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渔光互补五期150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一期200MWp光伏场区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金额
7316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705000001000984
预算金额73160万元
招标公司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冯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546-8096655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25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25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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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渔光互补五期150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一期
200MWp光伏场区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招标编号:E3705000001000984)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渔光互补五期150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一期200MWp
光伏场区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
筹资金73160万元;其他资金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计划投资约7.3亿元;监理标段计划
投资约160万元。,招标人为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用545Wp双面双玻单晶硅组件,300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根据地块
面积大小、地形的不同、本期采用平单轴跟踪支架系统,每个阵列上布置2、3或4串光伏
组件,均采用2块组件竖排布置形式。本项目共设计安装365976块545Wp光伏组件,装机
总容量为200MWp,光伏支架按照组件倾角45°时最低点高程为3.7m设计。本项目容配比为
1.25:1-1.28:1。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渔光互补五期150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一期
200MWp光伏场区工程总承包(EPC);(002)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渔光互补五期
150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一期200MWp光伏场区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渔光互补五期150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一期
200MWp光伏场区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
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须
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
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施工资质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3.1.2.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专
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熟悉工程建
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且未担任其
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
报项目经理具有近一年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
3.1.2.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拟报设计负责人具有近一
年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
3.1.3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
产被接管或冻结;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和近一年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款的凭据。新成立的公司或公司资质发生合并的投标人
提供自成立(或合并)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单位法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及依法缴纳税款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的文件】
3.1.4信誉要求:
3.1.4.1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
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3.1.4.2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3.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
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
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1.5.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中标后不得更换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
3.1.5.3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投标。
3.1.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002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渔光互补五期150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一期
200MWp光伏场区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2.1.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
立法人资格;
3.2.1.2投标人应当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且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拟投报总监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
项目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注册监理工程师经
主管部门书面批准的除外);
3.2.3.信誉要求:
3.2.3.1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
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3.2.3.2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3.2.4.本项目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29日09时00分到2022年10月25日08时59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TPBidder)进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
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
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查看
“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程序
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指定栏目。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
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
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东三路160号)。
七、其他
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渔光互补五期150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
一期200MWp光伏场区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渔光互补五期150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一期200MWp光伏场
区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已批准(2101-370522-04-01-981756),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监
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渔光互补五期150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一期
200MWp光伏场区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项目编号:E3705000001000984
工程概况:本项目采用545Wp双面双玻单晶硅组件,300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根据地块
面积大小、地形的不同、本期采用平单轴跟踪支架系统,每个阵列上布置2、3或4串光伏
组件,均采用2块组件竖排布置形式。本项目共设计安装365976块545Wp光伏组件,装机
总容量为200MWp,光伏支架按照组件倾角45°时最低点高程为3.7m设计。本项目容配比为
1.25:1-1.28:1。
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计划投资: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计划投资约7.3亿元;监理标段计划投资约160万元。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刁口乡彤利海参池北界以南,银海八路以北,三河以西,涵
洞河以东。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内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及安装等。
工程总承包工程(EPC)模式(不包含升压站工程、送出工程、对侧站改造),招标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光伏场区、集电线路(主要包括光伏方阵汇集线路至新建220kV升压站内35kV开关柜
内)等整个工程的测绘(含地下管线的测绘)、勘察、设计、现有6kV及以下线路迁改工作。
(2)上述区域的工程建筑安装、光伏组件安装、光伏组件安装前检测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
认可委员会认可实验室送检、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安
全防护设施“三同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
(3)全部设备材料采购、设备监造、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
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4)本工程所涉及的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
(5)池塘整理。
(6)与本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除光伏场区租地
以外的所有征占地、地上附着物清理补偿以及与其相关的所有民事协调等工作。
(7)集电线路钻、跨越道路河流、线路等工作,与本工作相关的手续办理、道路恢复、验
收等所有工作。
(8)建设期工程保险;
(9)建设期手续办理、工程验收(含水保、环评、消防、供电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设计、施工、
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工
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2.2.2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概算投资范围内的各阶段的监理服务及向招标人提供专业
技术咨询等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
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施工资质企业须具有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3.1.2.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专
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熟悉工程建
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且未担任其
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
报项目经理具有近一年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
3.1.2.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拟报设计负责人具有近一
年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
3.1.3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
产被接管或冻结;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和近一年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款的凭据。新成立的公司或公司资质发生合并的投标人
提供自成立(或合并)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单位法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及依法缴纳税款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的文件】
3.1.4信誉要求:
3.1.4.1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
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3.1.4.2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3.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
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
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1.5.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中标后不得更换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
3.1.5.3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投标。
3.1.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
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3.2监理标段
3.2.1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3.2.1.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1.2投标人应当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且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拟投报总监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
项目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注册监理工程师经
主管部门书面批准的除外);
3.2.3.信誉要求:
3.2.3.1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
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3.2.3.2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3.2.4.本项目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60.214.233.37:81/TPBidder)进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
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
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
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具体流程:
5.1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指定栏目。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2年10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东三路160号)。
6.3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网上开标大厅,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
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
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
0000/0546-8388055。
各投标人必须保持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刁口乡银海8路创业大厦1009房间
联系人:冯主任
联系方式:0546-726911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
层楼二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96655
监督单位: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合规部
联系电话:0546-7269609
投标软件技术客服:4009980000、0546-8388055
造价技术支持电话:1378983897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东营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合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刁口乡银海8路创业大厦1009房间
联系人:冯主任
电话:0546-72691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76号地税局南楼二楼
联系人:刘敏
电话:0546-8096655
电子邮件:hongxaing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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