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五支队龙亭站篮球场地面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五支队竞谈采购-2024-002
预算金额5.4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警官1394900803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根据实际,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五支队对龙亭站篮球场地面进行改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五支队竞谈采购-2024-002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五支队龙亭站篮球场地面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54600元
 最高限价:54600元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类型
计量单位
工程量
备注
1
硅PU地面(厚度8mm)

420
包含原丙烯酸地面打磨去除

(2)施工地点: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五支队(连霍高速公路龙亭收费站院内);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6)结算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核后,按审核金额支付全部价款。支付项目款前,成交方需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7)质保期:建设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5年;
(8)现场踏勘:自行组织;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包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税局开具的票据,两者均为近6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需求时间和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2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登录“河南高速交警网
(http://hngsga.hnga.henan.gov.cn)”采购公告专区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16日1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五支队办公室(连霍高速公路龙亭收费站院内)。
五、响应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1.响应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1)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2)法人身份证明或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4)售后服务承诺;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
(1)响应文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2)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
(3)响应文件请于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一式三份密封递交(密封袋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2024年10月16日10时前启封无效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开启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16日10时;
2.地点: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五支队会议室(连霍高速公路龙亭收费站院内)。
七、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河南高速交警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5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小组根据本项目谈判公告资质要求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和符合性审查(工程项目清单及要求和相关商务条款),供应商根据市场行情分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第二次报价在现场谈判中填报,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通过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第二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
2.响应人的总报价均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运输、施工、质保、税费、售后、质保等所有费用。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五支队
地 址:连霍高速公路龙亭收费站院内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方式:13949008036
 
 
   发布人: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时  间:2024年10月11日
  
附件
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五支队龙亭站篮球场地面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五支队竞谈采购-2024-002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报价(元)
大写:
小写:          
施工工期

质量要求
 
质保期
 
需要说明的问题
 
备 注
以上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运输、施工、质保、税费、售后、质保等所有费用。

注:后附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总计应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保持一致。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项目类型
计量单位
工程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硅PU地面(厚度8mm)

420
 
 
包含原丙烯酸地面打磨去除
合计
小写:                  大写:
备注
以上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人工、运输、安装、税费、售后、质保等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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