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宜宾兴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安新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为委托方的江安经开区环卫园林路灯作业整体市场化购买服务项目组织招标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YBXC[CG(2022-09-28)]。
(二)项目名称:江安经开区环卫园林路灯作业整体市场化购买服务项目。
(三)项目地点:宜宾市江安县。
(四)项目概况: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支专业化队伍来负责经开区环卫、园林、路灯(含电气)的统一作业和管理。
(五)项目服务内容及范围:经开区范围内的环卫、园林绿化和路灯(含电气)及经开区办公综合楼的物业等(含经开区内监控、路牌、广场碑、公交站牌、红绿灯、交通护栏和围挡围墙等)。
(六)招标控制价:945.9271万元/年(大写:玖佰肆拾伍万玖仟贰佰柒拾壹元整);其中:环卫服务费556.9955万元/年(含经开区办公综合楼物业),园林作业管理费345.6459万元/年,路灯维护管理费43.2857万元/年(本次招标控制价为1年服务期的最高限价,服务年限为5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七)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5年(从项目中标签订合同之日起顺延至满五年时期止)。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参加本项目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等类似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根据招标项目提出的资格条件:
(1)具备近年来通过公开采购方式获得县级城市或县级经济开发区(园区)及以上环卫作业托管服务中标项目;具备通过公开采购方式获得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作业服务中标项目;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人员中,须配备三年及以上环卫园林项目管理工作经验的负责人各1名(含园林绿化工程师1名),2名具有培训合格证书的园林绿化管护人员,3名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至少配备电工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各1名)。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如投标人达不到公开招标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可与符合要求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城市环卫等服务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维护服务等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4日上午9:30-12:0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宜宾市江安县鼎泰中央公馆5-2-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代表应出示加盖单位鲜章的介绍信、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9日10:00(北京时间)。
(一)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开标地点:宜宾市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安市民中心八楼开标室)。
六、信息发布:本招标公告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宾企业“e路阳光”网上供销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江安新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宜宾兴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江安县阳春镇石子溪服务中心四楼 |
地 址: |
宜宾市江安县鼎泰中央公馆5-2-1号 |
邮 编: |
644232 |
邮 编: |
644200 |
联 系 人: |
吴先生 |
联 系 人: |
何先生 |
电 话: |
0831-2849296 |
电 话: |
0831-2628161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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