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数据仓库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数据仓库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4-13154),比选人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采购数据仓库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本采购项目估算为:20.3万元(含税)。
1.3工期要求: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满足服务条件后一个月内完成项目集成、部署、测试、上线等工作,并完整交付正常使用。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参选金额*100%份额。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报价限价为191509.43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2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 参选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应具备至少1个数据仓库系统同类项目案例。
需提供证明文件: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金额页、签字页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则应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字页、框架订单或委托书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业绩时间以框架订单或委托书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时间为准,金额以框架订单或委托书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金额为准。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周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5周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5周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30日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凡有意参加者,请登录https://zjzt.chinaccsscm.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注:比选代理机构仅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性由评选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储工:18857896846。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务必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获取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获取比选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比选活动,将无法正常参选,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含快递费),售后不退。
4.5比选文件纸质版如需邮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3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B栋3楼开评标室。
纸质文件如采用邮寄方式,请提前与比选代理机构联系确认。邮寄风险由参选人承担,递交时间以文件到达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为准,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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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武林广场东侧5号电信大楼
邮 编:310000
联 系 人:盛工
电 话:18005715856
电子邮件:18005715856@189.cn
比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邮 编:310014
联 系 人:储茜、董娜
电 话:18857896846/0571-82635127
电子邮件:chuxi@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3110830019310015597
9.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chuxi@chinaccs.cn】。
比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