)
附件5
项目疫情防控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做好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保障参建各方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经甲、乙方双方协商,结合实际情况,签订本疫情防控管理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制定项目全员疫情防护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全面监督方案和预案的执行。
2.甲方有权利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采取现场短期停工、全员检测、人员集中隔离等应急防疫处置措施。
3.甲方有权利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乙方进行督导、处罚,情况严重可暂停乙方进场施工。
4.甲方有权利检验核查项目进出场人员的健康情况。
5.甲方有义务指导乙方组建防疫工作小组,检查指导乙方的卫生防疫工作。
6.甲方有义务即时通报项目所辖范围内的疫情情况。
7.甲方有义务配合卫生部门及主管部门进行卫生防疫工作。
8.甲方有义务对现场工作区组织统一消杀。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疫情防控管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检查,对于提出的问题立刻整改,确保疫情防控的管理要求落实到位。
2.乙方应按照甲方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自身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严格按方案、预案执行。
3.乙方应建立应急管理体系,及时上报进场人员基本信息、健康信息,提前上报离场人员去向,经甲方批准后方能离场,不得出现迟报、漏报、瞒报行为。
4.乙方派往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均进行了有效身体检查,本人及家庭成员过去14天内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符合病毒感染的症状,过去14天内未接触过感染病者或疑似感染病者,严格配合入场人员的体温检测等工作,入场时及入场后一直佩戴符合标准的专用口罩,谈话和工作时保持适度距离,不与任何人员有密切接触。
5.乙方应确保自身工作人员防疫物资供应,提前准备好有产品合格证的体温计、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涤用品、喷洒设备等必要防疫物资,并足额准时发放使用。乙方报价中已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投入,后期不得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向甲方提出补偿。
6.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人员的封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和聚集,要求外出住宿人员必须签订承诺书,做好自身防护,出入时间和路线必须登记备案。
7.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做好自身办公区域、宿舍区域、公共活动区域的保洁、消杀工作,尤其是宿舍区域、公共区域的杀菌消毒工作。
8.乙方必须及时报告自身的风险事项,合同义务履行过程中,如出现未能切实履行政府主管部门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要求和甲方防疫管控要求而导致本项目出现确诊病例,给本项目带来不良社会影响乃至经济、工期损失等情形,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管理协议,遵纪守法,相互监督,密切配合,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项目防线。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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