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三三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委托,(代理机构)新疆誉满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招标编号、项目名称)YMJ2024-038、第八师一三三团2024年城镇公共基础设施维修项目(4-8月) 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第八师一三三团2024年城镇公共基础设施维修项目(4-8月)
2、项目编号:YMJ2024-038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2024年城镇公共基础设施维修项目(4-8月) | 904314.00 | 904314.00 |
预算合计(元)/最高限价合计(元) | 904314.00 | 904314.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8)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5.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10月01日至2024年10月10日止,每日上午10:00 时至13:30 时,下午16:00时至19:30 时(北京时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清楚、并加盖公章)。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0 月11日16: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东六路56小区59-B1-11号三楼301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上发布。
9.项目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三三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地址:新疆石河子133团红光镇
联系人姓名:王延峰
联系电话:0993-5790127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誉满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东六路56小区59-B1-11号
项目联系人:逯霞
联系电话:15509930129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