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惠东县摩托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评判考场考试服务采购价格评估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惠东县摩托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评判考场考试服务采购价格评估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惠东县摩托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评判考场考试服务采购价格评估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3230072019482409190514
项目业主: 惠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服务机构: 惠州市明正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惠东县摩托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评判考场考试服务采购价格评估服务
合同编号: 4413230072019482409190514
合同总金额: ¥18,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0日
服务内容: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落实采用购买摩托车考场服务方式的要求,我县摩托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评判考场考试服务,通过公开招标选取服务机构。
建设要求事宜:项目地点在县城范围,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土地要经县级以上国土部门认可可以建设的用地,建设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
1029-2022)等相关行业标准。
目前我市暂无摩托车系统评判考场,按照上级建设使用规划,每建成1个摩托车系统评判考场后至少可满足考生报考规模达1万人/年,基本满足全市摩托车考试业务需求并实现考能充足的要求,我县摩托车系统评判考场计划年综合考能14364人次/年,本项目服务采购预算约726495元/年,3年合计约2179485元。 本次采购第三方中介机构为选取人提供项目摩托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评判考场考试服务的业务价格进行评估服务,核算该项目服务年度预算和各科目考试服务单价招标参考底价,编制社会市场价格评估(调查询价)报告书,服务具体以选取人委托为准。
合同附件 委托评估协议书(摩托车科二科三价格评估).pdf
惠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11-28
采购项目名称: 惠东县摩托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评判考场考试服务采购价格评估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3230072019482409190514
项目业主: 惠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服务机构: 惠州市明正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惠东县摩托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评判考场考试服务采购价格评估服务
合同编号: 4413230072019482409190514
合同总金额: ¥18,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0日
服务内容: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落实采用购买摩托车考场服务方式的要求,我县摩托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评判考场考试服务,通过公开招标选取服务机构。
建设要求事宜:项目地点在县城范围,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土地要经县级以上国土部门认可可以建设的用地,建设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
1029-2022)等相关行业标准。
目前我市暂无摩托车系统评判考场,按照上级建设使用规划,每建成1个摩托车系统评判考场后至少可满足考生报考规模达1万人/年,基本满足全市摩托车考试业务需求并实现考能充足的要求,我县摩托车系统评判考场计划年综合考能14364人次/年,本项目服务采购预算约726495元/年,3年合计约2179485元。 本次采购第三方中介机构为选取人提供项目摩托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评判考场考试服务的业务价格进行评估服务,核算该项目服务年度预算和各科目考试服务单价招标参考底价,编制社会市场价格评估(调查询价)报告书,服务具体以选取人委托为准。
合同附件 委托评估协议书(摩托车科二科三价格评估).pdf
惠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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