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cg-2024010600042
预算金额1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GK-202401060004-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永安镇中心卫生院(浏阳市人民医院永安医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武汉普天康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高压氧舱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40106000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高压氧舱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YC3400/20 1 1980000
 合计金额小写: 19800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玖拾捌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壹套,品牌:泽友金额:壹佰玖拾捌万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运抵医院指定地点,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30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永安镇中心卫生院(浏阳市人民医院永安医院)内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含货物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合同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费、施工费、材料费、安装调试费、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管理费、测试验收费、维修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费、各类保险费、税金等为完成项目至“交钥匙”所需的所有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9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5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9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验收合格后半年支付合同金额的 2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9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20%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验收合格两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10%(同时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质保函作为剩余10%合同款的付款凭证)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北港支行(武汉普天康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200186004305250097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本合同下交付的产品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全套设备质保期3年,氧舱舱体、储气罐及配套压力容器保修20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故障响应时间:在保修期内要求每季度至少回访 1 次,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每半年到现场做一次设备运行状况安全检查。出现质量问题或故障时,响应时间为 2 小时,工程师应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包括节假日)。做到故障不排除,技术服务人员不撤离使用现场。

3)乙方所提供产品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现场场地符合安装条件后,甲方将通知乙方派技术人员对所投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乙方须派制造商技术人员在 7 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安装地点,并在甲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乙方未在 7 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安装地点,甲方有权自行开箱安装调试。开箱如有缺货、错装、损坏或技术问题, 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在验收报告出具前,乙方需按相关规定,委托国内具备资格的单位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报告,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设备验收签字前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

4)乙方须承担货物验收前的财产保护责任,在验收前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在安装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设备安装后,甲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制造商标准、医院验收制度流程及合同要求如仪器设备需要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温度、湿度、动强度等)进行验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和部分验收专用仪器,并承担相关费用。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

6)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7)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 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货款。

2)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 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

3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无偿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招标及投标响应的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乙方负责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质保期内相关特种设备定期检测证和年度监测证,投入使用前的相关证照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办理氧舱使用前的各项审批手续,审批过程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向甲方随设备提供全套设备技术资料,并译成中文,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之内。

1)设备安装图;

2)电气设备及系统原理图;

3)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线路图;

4)构件、机械安装图;

5)安装、操作手册;

6)故障代码表、维修密码;

7)维护和维修手册(包括电子版);

8)详细维修用的资料和图纸(包含产品内部主要机械结构与控制电路、管路原理图、控制面 板布置图、接线图、装配示意图);

9)制造、安装标准含技术规范;

10)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11)安装和验收报告(包括验收数据资料);

12)易损件、零部件和备件清单;

13)软件备份光盘。

4)乙方负责在现场向采购人技术人员(包括医师和技师)直接提供保修、维修、使用培训服务。至采购人技术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简单的故障排除为止,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负责组织现场培训 3-7 天,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6)专用工具:乙方应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其清单,专用工具费用由乙方负责。

7)乙方须免费开放设备接口,负责与甲方现有设备和系统联网连接,并承担接口费用。

8)乙方负责氧舱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并提供氧舱底座的设计图纸(提供准确承载力数据和间隔数据)。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永安镇新河街95号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洪山区书城路名士1号3号楼16层1号
法定代表人: 熊智强 法定代表人: 赵雄英
委托代理人: 徐华 委托代理人: 付为
电话: 0731-83200333 电话: 027-88915616
传真: 0731-83203076 传真: 027-88915616

附件列表
  1.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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