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外环线输气管道涉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改扩建迁改项目核准的批复
金额
342.85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外环线D711输气管道涉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改扩建迁改工程核准的请示》(渝燃气文〔2024〕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外环输气管道涉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改扩建迁改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夏家坝垃圾二次转运站改扩建工程建设,确保外环线输气管道安全运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311-500112-04-05-810099。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方家山村16社。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输气管道430米,起于拟建A001桩,止于拟建A015桩,按《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设计,设计压力4.5兆帕,管道规格D711×11.0,管材采用L415M PSL2双面直缝埋弧焊钢管,配套建设防腐、阴极保护等安全保护设施。报废原外环线输气管道340米,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方家山村16社。
六、项目总投资342.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9.18万元,其他费用57.34万元,预备费16.33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七、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凡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8年第16号)标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进行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12202400001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你公司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我委同意,不得违规变更建设内容。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节约、安全生产、质量检验、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
项目在建设期应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 32167—2015)开展完整性管理。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报废管道应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并报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公司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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