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宁杭高铁ZPW-2000
系列区间轨道电路监测及诊断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GCHDJL-2023-0166-GK)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宁杭高铁ZPW-2000系列区间轨道电路监测及诊断系统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宁杭高铁ZPW-2000系列区间轨道电路监测及诊断系统改造项目已通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审批(审批编号:GTWX-JSGZ-2023-000248)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 项目地点:宁杭高铁中继1-11、江宁、句容西、溧水、瓦屋山、溧阳、宜兴、长兴、湖州、德清宁杭场共20个站。
2.2 项目内容:根据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预安排项目实施计划》 (上铁财函〔2022〕758号)计划,对宁杭高铁20站所ZPW-2000系列区间轨道电路室外监测及诊断系统改造,涉及宁杭高铁中继1-11、江宁、句容西、溧水、瓦屋山、溧阳、宜兴、长兴、湖州、德清宁杭场共20个站完善室内数据采集设备,增加诊断系统。ZPW-2000系列区间轨道电路监测及诊断系统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的子系统,通过对ZPW2000轨道电路设备电特性进行全面的监测,实现对轨道电路设备和传输通道的故障定位,并给出现场可操作的维护建议,为现场信号检修设备提供便利,大大缩短故障处理时间。
2.3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委外形式,项目根据中标价一次性包干,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2)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意境查实中标人存在转包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5%的违约金。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须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4 工期:
本项目要求必须在2023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项目开始实施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历天,中标人须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为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准入施工单位年度信誉评价等级B级及以上,或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准入施工单位年度信誉评价等级A级及以上单位,且近两年无不良记录;
3.3 投标人须具备满足ZPW-2000区间轨道电路室外监测及智能诊断系统暂行技术条件(铁总运〔2017〕94号),轨道电路诊断主机获得CRCC认证,区间监测采集数据纳入集中监测;
3.4 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内铁路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5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与投标单位须有有效的社保证明。同时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投标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 《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请以转账形式从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到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第九条“联系方式”,转账时请备注“2023-0166-GK标书款”。
5.2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各投标人,除支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外,还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或开户许可证);(3)资质证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事务的,仅需法定代表人证明);(5)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及投标人单位开票(发票)信息。
上述材料请于2023年04月24日至2023年04月28日期间,依照本公告附件“2023-0166-GK招标报名表”格式填写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见本公告第九条“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并及时关注邮件回复。邮件主题务必注明“投标人单位全称+本次招标项目编号简称+报名资料”,如“XX单位+2023-0166-GK+报名资料”。
6.《投标文件》递交(接收)截止时间、地点和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2023 年 05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291号4楼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快递)或当面送达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并应确保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前送达。
7.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291号4楼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开标方式: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线下参加开标。本项目采用“小鱼易连”视频会议程序线上开标,会议号及密码详见招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法人代表准备好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并在开标时间前十分钟进入“小鱼易连”视频会议系统调试设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cg.95306.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何家湾路99弄10号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21-51244340
招标代理: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291号4楼
邮 编:200070
联 系 人:虞工
联系电话:021-62455585
电子邮箱:hdjlzbdl03@126.com
银行户名: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第六支行
银行账号:3100 1519 3000 5564 4392
附件 2023-0166-GK招标报名表
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高铁基础设施段
招标代理: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