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阳泉市公安局DNA测序仪专用耗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DNA测序仪专用耗材案件用扩增试剂盒液体分离胶阳极缓冲液阴极缓冲液n24道毛细管阵列提取仪器磁珠法DNA提取试剂盒精斑检材骨骼检材脱落细胞粘取器离心套管自动加样枪DNA数据库转让技术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专用制冷镇流器电热水器普通照明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操作系统信息安全产品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荧光检测运送安装调试费调试仪器验收保险费用相关服务装箱包装物料送货DNA实验室DNA设备多重位点系统DNA分析亲子鉴定应用研究遗传鉴定单管基因座热启动酶引物对检测用内标等位基Ladder扩增用水FTA卡棉签血滤纸抗抑制剂血红素腐植酸单宁酸稀有等位基因DNA扩增六色荧光技术包含Amelogenin辅助性别鉴定低突变位点高突变位点包含中国公安Y数据库核心位点优选位点Y-indel家系排查阳性质控位点IQCPCR抑制成分Panel基因组DNA精子染色液充电架实验室仪器设备附件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SNP位点检测SNP检测关键设备测序仪配套技术支持保修维护
金额
117.3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6/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3992022agk00056
预算金额118.35万元
招标公司阳泉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波0353-6669092
中标公司深圳华大法医科技有限公司117.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3992022AGK00056
二、项目名称:阳泉市公安局DNA测序仪专用耗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阳泉市公安局DNA测序仪专用耗材采购项目 |
1173000 |
深圳华大法医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盐田区北山工业区11栋8楼 |
91440300342728114K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阳泉市公安局DNA测序仪专用耗材采购项目 |
案件用扩增试剂盒(常染) |
promega(普洛麦格) |
5 |
33000 |
200人份/盒 |
五、评审专家名单:冀立庆,郭陶明,王爱兰,汪安林,王辉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相关标准,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6903.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泉市公安局
地 址:阳泉市保晋路60号
联系方式:0353-2068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阳泉市桃北中路28号
联系方式:0353-6669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波
电 话:0353-6669092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阳泉市公安局DNA测序仪专用耗材采购项目-定稿-上传系统版.doc公开招标-阳泉市公安局DNA测序仪专用耗材采购项目-定稿-上传系统版.doc
457.6K
阳泉市公安局DNA测序仪专用耗材采购项目
\n公开招标文件
\n项目编号:1403992022AGK00056
\n招标人:阳泉市公安局
\n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二0二二年五月
\n目 录
\n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n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n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n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n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n第七部分 合同原则
\n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n第九部分 相关附件格式
\n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n项目概况
\n阳泉市公安局DNA测序仪专用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8日08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递交投标文件。
\n一、项目基本情况
\n项目编号:1403992022AGK00056
\n项目名称:阳泉市公安局DNA测序仪专用耗材采购项目
\n预算金额:1183500.00元
\n最高限价:1183500.00元
\n采购需求:阳泉市公安局DNA测序仪专用耗材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n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位备注1案件用扩增试剂盒(常染)200人份/盒2盒进口产品2案件用扩增试剂盒(常染)200人份/盒5盒进口产品3案件用扩增试剂盒(常染)200人份/盒3盒/4案件用扩增试剂盒(Y染)200人份/盒3盒/5POP4-384液体分离胶(3500系列适用)384人份/盒20盒进口产品6阳极缓冲液(3500XL适用)4小盒/套10套进口产品7阴极缓冲液(3500XL适用)4小盒/套10套进口产品824道毛细管阵列(3500系列适用)1根/套5套进口产品9Automate提取仪器配套试剂盒52人份/盒10盒/10磁珠法DNA提取试剂盒200人份/盒10盒/11精斑检材DNA提取试剂盒50人份/盒4盒/12骨骼检材DNA提取试剂盒50人份/盒2盒/13脱落细胞粘取器100个/盒20盒/141.5ml离心套管100个/盒20盒/15自动加样枪10ul、200ul、1000ul5支/16常染色体 STR数据库扩增试剂盒200人份/盒15盒/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位备注1案件用扩增试剂盒(常染)200人份/盒2盒进口产品2案件用扩增试剂盒(常染)200人份/盒5盒进口产品3案件用扩增试剂盒(常染)200人份/盒3盒/4案件用扩增试剂盒(Y染)200人份/盒3盒/5POP4-384液体分离胶(3500系列适用)384人份/盒20盒进口产品6阳极缓冲液(3500XL适用)4小盒/套10套进口产品7阴极缓冲液(3500XL适用)4小盒/套10套进口产品824道毛细管阵列(3500系列适用)1根/套5套进口产品9Automate提取仪器配套试剂盒52人份/盒10盒/10磁珠法DNA提取试剂盒200人份/盒10盒/11精斑检材DNA提取试剂盒50人份/盒4盒/12骨骼检材DNA提取试剂盒50人份/盒2盒/13脱落细胞粘取器100个/盒20盒/141.5ml离心套管100个/盒20盒/15自动加样枪10ul、200ul、1000ul5支/16常染色体 STR数据库扩增试剂盒200人份/盒15盒/
\n注:上述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n合同履行期限:1年
\n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n三、获取招标文件
\n时间:2022年5月1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5月21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n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
\n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n四、投标文件递交
\n截止时间:2022年6月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n递交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n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n五、开启
\n时间:2022年6月8日08点 30分(北京时间)
\n地点:山西省阳泉市城区桃北中路28号科技大厦4层
\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n七、其他补充事宜:
\n(1)本项目采购信息在指定媒体《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n(2)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信息公告发布同上述网站,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n(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n(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新版>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n(5)报价人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报价人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新版>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n(6)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云平台服务电话:4008817190,具体操作可咨询客服。
\n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n(1)招标人信息
\n名 称:阳泉市公安局
\n地 址:阳泉市保晋路60号
\n联系方式:0353-2068168
\n(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n名 称: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地 址:阳泉市桃北中路28号科技大厦四楼
\n联系方式:0353-6669092
\n(3)项目联系方式
\n项目联系人:刘波
\n电 话:0353-6669092
\n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 容\n | \n说明与要求\n |
\n1\n | \n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n | \n无\n |
\n2\n | \n投标文件递交\n | \n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n |
\n3\n | \n投标文件\n(资格证明文件)\n | \n本项目采用资质后审原则,资质审查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结果为准。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n★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八部分);\n★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八部分)(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n★3、投标人有效范的营业执照(副本);\n★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备案证明;\n5、序号1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无此项】\n★6、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开业不满一年的无须出具);\n★7、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会保险的凭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四险任意一险)(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n★8、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税收的凭证(专用收据或银行代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n★9、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八部分);\n★10、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n★11、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八部分);\n |
\n4\n | \n投标文件\n(商务技术文件)\n | \n投标人应提交以下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n★1、投标函;(格式见第八部分)\n★2、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n★3、对商务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见第八部分)\n4、基本情况表;\n5、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设备配备情况;\n6、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n7、服务方案;\n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n说明: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n |
\n5\n | \n投标保证金\n | \n投标人须在评标开始前提交保证金,其中:\n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n2、投标保证金须采用电汇(通过银行递交)方式交纳。\n收款单位: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n开户行:中国银行阳泉市分行\n账户:149196395966\n行号:104163007214\n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n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n(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n(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n(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n(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n(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n |
\n6\n | \n投标文件有效期\n | \n90个日历天(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n |
\n7\n | \n政府采购\n相关政策要求\n(如涉及的话)\n | \n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n(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n(2)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n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n(1)采购货物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必须符合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要求,所投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需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2所列性能参数一致。\n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n(2)投标货物中有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或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n(3)投标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投标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n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n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n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n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n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n(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九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n(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n(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n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n(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九部分)。\n(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n |
\n8\n | \n本项目预算金额和投标最高限价\n | \n预算金额:¥1183500.00元;\n最高限价:¥1183500.00元;\n |
\n9\n | \n无效投标情形\n | \n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下列序号的规定\n3.5/12.2/12.3/13.2/14.1/21.1/21.2/21.3/21.4/21.5A/22.2\n |
\n10\n | \n评标委员会构成\n | \n评标委员会由5名单数组成。\n |
\n11\n | \n开标程序\n | \n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和程序,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n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n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后,上传系统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不得开标;\n②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n③ 投标人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要求解密投标文件。\n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n |
\n12\n | \n是否要求现场出席开标会见。\n | \nR远程开标,无需出席 \n |
\n13\n | \n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标书\n | \n中标单位提供由电子投标文件导出的纸质标书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n |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n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n一、总则
\n1. 适用范围
\n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
\n2. 定义
\n2.1 “招标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
\n2.2 “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2.3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n2.4 “货物”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n2.5 “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n2.6 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n2.7 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
\n3. 合格的投标人
\n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
\n3.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投标人。
\n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投标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的要求。
\n3.4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n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n3.6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n3.6.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n3.6.2 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n3.6.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n4. 投标费用
\n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n 5. 通知
\n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联系方式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n二、招标文件
\n6. 招标文件的内容
\n6.1 招标文件由下列九部分内容组成:
\n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n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n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n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n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n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
\n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n第九部分 相关附件
\n6.2 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
\n6.3代理机构开标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n6.4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n6.5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n6.6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n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n7.1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n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n7.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
\n7.4 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将向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通知。
\n三、投标文件
\n8.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n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n8.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n9.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n9.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
\n电子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规定提交。
\n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按照序号4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内容(若有的话)。
\n9.2 为方便评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n9.3 投标保证金
\n9.3.1 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按下列提交方式提交:
\n9.3.1.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专用存款账户上。
\n收款单位: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开户行:中国银行阳泉市分行
\n账户:149196395966
\n行号:104163007214
\n9.3.1.2投标人在交付投标保证金时须在备注或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n9.3.1.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n 9.3.2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投标无效。
\n 9.3.3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甲方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退还。
\n9.3.4 中标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合同一份送代理机构存档同时提交第九部分提供的“账户信息函”格式书面文件后,代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转为履约保证金。
\n9.3.5招标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已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n9.3.6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n9.4 投标报价
\n9.4.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n9.4.2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明细报价表。投标人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
\n9.4.3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n9.4.4 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n9.4.5 投标人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
\n9.4.6 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n9.4.7对于有备品、备件的货物或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填写备品、备件清单或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
\n10.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n10.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n10.2 投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 “/”等明确的回答。
\n10.3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n10.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10.5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n10.6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n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n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
\n12.投标文件的签署
\n12.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n12.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n12.3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n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n13 . 投标文件递交
\n13.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
\n13.2投标人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同步生成一个加密文件,一个备份文件。
\n13.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采用原件扫描件。
\n14.投标截止时间
\n14.1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n14.2 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n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n15.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n15.2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n五、开标
\n16. 开标及其有关事项见前附表
\n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n17.项目组织
\n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
\n18. 投标人资格审查
\n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n19. 组建评标委员会
\n19.1 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1)。
\n19.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评标事务,出具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n19.3 代理机构负责组织项目的评标工作。
\n20.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
\n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n21. 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n21.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nA、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n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nC、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nD、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nE、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nF、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n21.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nA、有恶意串通的;
\nB、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
\nC、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n21.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n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n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n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n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n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n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n21.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n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nB、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nC、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nD、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nE、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
\n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以书面形式调整确认,投标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
\n21.5 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
\n 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nB、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nC、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技术需求书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n22. 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n22.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n22.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n23. 比较与评价
\n23.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
\n23.2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中标条件以及评分细则进行。
\n24. 评审复核
\n24.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n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n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n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n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n24.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n25. 确定/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
\n25.1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或者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投标人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n25.2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或者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投标人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n26. 编写评标报告
\n评标委员会评审组长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n27. 评标过程保密
\n招标人、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招标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招标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n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n28. 采购项目废标
\n28.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nA、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
\nB、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n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n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n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n28.2 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
\n七、签订合同
\n 29.中标通知
\n29.1 中标投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29.2 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n29.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n30.签订合同
\n30.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n30.2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招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n30.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投标人须按照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n30.4 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一份报代理机构存档。
\n八、服务费
\n31. 服务费
\n本次招标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计委价格[2011]534号文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后作为最终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缴纳。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n九、保密和披露
\n 32. 保密
\n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n 33. 披露
\n33.1 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n33.2 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n十、询问和质疑
\n34.询问
\n34.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招标人提出询问。
\n34.2询问事项若属于招标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招标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询问函。在代理机构领取《投标人询问告知函》(格式自拟),投标人持《投标人询问告知函》向招标人进行询问。招标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投标人进行书面答复。
\n35.质疑
\n35.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n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n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n35.2质疑投标人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
\n35.3质疑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九部分提供的“质疑函”格式书面向代理机构提出,内容包括: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信息公告发布时间、领取采购文件时间、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法律依据(应标明具体条款)质疑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签字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签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座机、传真号码、手机、邮箱)、地址、被质疑人名称、提出质疑的日期。
\n质疑函受理人: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理电话:0353-6669092
\n35.4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人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投标人持《投标人质疑告知函》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n35.5 代理机构、招标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
\n35.6无效质疑情形
\nA.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nB.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投标人;
\nC.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
\nD.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
\nE.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nF.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n35.7质疑投标人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n35.8质疑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n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n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n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n一、项目概况
\n为了达到公安部《公安机关DNA实验室等级评定办法》和DNA实验室国家认可的要求,所使用的DNA设备必须符合公安部DNA数据库建库的要求及检案的要求,且提供的所有设备耗材试剂必须达到所列采购清单才能符合国家规定的DNA实验室建设标准和质控体系,以满足阳泉市公安局DNA实验室的工作的需求。
\n★二、商务要求
\n1、交货要求
\n(1)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
\n(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n(3)质保期:1年
\n(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95%,12个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
\n三、技术要求
\n 1、 货物明细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 | \n特别说明\n | \n | |||||||
\n | \n1、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21.5项处理;货物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n2、参数中标注★的为必须满足的核心参数,不允许负偏离,各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n3、参数中标注▲的为主要技术参数。\n4、货物清单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
\n | \n | \n | |||||||
\n | \n | \n | |||||||
\n | \n | \n | |||||||
\n | \n | \n | |||||||
\n | \n | \n | |||||||
\n | \n | \n | |||||||
\n | \n | \n | |||||||
\n | \n | \n | |||||||
\n | \n | \n | |||||||
\n | \n | \n | |||||||
\n | \n | \n | |||||||
\n | \n | \n | |||||||
\n | \n | \n | |||||||
\n | \n | \n | |||||||
\n | \n | \n |
\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规格\n | \n数量及单位\n | \n参数需求\n | \n备注\n |
\n1\n | \n案件用扩增试剂盒(常染)\n | \n200人份/盒\n | \n2盒\n | \n1、可短串联重复顺序(STR)多重位点系统,可应用于法医案件检材DNA分析、亲子鉴定及应用研究等人类遗传鉴定领域。\n★2、单管同时扩增不少于21个基因座:D1S1656、D2S1338、D3S1358、D5S818、D6S1043、D7S820、D8S1179、D12S391、D13S317、D16S539、D18S51、D19S433、D21S11、Amelogenin、CSF1PO、FGA、Penta D、Penta E、TH01、TPOX和vWA。\n★3、试剂盒包含扩增所需全部试剂(热启动酶、引物对、内标、等位基Ladder、扩增用水),无需再额外购买内标、扩增用水等试剂。\n4、可以直接扩增FTA卡、棉签、血滤纸,也可提取完扩增,扩增时间小于1.5个小时。\n5、抗抑制剂能力强,血红素达到500uM情况下,可以得到准确分型;腐植酸、单宁酸分别达到200ng/ul的情况下,可得到准确分型。\n6、试剂盒保质期1年。\n7、试剂已通过“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认证。\n8、终身免费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n★9、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公司需提供试剂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技术服务承诺书。\n | \n进口产品\n |
\n※2\n | \n案件用扩增试剂盒(常染)\n | \n200人份/盒\n | \n5盒\n | \n1、采用6色荧光检测技术,可应用于法医案件检材DNA分析、亲子鉴定及应用研究等人类遗传鉴定领域。\n★2、单管同时扩增不少于27个基因座:Amelogenin、D6S1043、DYS570、DYS576、D3S1358、D1S1656、D2S441、D10S1248、D13S317、PentaE、D16S539、D18S51、D2S1338、CSF1PO、PentaD、TH01、vWA、D21S11、D7S820、D5S818、TPOX、DYS391、D8S1179、D12S391、D19S433、FGA和D22S1045。\n★3、试剂盒包含扩增所需全部试剂(热启动酶、引物对、内标、等位基因Ladder、扩增用水),无需再额外购买内标、扩增用水等试剂。\n4、既可用于提取后DNA扩增,也可用于直接扩增。\n5、扩增时间小于70分钟。\n6、试剂盒保质期1年。\n7、试剂已通过“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认证。\n8、200人份/ 盒。\n9、终身免费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n★10、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公司需提供试剂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技术服务承诺书。\n | \n进口产品\n |
\n3\n | \n案件用扩增试剂盒(常染)\n | \n200人份/盒\n | \n3盒\n | \n1、采用六色荧光技术;\n★2、试剂盒单管同时扩增不少于34个STR基因座::Y-indel﹑Amelogenin、D3S1358、D13S317、D7S820、D16S539、SE33、 D10S1248、D5S818、D21S11、TPOX、D1S1656、D6S1043、DXS6795、D19S433、D22S1045、D8S1179、 Penta E、DYS391、D2S441、D12S391、D2S1338、vWA、Penta D、TH01、D18S51、CSF1PO、D6S477、 D15S659、D19S253、D8S1132、D3S3045、D10S1435和 FGA。包含CODIS及中国“打拐DNA数据库”要求的所有的常染色体STR基因座。至少包含11个扩增长度小于220bp的mini-STR基因座;\n★3、包含Amelogenin和Y-indel位点,用于疑难案件当中辅助性别鉴定;\n4、所有位点扩增产物片段大小均在550bp以内,90min内完成扩增。\n5、检测62.5pg的人类基因组DNA,可检出该试剂盒包含的所有基因座正确的分型。\n★6、扩增试剂盒产品规格为200人份/盒,标准反应体系为25微升;同时试剂盒内配备该产品对应的检测用内标、Ladder;避免污染,不接受额外配备;\n7、试剂盒已获得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颁布的中国公共安全产品认证证书;\n▲8、投标公司提供试剂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技术服务承诺书。\n | \n/\n |
\n4\n | \n案件用扩增试剂盒\n(Y染)\n | \n200人份/盒\n | \n3盒\n | \n1、采用六色荧光技术;\n★2、试剂盒单管一次性扩增48个STR基因座:Y-indel、 AMEL、 DYS437、 Y-GATA-H4、 DYS447、 DYS518、DYS459a、 DYS459b、 DYS510、 DYS458、 DYS643、 DYS481、 DYS456、 DYF404S1a、 DYF404S1b、DYS19、 DYS448、 DYS393、 DYS522、 DYS438、 DYS391、 DYS533、 DYS460、 DYS389I、DYS593、 DYS635、 DYS389II、 DYS392、 DYS627、 DYS576、 DYS439、 DYS645、 DYS390、DYS570、 DYS385a、 DYS385b、 DYS527a、 DYS527b、 DYS549、 DYS596、 DYS531、 Y-GATAA10、 DYS388、 DYF387S1a、 DYF387S1b、 DYS449、 DYS444、 DYS557。包含37个低突变位点、9个高突变位点;\n3、包含中国公安Y数据库要求的核心位点和优选位点,包含1个Y-indel和1个Amel,辅助性别鉴定、男性家系排查,及Y-STR数据库建设;\n▲4、包含2个内部阳性质控位点(IQC),用以判断样本是否存在降解或PCR抑制成分;\n5、Panel设计合理,基因座范围相对较大,避免越界导致分型错误问题,可以准确检测出绝大部分稀有等位基因;\n6、检测62.5pg的人类基因组DNA,可检出该试剂盒包含的所有基因座正确的分型;\n★7、扩增试剂盒产品规格为200人份/盒,标准反应体系为25微升;同时试剂盒内配备该产品对应的检测用内标及Ladder;避免污染,不接受额外配备;\n▲8、投标公司提供试剂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技术服务承诺书。\n | \n/\n |
\n5\n | \nPOP4-384液体分离胶\n(3500系列适用)\n | \n384人份/盒\n | \n20盒\n | \n即用型, DNA测序仪用,进样即可运行。\n | \n进口产品\n |
\n6\n | \n阳极缓冲液(3500XL适用)\n | \n4小盒/套\n | \n10套\n | \n槽中预装1X缓冲液,以支持所有的电泳应用。\n | \n进口产品\n |
\n7\n | \n阴极缓冲液(3500XL适用)\n | \n4小盒/套\n | \n10套\n | \n24孔,槽中预装1X缓冲液,以支持所有的电泳应用。\n | \n进口产品\n |
\n8\n | \n24道毛细管阵列\n(3500系列适用)\n | \n1根/套\n | \n5套\n | \n36厘米, DNA测序仪用,内壁无涂层,使用寿命160次以上\n | \n进口产品\n |
\n9\n | \nAutomate提取仪器配套试剂盒\n | \n52人份/盒\n | \n10盒\n | \n1、专门从包括牙齿、骨骼等疑难检材中高效回收DNA,有效去除PCR抑制物,纯化时间2.5小时内;分液体积:5-1000μL;洗脱体系最小20ul。\n2、试剂必须预封装于试剂条中,并且试剂条的外形需与Automate相匹配。\n3、为适用于案件检材DNA提取的实际情况,盒内配备裂解液体积不少于30毫升。\n | \n/\n |
\n10\n | \n磁珠法DNA提取试剂盒\n | \n200人份/盒\n | \n10盒\n | \n★1、磁珠法DNA提取试剂;\n2、可对各类常规、疑难、微量检材进行DNA提取;\n3、操作简单;\n4、保质期1年;\n5、无需洗脱,可带磁珠扩增;\n▲6、经过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n | \n/\n |
\n11\n | \n精斑检材DNA提取试剂盒\n | \n50人份/盒\n | \n4盒\n | \n★1、专门针对精斑DNA提取试剂;\n2、混合斑提取时间小于3.5小时;\n3、裂解精子时间小于15分钟;\n4、对于纯精斑,总提取时间小于40分钟;\n5、试剂配套精子染色液,可以镜下观察精子,使扩增结果更加均衡;\n6、带磁珠扩增,操作方便;\n7、保质期1年;\n▲8、经过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n | \n/\n |
\n12\n | \n骨骼检材DNA提取试剂盒\n | \n50人份/盒\n | \n2盒\n | \n★1、专门针对陈旧、腐败、水泡骨骼;\n2、可对骨松质DNA、骨密质DNA提取;\n3、保质期1年;\n4、骨骼总检验成功率达95%;\n5、陈旧骨骼,最短提取时间小于2小时;\n6、带磁珠扩增,操作方便;\n▲7、经过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n | \n/\n |
\n13\n | \n脱落细胞粘取器\n | \n100个/盒\n | \n20盒\n | \n用于提取检材上的脱落细胞用\n | \n/\n |
\n14\n | \n1.5ml离心套管\n | \n100个/盒\n | \n20盒\n | \nDNA提取过程中,用于分离载体\n | \n/\n |
\n15\n | \n自动加样枪\n | \n10ul、200ul、1000ul\n | \n5支\n | \n1、电动;\n2、触摸式,操作简单;\n3、量程:10ul、200ul、1000ul;\n4、每支配备一个充电器,5支配备一个充电架;\n5、有混匀模式;\n | \n/\n |
\n16\n | \n常染色体 STR数据库扩增试剂盒\n | \n200人份/盒\n | \n15盒\n | \n1、采用六色荧光技术;\n★2、试剂盒单管同时扩增不少于34个STR基因座::Y-indel﹑Amelogenin、D3S1358、D13S317、D7S820、D16S539、SE33、 D10S1248、D5S818、D21S11、TPOX、D1S1656、D6S1043、DXS6795、D19S433、D22S1045、D8S1179、 Penta E、DYS391、D2S441、D12S391、D2S1338、vWA、Penta D、TH01、D18S51、CSF1PO、D6S477、 D15S659、D19S253、D8S1132、D3S3045、D10S1435和 FGA。包含CODIS及中国“打拐DNA数据库”要\n求的所有的常染色体STR基因座。至少包含11个扩增长度小于220bp的mini-STR基因座;\n3、扩增试剂盒产品规格为200人份/盒,标准反应体系为25微升;\n★4、试剂盒内包含该产品对应的检测用内标、Ladder;\n5、试剂盒已获得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颁布的中国公共安全产品认证证书。\n | \n/\n |
2、包装
\n2.1包装: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
\n2.2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n2.3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阳泉地区的气候特点。
\n3、安装验收
\n中标人负责整个所配实验室仪器设备硬件及附件的安装、调试,完毕后,将严格按照项目清单所提供仪器的配置单项目进行验收,同时签署书面的验收报告。
\n3.1中标人负责将设备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现场。
\n3.2所有设备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在此期间,若发现试剂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n3.3在采购人现场进行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n3.4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n4.培训要求:
\n4.1中标人安排采购人操作人员在以下单位进行培训:设备到货后,中标人陪同设备厂家及专家到用户处现场安装调试仪器并培训。
\n4.2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和销售计划,为采购人提供相应的实验室DNA检测设备试剂的相关知识的培训。
\n5、其它要求:
\n5.1投标人必须对所有货物进行报价,不得将其中的内容拆分报价,拆分报价或漏项报价无效。
\n5.2本技术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n5.3投标人的销售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对有关产品的相关标准的规定。
\n5.4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n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标准\n |
\n1\n |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n | \n上传的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保证清晰;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第八部分;\n |
\n2\n | \n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n | \n上传的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保证清晰;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n |
\n3\n | \n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n | \n上传的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保证清晰;营业执照应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执照\n |
\n4\n | \n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备案证明\n | \n上传的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保证清晰;\n |
\n5\n | \n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n | \n本项目无此项\n |
\n6\n | \n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开业不满一年的无须出具);\n | \n上传的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保证清晰、符合要求\n(2)会计师事务所对报价人出具的完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注会证书\n |
\n7\n | \n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会保险的凭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四险任意一险)(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n | \n上传的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保证清晰;\n |
\n8\n | \n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税收的凭证(专用收据或银行代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n | \n上传的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保证清晰;\n |
\n9\n | \n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n | \n上传的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保证清晰 ;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第八部分;\n |
\n10\n | \n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n | \n投标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且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代理公司提供的保证金交纳的账号和投标人开户行证明的账号相同(如有不同,需开户行做出书面说明)。\n |
\n11\n | \n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n | \n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第八部分;\n |
说明:
\n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投标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上述各项均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n3、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n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n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标准\n |
\n1\n | \n投标函\n | \n按照第八部分“投标函格式”填写。\n |
\n2\n | \n开标报价一览表\n | \n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n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n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n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n |
\n3\n | \n对商务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n | \n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技术要求”中标“★”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n |
说明:
\n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n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1条规定的原则。
\n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n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n2、采购货物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必须符合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要求,所投台式计算机产品性能参数需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2 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投标无效。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
\n3、投标人投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
\n4、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
\n5、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n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n(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九部分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2)中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才享受投标货物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n(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n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n(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九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n(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n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n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n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n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n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n8. 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n三、无效投标的情形
\n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n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
\n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中标第一候选人。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n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五位四舍五入。
\n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评分因素\n | \n评分内容\n | \n评分标准\n | \n分值\n |
\n商务部分 (15分)\n | \n企业业绩\n | \n提供投标人自身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每提供一个在2019年1月至今内签署的同类案例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n注: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及中标公告网站截图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n | \n6分\n |
\n商务部分 (15分)\n | \n信誉及能力\n | \n1、投标人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得3分。\n2、参与已发布的DNA相关的国家级标准起草的得3分。\n3、为满足疑难案件研究需求,投标人拥有针对于疑难案件的能同时检测至少5000个SNP位点检测技术的得3分。\n注:1、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为证明材料;\n2、提供DNA相关的国家标准原件扫描件为证明材料;\n3、提供公安机关试用证明及SNP检测关键设备测序仪发票原件扫描件。\n | \n9分\n |
\n技术部分\n(55分)\n | \n技术指标满足情况\n | \n参照招标文件中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要求与投标文件中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进行对比后打分;\n1、标注“▲”项,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加2分,最高得12分。\n2、非标注“▲”和“★”项技术指标,每存在一项正偏离的加1分,最高3分;每存在一项负偏离的减1分,最高减3分。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说明文件等资料认定。\n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n | \n15分\n |
\n技术部分\n(55分)\n | \n项目方案\n | \n通过投标人的组织实施方案、供货方案、质量管理控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n1、项目方案内容详细具体,合理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5-20)分;\n2、项目方案内容基本全面,但合理可行性有完善空间,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得(6-14)分;\n3、项目方案简单,不全面,不具体,不条理,可行性差得(1-5分);\n4、未提供项目方案,得0分。\n | \n20分\n |
\n技术部分\n(55分)\n | \n技术人员配置\n | \n结合采购人实际检案情况,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技术人员配置进行综合比较,人员需为投标人全职员工或子公司全职员工:\n1、投标人技术人员配置针对性强(含学历、中级职称或中级以上职称等证明文件)、全面具体、适用性强得(4-5)分;\n2、技术人员配置针对性适用性一般(学历、初级职称等证明文件)得(2-3)分;\n3、技术人员配置针对性适用性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n | \n5分\n |
\n技术部分\n(55分)\n | \n售后服务\n | \n1、售后承诺中包含投标人所投试剂为全新原装可溯源合格品的承诺书的,可提供试剂盒及配套技术支持等在内的完整保障体系,具备一体化解决方案,且内容详细具体,合理可行的,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8分;\n2、售后承诺中包含投标人所投试剂为全新原装可溯源合格品的承诺书的,内容不详细具体,合理可行的,基本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5分;\n3、售后承诺中未包含投标人所投试剂为全新原装可溯源合格品的承诺书的,不得分。\n | \n8分\n |
\n技术部分\n(55分)\n | \n培训方案\n | \n1、培训方案内容详实,能完全确保培训对象充分熟练的使用产品,得5-7分;\n2、培训方案内容基本概括,基本有效的使培训对象掌握产品的使用方法,得 2-4分;\n3、方案不具体的,得 1 分。\n | \n7分\n |
\n报价部分\n(30分)\n | \n投标报价\n | \n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n注:①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符合性审查,未被废除投标资格的的投标人。\n ②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最高限价和经评委一致认为低于成本价的恶意竞标报价为无效标,此项不得分。\n ③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价格扣除\n A、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其投标报价将给予6%的价格扣除,即:\n 评标价=投标报价×(1-6%)。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并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n B、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投标报价将给予6%的价格扣除,即:\n 评标价=投标报价×(1-6%)。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认定其是否属于监狱企业并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n C、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其投标报价将给予6%的价格扣除,即:\n 评标价=投标报价×(1-6%)。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认定其是否属于监狱企业并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n | \n30分\n |
第七部分 合同原则
\n甲 方:
\n乙 方:
\n合同编号:
\n签订地点:
\n乙方参加了 于 年 月 日在阳泉市桃北中路28号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举办的 采购活动,并成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的相关规定,现甲、乙双方就采购事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n第一条 合同组成
\n1、公开招标文件(或其他形式招标文件);
\n2、乙方投标文件;
\n3、中标(成交)通知书;
\n4、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
\n5、政府采购合同书。
\n第二条 合同标的物名称、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及价款(单位:元)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规格型号(技术参数)\n | \n计量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n | \n小计\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合 计\n | \n |
第三条 质量及服务
\n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n2、售后服务:
\n第四条 合同价款
\n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n第五条 履行期限
\n 年 月 日前交货。
\n第六条 交货地点
\n第七条 交货及货物验收
\n1、乙方负责将试剂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现场。
\n2、所有试剂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在此期间,若发现试剂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n3、在采购人现场进行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n4、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n5、保证所提供产品为全新的原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
\n6、应在货物到货后配合用户进行开箱检查,负责解决出现的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不符等问题。设备及软件开箱测试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不符合招标文件与合同的要求时,用户有拒收的权利及保留索赔权利。
\n7、甲方按照验收的结果,完整、真实地签署《政府采购验收报告》的有关内容。
\n8、经甲方申请,可委托国家有关部门或组织专家小组进行验收。
\n第八条 付款方式:
\n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或减少本合同中相同的标的物,按《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执行,并签订补充合同书。
\n第十条 甲方责任
\n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n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n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n第十一条 乙方责任
\n1、保证所供设备均为响应文件承诺设备,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n2、保证设备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设备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n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n1、乙方不完全按照合同履约的,按照成交金额的3‰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乙方延期付货或验收不合格的,每延期一日,按照中标(成交)金额的3‰向甲方交纳违约金;因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额向甲方交纳赔偿金。
\n2、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原提供的标的物的价格向甲方交纳赔偿金。
\n3、除不可抗力情形外,凡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代理机构终止合同后,重新组织采购发生的费用以及新中标(成交)价格超过原解除合同金额部分由乙方承担。
\n4、甲方延期请拨资金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合同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n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n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n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n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阳泉市仲裁委会员仲裁。
\n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n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盖章,即行生效。
\n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代理机构、市(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n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公开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n\n\n\n\n\n\n甲方(公章):\n法定代表人: \n委托代理人: \n地 址:\n电 话: \n开户银行:\n账 号:\n日 期: 年 月 日\n | \n乙方(公章): \n法定代表人: \n委托代理人: \n地 址:\n电 话: \n开户银行:\n账 号:\n日 期: 年 月 日\n |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n封面格式
\n(一)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格式
\n投 标 文 件
\n(资格证明文件)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n 年 月 日
\n 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n单位名称:
\n单位性质:
\n地 址:
\n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n经营期限:
\n姓 名: 性 别:
\n身份证号: 职 务:
\n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n特此证明。
\n投标人: (盖章)
\n年 月 日
\n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n\n\n\n\n\n\n | \n |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n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n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n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n投标人: (盖章)
\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签章)
\n投标人代表: (签字或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n\n\n\n\n\n\n | \n |
三、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n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备案证明
\n五、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无特定资格请直接写无】
\n六、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开业不满一年的无须出具);
\n七、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会保险的凭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四险任意一险)(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
\n八、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税收的凭证(专用收据或银行代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n九、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
\n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n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特此声明。
\n 投标人(公章):
\n 日 期: 年 月 日
\n十、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
\n (招标人名称):
\n我方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了投标保证金。我公司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贵方可以不予退还我方保证金,我方对此无异议。
\n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n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n 年 月 日
\n投标保证金有效证明资料投标保证金有效证明资料
\n十一、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n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n :
\n本单位为 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n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n特此声明
\n投标人(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n日期:
\n(一)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n投 标 文 件
\n(商务技术文件)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n 年 月 日
\n商务、技术文件
\n一、投 标 函
\n投 标 函
\n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 (投标人名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n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
\n人民币(大写) (¥ )
\n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
\n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
\n4、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n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
\n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导致投标无效。
\n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n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
\n9、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
\n10、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
\n11、对贵方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立即予以回复确认。若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由我方自负。
\n12、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n1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n1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n1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n16、我方承诺:招标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n17、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n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n地址: 邮编:
\n电话: 传真:
\n投标人代表姓名:
\n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nE-mail:
\n投标人: (盖章)
\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签章)
\n投标人代表: (签字或签章)
\n日期: 年 月 日
\n说明: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投标无效。
\n2、投标文件正本须提供原件。
\n二、开标报价一览表
\n报价一览表
\n\n\n\n\n\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项目编号\n | \n投标人名称\n | \n总报价(总价、元)\n | \n交货期限\n |
\n | \n | \n | \n | \n |
注:投标总报价不得超出项目要求的最高限价
\n报价明细表
\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品牌产地\n | \n规格型号\n | \n数量\n | \n单位\n | \n单价\n | \n合价\n | \n交货期\n | \n质保期\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总报价(大写): 元整 ¥: 元\n |
投标人: (盖章)
\n 投标人代表: (签字或签章)
\n 日期: 年 月 日
\n三、对商务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
\n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招标文件商务要求\n | \n投标文件对应规范\n | \n偏离情况\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注:1、根据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进行填列。
\n2、响应情况内容较多时可在表格中标明响应内容所在页码。
\n投标人(公章):
\n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n日 期:
\n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标注“★”技术指标参数\n | |||||||
\n序号\n | \n投标产品全称\n | \n招标文件标注“★”\n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n | \n投标响应状况\n | \n响应程度\n | \n偏离说明\n | ||
\n序号\n | \n投标产品全称\n | \n招标文件标注“★”\n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n | \n投标响应状况\n | \n符合要求\n | \n高于要求\n | \n低于要求\n | \n偏离说明\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标注“▲”技术指标参数\n | |||||||
\n序号\n | \n投标产品全称\n | \n招标文件标注“▲”主要技术参数\n | \n投标响应状况\n | \n响应程度\n | \n偏离说明\n | ||
\n序号\n | \n投标产品全称\n | \n招标文件标注“▲”主要技术参数\n | \n投标响应状况\n | \n符合要求\n | \n高于要求\n | \n低于要求\n | \n偏离说明\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其他技术指标参数\n | |||||||
\n序号\n | \n投标产品全称\n | \n招标文件其他技术参数\n | \n投标响应状况\n | \n响应程度\n | \n偏离说明\n | ||
\n序号\n | \n投标产品全称\n | \n招标文件其他技术参数\n | \n投标响应状况\n | \n符合要求\n | \n高于要求\n | \n低于要求\n | \n偏离说明\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注:投标人须详细列明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具体响应状况,全面披露各项响应程度,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n投标人(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n 日期: 年 月 日
\n四、基本情况表
\n基本情况表
\n\n投标人名称\n | \n | ||||||||||
\n注册地址\n | \n | \n邮政编码\n | \n | ||||||||
\n联系方式\n | \n联系人\n | \n | \n电 话\n | \n | |||||||
\n联系方式\n | \n传 真\n | \n | \n网 址\n | \n | |||||||
\n组织结构\n | \n | ||||||||||
\n法定代表人\n | \n姓名\n | \n | \n技术职称\n | \n | \n电话\n | \n | |||||
\n项目负责人\n | \n姓名\n | \n | \n技术职称\n | \n | \n电话\n | \n | |||||
\n成立时间\n | \n | \n员工总人数:\n | |||||||||
\n企业资质\n | \n | \n其中\n | \n项目负责人\n | \n | |||||||
\n营业执照号\n | \n | \n其中\n | \n高级职称人员\n | \n | |||||||
\n注册资金\n | \n | \n其中\n | \n中级职称人员\n | \n | |||||||
\n开户银行\n | \n | \n其中\n | \n其他\n | \n | |||||||
\n账号\n | \n | \n其中\n | \n其中\n | \n其中\n | |||||||
\n经营范围\n | \n | ||||||||||
\n备注\n | \n |
五、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设备配备情况
\n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n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姓 名\n | \n | \n学 历\n | \n | |||
\n年 龄\n | \n | \n职 务\n | \n | |||
\n主要工作经历\n | ||||||
\n时 间\n | \n工作经历\n | \n担任职务\n | \n备 注\n |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n投标人(公章):
\n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n日 期:
\n2、项目小组其他人员配备情况表
\n项目小组人员配备情况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姓名\n | \n性别\n | \n年龄\n | \n身份证号\n | \n专业\n | \n证书编号\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注:项目小组人员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n投标人(公章):
\n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n日 期:
\n六、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n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项目时间\n | \n招标人单位\n | \n合同金额\n | \n验收情况\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4\n | \n | \n | \n | \n | \n | \n |
\n5\n | \n | \n | \n | \n | \n | \n |
\n6\n | \n | \n | \n | \n | \n | \n |
\n7\n | \n | \n | \n | \n | \n | \n |
\n8\n | \n | \n | \n | \n | \n | \n |
\n9\n | \n | \n | \n | \n | \n | \n |
\n10\n | \n | \n | \n | \n | \n | \n |
\n11\n | \n | \n | \n | \n | \n | \n |
\n12\n | \n | \n | \n | \n | \n | \n |
\n13\n | \n | \n | \n | \n | \n | \n |
\n14\n | \n | \n | \n | \n | \n | \n |
\n15\n | \n | \n | \n | \n | \n | \n |
七、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n八、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
\n第九部分 相关附件格式
\n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适用)
\n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n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 (标的名称) , 属 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 (标的名称) , 属 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企业名称(盖章):
\n日 期:
\n注:1.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招标代理机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开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n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n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n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企业名称(盖章):
\n日期:
\n注:1.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招标代理机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开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n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n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适用)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 单位名称(盖章):
\n 日 期:
\n注: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n3、账户信息函
\n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项目编号 ,交付投标保证金 元,该项目结束后请将此款退还我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n\n\n\n\n\n\n\n\n\n\n\n\n\n\n\n\n\n\n单位名称: \n | \n |
\n账 号: \n | \n |
\n开户银行: \n | \n |
\n行 号: \n | \n |
投标人:(公章)
\n年 月 日
\n注:为了能及时退付投标保证金,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交此函。我公司将依据此信息退付投标保证金。如以上资料提供错误责任自负。
\n4、质疑函范本
\n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
\n质疑投标人:
\n地址: 邮编:
\n联系人: 联系电话:
\n授权代表:
\n联系电话:
\n地址: 邮编:
\n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n质疑项目的名称:
\n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n招标人名称:
\n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n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n质疑事项1:
\n事实依据:
\n法律依据:
\n质疑事项2
\n……
\n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n请求:
\n签字(签章): 公章:
\n日期:
\n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