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莞市鑫玺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东莞市鑫玺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现已编制完成,现将验收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东莞市鑫玺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一期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大康路一街23号
3、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检测报告、验收工作组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4、公示时间:2024.9.21-2024.10.23(20个工作日)
5、联 系 人:吴总 联系电话:15920660286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大康路一街23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竣工验收其他需要说明事项.pdf
230.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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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1)_1.pdf
1.8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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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12.9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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