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芝山镇五期安置房消防联动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728.6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28.6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0513-861011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0
公告正文

张芝山镇五期安置房消防联动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3-09-2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张芝山镇五期安置房消防联动维修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芝山镇五期安置房消防联动维修工程已经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以苏锡通行审发[2023]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张芝山镇五期安置房(A区、B区、C区、D区)。

2.1.2建设规模:张芝山镇五期安置房消防联动维修工程包括A区消防、B区消防、C区消防、D区消防、消控室设备、室外管网等(不含人防);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为728.625082万元。

2.1.4工期要求:21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5日,竣工日期:2024年5月12日。

2.1.5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2020年9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2021年9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2023年6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6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 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10月10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 nantong.gov.cn/);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万元整 。

0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方式。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 nantong.gov.cn/)网上发布。

10.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张江路8号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人:

周女士、刘先生

电话:

13801487933

电 话:

0513-86101116、1537048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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