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某客户ICT组网设备租赁服务公开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1.54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9-02-04d-2024-d-a00020
预算金额1.54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宁欣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2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某客户ICT组网设备租赁服务公开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某客户ICT组网设备租赁服务公开比选项目(项目编号:09-02-04D-2024-D-A00020),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某客户ICT组网设备租赁服务公开比选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ICT组网设备租赁服务。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名。
1.3 项目性质:租赁服务。
1.4 项目预估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1.54万元(不含税)。
1.5 交货地点:无锡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1.6 ★交付时间:自比选人下发采购订单之日起5日历日内,将本批次采购的所有设备运至北京市内比选人指定地点;自比选人下发采购订单之日起10日历日内运送将本批次采购的所有设备运至设备交付地点。
1.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8 技术要求:参选人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比选人的相关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9 比选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ICT技术服务。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10 ★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不含税参选单价报价或评选委员会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参选限价要求具体如下:地市级节点组网设备租赁服务单价最高参选限价:4,309.74元/台/年;省级节点组网设备租赁服务单价最高参选限价:11,087.61元/台/年。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参选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参选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2 参选产品资质要求:
(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组网设备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3 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根据比选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0年12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出日前(不含比选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的业绩合同(组网设备租赁或销售类),至少提供1个有效业绩合同。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 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 参选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参选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参选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选委员会或比选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参选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5 人员要求: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服务团队,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从事运维工作时间至少2年及以上;
(2)项目团队服务人员(不含项目经理)至少7名,须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从事运维工作时间至少1年及以上。
注1:须提供上述人员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等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人员的工作时间以最高学历毕业年份起开始计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时间不一致的,以较晚时间为准。
注2:须提供上述人员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2.6 制造商资质要求:制造商参选须按比选文件格式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
2.7 代理商要求: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文件(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须提供翻译版本)。
2.8 参选人之间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9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0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参选资格。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3日8时30分至2024年1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9时3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邮 编:100010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西翼1115室
邮 编:100035
联系人:宁欣、周青、高寒、胡迪、潘春宇、张鸿飞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15621127207@189.cn
网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400020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日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某客户ICT组网设备租赁服务公开比选项目(项目编号:09-02-04D-2024-D-A00020),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某客户ICT组网设备租赁服务公开比选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ICT组网设备租赁服务。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名。
1.3 项目性质:租赁服务。
1.4 项目预估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1.54万元(不含税)。
1.5 交货地点:无锡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1.6 ★交付时间:自比选人下发采购订单之日起5日历日内,将本批次采购的所有设备运至北京市内比选人指定地点;自比选人下发采购订单之日起10日历日内运送将本批次采购的所有设备运至设备交付地点。
1.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8 技术要求:参选人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比选人的相关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9 比选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ICT技术服务。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10 ★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不含税参选单价报价或评选委员会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参选限价要求具体如下:地市级节点组网设备租赁服务单价最高参选限价:4,309.74元/台/年;省级节点组网设备租赁服务单价最高参选限价:11,087.61元/台/年。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参选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参选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2 参选产品资质要求:
(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组网设备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3 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根据比选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0年12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出日前(不含比选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的业绩合同(组网设备租赁或销售类),至少提供1个有效业绩合同。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 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 参选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参选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参选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选委员会或比选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参选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5 人员要求: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服务团队,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从事运维工作时间至少2年及以上;
(2)项目团队服务人员(不含项目经理)至少7名,须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从事运维工作时间至少1年及以上。
注1:须提供上述人员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等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人员的工作时间以最高学历毕业年份起开始计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时间不一致的,以较晚时间为准。
注2:须提供上述人员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2.6 制造商资质要求:制造商参选须按比选文件格式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
2.7 代理商要求: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文件(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须提供翻译版本)。
2.8 参选人之间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9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0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参选资格。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3日8时30分至2024年1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9时3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邮 编:100010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西翼1115室
邮 编:100035
联系人:宁欣、周青、高寒、胡迪、潘春宇、张鸿飞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15621127207@189.cn
网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400020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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