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弃土(渣)场稳定性评估招标公告
金额
38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010039165725
预算金额384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雷024-62027728
招标代理机构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浩024-6202718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0
公告正文
监督部门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李主任
监督部门电话
02462091935
项目地址
辽宁省、吉林省
招标人名称
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
项目编号
202421010039165725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67.58% 其他资金 :32.4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7229100万元
标段(包)数量
2
项目规模
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位于辽宁省东北部和吉林省东南部,自沈阳北站引出,经辽宁省沈阳市、抚顺市,吉林省通化市、白山市、延边自治州、长白山管委会,引入敦化至白河铁路长白山站。具体线路为沈阳北站(含)至长白山站(不含),京哈高速K703+653(沈阳北站站中心)~DK0+000(对应京哈高速K704+372.316)~在建敦白铁路DBDK1+900(长白山站站中心),正线线路长度430.133km,其中新建线路长度428.114km,沈阳北站内利用既有线0.719km。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弃土(渣)场稳定性评估1标(SBQZWP-1标)
标段(包)编号
202421010039165725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专项评估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和信誉等方面应具有相应能力。 1.2近五年内(2019年10月—2024年10月) 承担过类似项目弃土(渣)场、土石坝、堤防工程设计或稳定性评估或安全评价项目。 1.3项目负责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有类似项目(弃土渣场、土石坝、堤防工程的设计或稳定性评估或安全评价)工作经历,高级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从事相关专业5年以上,具有类似项目(弃土渣场、土石坝、堤防工程的设计或稳定性评估或安全评价)工作经历,高级技术职称。 1.4近三年(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报告、截图或其他有力证明)。 1.5与本标段的土建施工没有直接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
质量要求
除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原铁道部、国铁集团有关规定外,还须符合环评报告、水保方案及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以及相关设计文件的要求,最终目标通过项目环水保验收.
标段(包)招标范围
DK12+000~DK206+743.61,已启用符合4级及以上条件的25处弃土(渣)场稳定性评估。
投标保证金
5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4-12-26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12-31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标段(包)估算价
30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二标段
标段(包)名称
新建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弃土(渣)场稳定性评估2标(SBQZWP-2标)
标段(包)编号
202421010039165725002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专项评估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和信誉等方面应具有相应能力。 1.2近五年内(2019年10月—2024年10月) 承担过类似项目弃土(渣)场、土石坝、堤防工程设计或稳定性评估或安全评价项目。 1.3项目负责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有类似项目(弃土渣场、土石坝、堤防工程的设计或稳定性评估或安全评价)工作经历,高级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从事相关专业5年以上,具有类似项目(弃土渣场、土石坝、堤防工程的设计或稳定性评估或安全评价)工作经历,高级技术职称。 1.4近三年(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报告、截图或其他有力证明)。 1.5与本标段的土建施工没有直接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
质量要求
除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原铁道部、国铁集团有关规定外,还须符合环评报告、水保方案及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以及相关设计文件的要求,最终目标通过项目环水保验收。
标段(包)招标范围
DK206+743.61~DK440+000,已启用符合4级及以上条件的32处弃土(渣)场稳定性评估。
投标保证金
7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4-11-25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12-31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标段(包)估算价
384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11-15 15:00至2024-11-22 16: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8号319房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2-10 1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现场纸质递交
递交地址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五楼
开标时间
2024-12-10 10:00
开标方式
纸质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五楼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上述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2.具体开标时间、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当天大屏幕显示为准;3.内部监管部门: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张主任15304021777。
招标人
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8号
联系人
郭雷
电话
024-62027728
邮箱
socker100@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8号
联系人
电话
024-62027184
邮箱
socker100@126.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刘浩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刘浩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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