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原银行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项目群数据基础平台优化升级项目-数据资产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2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万元
招标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371-8551988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施政杰0371-5377755
中标公司中电金信软件有限公司2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原银行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项目群数据基础平台优化升级项目-数据资产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结果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中原银行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项目群数据基础平台优化升级项目-数据资产平台升级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就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项目群数据基础平台优化升级项目-数据资产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1.2项目编号:YDCG20240050
1.3磋商内容及范围:为配合中原银行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项目群数据治理工作,本项目拟对数据资产平台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包括:改进数据标准管理功能,支撑数据资产标准化;完善数据质量管理功能,提升数据质量管理效率;优化元数据管理功能,实现元数据的自动化采集和调度;升级数据资产地图功能,建设数据资产目录;完成项目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开发、测试、投产等建设实施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1.4项目期限:供应商入场后3个月完成系统上线。
1.5免费运维服务期:12个月。
1.6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年11月08日9时40分
2.评审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红专路交叉口思达数码大厦9楼
三、成交结果:
成交单位:中电金信软件有限公司
成交价:290000.00元
四、成交公告发布媒介:
根据《关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维护的通知》本成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原银行25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85519887
采购招标代理: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施政杰 李葵苗 焦学政
联系电话:0371-53777553 0371-58558061
电子邮箱:hnydzbb@163.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红专路交叉口思达数码大厦9楼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4年11月14日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项目群数据基础平台优化升级项目-数据资产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1.2项目编号:YDCG20240050
1.3磋商内容及范围:为配合中原银行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项目群数据治理工作,本项目拟对数据资产平台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包括:改进数据标准管理功能,支撑数据资产标准化;完善数据质量管理功能,提升数据质量管理效率;优化元数据管理功能,实现元数据的自动化采集和调度;升级数据资产地图功能,建设数据资产目录;完成项目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开发、测试、投产等建设实施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1.4项目期限:供应商入场后3个月完成系统上线。
1.5免费运维服务期:12个月。
1.6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年11月08日9时40分
2.评审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红专路交叉口思达数码大厦9楼
三、成交结果:
成交单位:中电金信软件有限公司
成交价:290000.00元
四、成交公告发布媒介:
根据《关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维护的通知》本成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原银行25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85519887
采购招标代理: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施政杰 李葵苗 焦学政
联系电话:0371-53777553 0371-58558061
电子邮箱:hnydzbb@163.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红专路交叉口思达数码大厦9楼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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