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gffaz00839
预算金额3824.58万元
招标联系人汪先生0551-6335595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田丰0551-6373675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 滨湖徽尚广场智能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3GFFAZ00839
原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8日 17:04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滨湖徽尚广场智能化工程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合肥市滨湖徽尚广场智能化工程(招标编号:2023GFFAZ00839/23AT91076202436)答疑内容如下:
1、本项目在投标报名时系统内填写的投标单位联系人,如与投标文件里面的授权代表人不是同一个人是否可以;报名系统中填写了项目经理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不是同一人是否可以,请招标人给出明确回复。
回复: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信息为准。
2、招标文件P16要求包含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切断等相关设备的采购(包含DN80法兰电磁阀、报警控制箱、探头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确保燃气验收及消防验收,招标材料中没有体现此部分的安装图纸,无法核算具体的费用,建议此部分施工内容由燃气公司配套的专业施工单位负责安装调试及验收事宜,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投标人自行考虑深化报价,包含与燃气公司对接验收费用,本项费用总价包干,中标后结算不调整。
3、招标文件评分办法P47页人员业绩中,前面要求的为技术负责人业绩,但是在注1)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对应项目业绩中担任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请问此处是否有误,请招标人明确“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对应项目业绩中担任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是否为“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在对应项目业绩中担任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回复:原招标文件此项注1描述为“拟任项目负责人”,调整为“拟任技术负责人”,即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在对应项目业绩中担任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4、投标文件中格式八、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未给出具体表格格式,投标文件其他地方也没有要求提供投标品牌、型号规格等详细说明,请问是否需要提供投标品牌、型号规格等信息;
回复: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描述响应情况,需要提供投标品牌、型号规格等信息。具体技术性能指标及各系统参考品牌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5、技术规范书电子动向显示屏系统中,设备材料名称为10.1 寸动向显示屏,而在主要技术参数中为LED背光显示屏≥15.6英寸,另一设备材料名称为15.6寸动向显示屏,而在主要技术参数中为LED背光显示屏≥10.英寸,请问主要技术参数中的尺寸是否写错,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设备材料名称10.1寸动向显示屏的参数更正为“LED背光显示屏≥10.1英寸”,其余参数以技术规范书为准,保持不变;设备材料名称15.6寸动向显示屏的参数更正为“LED背光显示屏≥15.6英寸”,其余参数以技术规范书为准,保持不变。招标工程量清单已做更新,具体详见答疑公告附件,请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根据本次答疑所发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6、招标材料机房清单供配电系统中,技术规范书中电源线和电缆的主要技术参数均为WDZA阻燃型,而合肥滨湖新区徽尚广场智能化项目ExceL清单中电源线和电缆的主要技术参数均为WDZ普通型,请明确是否以技术规范书中技术参数为准;
回复:设备参数以技术规范书参数为准,电源线和电缆的主要技术参数均为WDZA阻燃型。招标工程量清单已做更新,具体详见答疑公告附件,请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根据本次答疑所发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7、技术规范书P89页,机房操作间管理电脑的显示屏尺寸为23.8英寸,而Excel清单中管理电脑的项目特征描述的显示屏尺寸为34英寸,请问是否以技术规范书的参数为准,请明确;
回复:设备参数以技术规范书参数为准,机房操作间管理电脑的显示屏尺寸为23.8英寸。招标工程量清单已做更新,具体详见答疑公告附件,请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根据本次答疑所发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8、技术规范书P113页中LCD拼接屏的双边拼缝≤1.8mm,而Excel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为LCD拼接屏的双边拼缝≤3.5mm,请问是否以技术规范书的参数为准,请明确;
回复:设备参数以技术规范书参数为准,LCD拼接屏的双边拼缝≤1.8mm。招标工程量清单已做更新,具体详见答疑公告附件,请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根据本次答疑所发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9、技术规范书P135页读卡器线缆的主要技术参数为ZR-RVVP6*1.0,而Excel清单中读卡器线缆的项目特征描述为ZR-RVV6*1.0,请问是否以技术规范书的参数为准,请明确;
回复:设备参数以技术规范书参数为准,读卡器线缆的主要技术参数为ZR-RVVP6*1.0。招标工程量清单已做更新,具体详见答疑公告附件,请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根据本次答疑所发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10、技术规范书P163页定制设备柜的主要技术参数尺寸不低于600*600*2000mm,而Excel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为尺寸不劣于1200*600*750mm,台面采用木质结构,其他会议室的机柜也是同样的错误,请问是否以技术规范书的参数为准,请明确;
回复:设备参数以技术规范书参数为准,页定制设备柜的主要技术参数尺寸不低于600*600*2000mm。招标工程量清单已做更新,具体详见答疑公告附件,请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根据本次答疑所发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11、技术规范书P212页,15F北会议室(48人),数字发言系统主席单元+代表单元总数是36只,与无纸化显示终端数量刚好匹配,而Excel清单中主席单元+代表单元总数是34只,缺少2只代表单元,请明确EXCEL具体数量是否有误;
回复:招标工程量清单已做更新,具体详见答疑公告附件,请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根据本次答疑所发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12、技术规范书中P281页工作站,主要技术参数中要求配置2台显示器同时独立显示,而Excel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为支持不少于3台显示器同时独立显示,请问是否以技术规范书的参数为准,请明确;
回复:设备参数及数量以技术规范书参数为准,招标工程量清单已做更新,具体详见答疑公告附件,请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根据本次答疑所发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13、技术规范书P268页,材料设备名称为智能三相电表、三相电子式预付费电能表,而EXCEL清单中设备名称为带IC智能表,而项目特征中未要求带IC功能要求,请问此处EXCEL表项目名称是否有误,以项目特征描述中名称为准,请明确;
回复:设备名称及参数均以技术规范书为准,材料设备名称为智能三相电表、三相电子式预付费电能表。招标工程量清单已做更新,具体详见答疑公告附件,请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根据本次答疑所发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14、多媒体会议系统3F东南大会议室,技术规范书P189,有智能会议系统和便携式智能会议主机各一台,在EXCEL清单中上述两台设备缺漏,请招标人核实清单是否缺失;
回复:招标工程量清单已做更新,具体详见答疑公告附件,请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根据本次答疑所发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15、清单中还有其他一些问题,Excel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与技术规范书中主要技术参数描述不一致的,是否均以技术规范书参数为准,请明确;
回复:对于不在此次答疑公告范围内的图纸、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中如有不一致的情形,技术参数以技术规范书为准,货物种类及数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6、信息发布系统中有15台55寸液晶电视机,从图纸中看主要是位于餐厅包厢内和楼上休息室配套使用,因招标清单中未配置多媒体播放盒,将来以上液晶电视机是无法连接到信息发布系统中,请明确以上15台液晶电视机是否仅为网络电视功能使用;
回复:15台55寸液晶电视机不接入信息发布系统,但是须具备网络接口,实现网络电视功能。招标工程量清单已做更新,具体详见答疑公告附件,请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根据本次答疑所发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17、技术规范书中有所有设备的数量,招标的工程量清单中有数量,两者数量不一致,其中综合管路系统的清单数量工程量清单的数量比技术规范书和图纸的实际数量偏少,请问在施工过程中数量不够是否可以变更增补;
回复:综合管路系统的技术要求以图纸和技术规范书为准,招标工程量清单已做更新,具体详见答疑公告附件,请投标人及时下载,并根据本次答疑所发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18、招标文件第46页招标评分办法“人员资质、资格、认证”要求:“2、拟派项目部人员须包含网络规划设计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各1名,满足要求全部提供得4分,每缺一名扣2分。”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具有严重的指向性和排他性。
(1)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含综合布线系统、综合管路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安防系统、一卡通系统、停车管理系统、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无线对讲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楼宇自控系统、能耗管理系统、智能照明系统、机房工程、可视化集成管理系统,并不包含暖通工程。
(2)据查国内只有极少数系统集成公司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明显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删除拟派项目部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评分要求。
回复:本项目涉及到暖通空调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安装及调试、数据中心模块化机房暖通空调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程,系统复杂,要求高。经调研,国内很多企业均具备相应证书,且本项目面向国内所有投标人进行公开招标。按招标文件执行。
19、二、招标文件第 49 页招标评分办法:
“技术评审(20 分)”要求:投标人须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三、技术性能指标中《性能指标响应表》表格各项设备条款逐条响应以 20 分为基础分,每有一个序号项负偏离或未提供扣 2 分,扣至 0 分为止;完全响应的,得 20 分;本项满分 20 分。注:各项若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若未提供或者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此项视为负偏离并作相应扣分处理”;“产品、部件的认证证书(2分)”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的“产品、部件的认证证书评审汇总表”中所要求的“需提供证明材料”进行逐条评审,全部满足得 2 分,每有一条不满足扣 1 分,扣完为止。注: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1)经过我司市场调研和相关品牌厂商沟通确认,《性能指标响应表》和“产品、部件的认证证书评审汇总表”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仅有某一产品商能够完全满足,导致其它品牌无法公平的参与本项目,实则是限制、排斥潜在品牌参与项目竞争。同时又被某一潜在投标单位报备,无法提供资料给报备单位准许外的其他潜在投标人,致使项目被报备,其他潜在投标人产品资料被大量扣分。后附部分参数唯一品牌满足进行佐证。
①办公网核心交换机要求提供虚拟化网络操作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参考品牌华为、新华三、中兴均不具有该著作权证书,只有锐捷具有。
回复:经调研,主流网络品牌厂商均具有类似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按招标文件执行。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如供货要求中提供了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上述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复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②等保一体机要求为保障企业云安全能力的成熟度与技术程度,需提供设备厂商 CS CMMI5 云安全能力成熟度集成资质证书扫描件。本项目并不涉及企业云,且参考品牌内只有深信服具有 CS CMMI5,绿盟、安恒均没有。
回复:经调研,主流安全品牌厂商均具有此类证书。按招标文件执行。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如供货要求中提供了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上述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复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③网闸要求投标时提供国家级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证书,据查参考品牌安恒仅为省级,结合其他参数要求,只有深信服完全满足该产品所以参数要求。
回复:经调研,主流安全品牌厂商均具有此类证书。按招标文件执行。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如供货要求中提供了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上述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复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④人脸识别枪型摄像机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提到:1、支持人脸侦测功能,可对经过设定区域的行人进行人脸检测,当检测到人脸后,可联动抓拍人脸图片、录像及给出报警提示;支持对齐刘海遮挡眉毛、头发遮挡眼镜、戴普通眼镜、戴墨镜、戴彩色眼镜、戴帽子、戴头戴式耳机、半边人脸、戴口罩、侧脸方式的人脸进行检测;可对出现在监控场景内的两眼瞳距不小于 12 像素的人脸进行检测,同时叠加目标提示框;2、可对设定区域内不少于 36 张移动的人脸图片 进行检测、跟踪、抓拍;可对设定区域内不少于 64 张静止的人脸图片进行检测、跟踪、抓拍;3、可进行人体抓拍人脸抠图,并保存为人脸照,人脸单寸照,半身照和全身照,或设置为自定义抓图分辨率。考品牌海康、宇视均不满足,只有大华能满足,后附佐证。
西藏自然科学博物馆数字化安防系统改造项目结果公告http://www.ccgp-xizang.gov.cn/freecms/site/xizang/ggxx/info/2021/8a80848d7a391767017a65b66c1 625b2.html
回复:经调研以上参数不具有唯一性,主流品牌厂商均具有以上检测功能。按招标文件执行。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如供货要求中提供了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上述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复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⑤一层门厅 P2.0 全彩屏要求提供资料“为保证使用过程中的数据安全,显示屏模块需具有加密系统,包括控制加密器、加密模块和处于 LED 模组中的控制单元,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内容需包括以上功能描述。”参考品牌只有洲明能满足,该要求和洲明 LED显示屏加密系统专利摘要完全一致。
回复:经调研以上参数不具有唯一性,主流品牌厂商均具有以上功能。按招标文件执行。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如供货要求中提供了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上述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复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⑥可视化集成管理系统系统软件平台给定的参考品牌是定制,却要求要求制造商具有系统集成综合管理方面和数据可视化方面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以上证书确指向某一集成商具有。
回复:经调研以上参数不具有唯一性和指向性,主流品牌可视化集成厂商均具有。按招标文件执行。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如供货要求中提供了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上述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采用其他品牌(或型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差表》复中注明并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注明且未提供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证明资料,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2)招标文件部分要求的检测报告并非国家强制要求的检测报告,以部分企业标准送检的非强制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来衡量其他企业的产品,存在严重的指向性和排他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且部分产品也未提供参考品牌,与某个集成商以往中标项目惊人一致。违反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第 11 条:简单套用特定产品评标标准、技术参数,或者直接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排斥、关别对待限制潜在投标人,通过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回复:经调研以上参数不具有唯一性和指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3)综上评分办法中“技术评审(20 分)”和“产品、部件的认证证书(2 分)”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第五款: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第七款: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删除原评分要求或者更改为:
①“技术评审(20分)”要求:投标人须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三、技术性能指标中《性能指标响应表》表格各项设备条款逐条响应,以20分为基础分,每有一个序号项负偏离或未响应扣2分,扣至0分为止;完全响应的,得20分;本项满分20分。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响应,以此作为评审依据(所有证明材料标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供货前提供给招标人进行审查”
②“产品、部件的认证证书(2分)”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的“产品、部件的认证证书评审汇总表”中所要求的“需提供证明材料”进行逐条响应,全部响应得2分,每有一条不响应扣1分,扣完为止。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响应,以此作为评审依据(所有证明材料标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供货前提供给招标人进行审查。”
回复:为保证智能化系统建设满足本项目需求,所选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技术评审”和“产品、部件的认证证书”两个评审指标按招标文件执行。
20、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调整为38245894.23元(其中含暂列金额180万元),招标工程量清单(包括软件版)已作更新,具体详见本答疑公告附件。
21、项目现场场地较小,中标人自行解决办公和生活区,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做调整。
2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均延期至:2023年6月7日11时30分,开标地点修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二楼8号开标室。
23、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重新生成,招标工程量清单软件版(18AZB格式)在电子招标文件模块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软件版(18AZB格式),并根据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和本澄清答疑内容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及时下载重新生成后的电子招标文件而导致无法投标或解密,责任自负。(注:电子招标文件只是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重新生成,内容不变)
 
注:此答疑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紫云路交口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0551-6335595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779号
联系人:王田丰、程诚
电话:0551-63736751(18156022964、15955654672)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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