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保障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述:
承担全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响应、处置,应急指挥平台、视频会议系统日常维护、管理、使用和应急值守、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报、核实研判、应急队伍和救援物资装备的协调调运、突发事件的协调调度与处置等多维度的应急协调指挥任务保障服务。
二、项目需求:
采购文件要求
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报价文件无效。
★服务的基本要求
1.负责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的专业化值班值守、视频轮巡监控、突发事件的报告、协调、现场调度和应急指挥等各项职责保障服务。
2.负责各类音、视频平台的调用、投屏、切换,负责融合通信平台的组网、组会、临时通信设备设施的架设、调试、安装、使用等技术支持,硬件环境的巡检,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查设备的温度、外观、接口、连线等,检查系统各设备电源是否正常,温度、湿度是否符合要求,防火装置及灭火器是否有效正常;负责全区突发事件指挥调度、防火、防汛以及各类安保任务期间,与国家、省、市、区各级部门召开的各类视频会议调试和会议过程中全程操作技术保障,负责区应急指挥中心音响系统、视频系统、网络系统、办公系统、应急指挥业务应用系统等日常维护管理和使用;负责对应急委成员单位的手台点调等保障服务。
3.负责及时接收各级平台转办案件,并对案件进行转办、督办、协调调度、回复及报警人回访工作,负责案件的归档、统计工作,负责对平台案件进行定期分析研判,并形成研判报告及提出对策建议;负责12345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应急部云视频指挥调度系统24小时值班值守,电话接听,做好相关记录并进行转办、跟踪、督办、回复、回访等工作,并做好电话录音归档整理,负责市应急局危险化学品预警平台案件处置,抽查应急委成员单位的值班值守工作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等保障服务。
4.负责与各应急委成员单位核实、调度、协调、处置全区事故灾难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负责调集救援队伍、物资装备和应急专家赶赴现场参与处置等保障服务。
5.负责风险监测预警和信息每日研判,收集全区应急委成员单位突发事件信息,对相关信息进行整理、编辑、汇总并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定期对全区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做好相关记录并进行转办督办,并及时回复等保障服务。
6.负责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的通讯录、值班表等后台数据的录入、维护,负责向应急部、应急厅、市应急局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接收、转办、反馈领导批示和有关上级通知,填报日常值班记录,处理本级要情快报、并做好存档。负责远程视频系统监控、轮巡、调度,通过视频资源,远程监测全市雨情、社情、路情、水情、火情、企情等保障服务。
7.负责对全区各级突发事件预案的档案管理、调取;对全区各应急队伍、专家、物资装备等信息进行整理、存档、调取;对全区各级应急通讯录进行维护、整理、存档、调取;对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记录进行存档等保障服务。
★服务详细要求
(项目范围、人数、工作职责及人员要求,管理标准)
1.根据项目基本情况合理配备保障服务人员,确保各项应急保障任务高质、高效圆满完成。
2.拟配备派驻保障服务人员必须与中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为年满18周岁,男40周岁以下、女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
3.用人单位对派驻保障服务人员在工作中有监督、检查和指导权,并有权对派驻保障服务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和安排,如发现派驻保障服务人员有违反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或违法、违纪行为,不适合在用人单位服务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向中标单位提出申请,由中标单位无条件进行调换人员。
4.中标单位派驻的保障服务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出现劳动争议或任何人身伤害均与用人单位无关,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派驻人员因自身及第三方原因造成己方或他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中标单位先行承担赔偿或垫付责任。
5.因派驻保障服务人员的原因给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及群众造成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触犯刑法的,用人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中标单位承担派驻人员造成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技术文件
、
资料的要求
1.严格审核拟配备派驻保障服务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证书。(查看原件)
2.要求有完善的管理服务资料,保存完好。
3.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
★其它
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派驻保障服务全部人员12小时之内到位,要求双方合同正式签订后在规定时间进场,全面完成应急保障服务工作。
2.人员管理严格,保障服务到位,保证派驻人员的稳定,不经业主批准不得随意更换。派驻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备案。
3.本项目不得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