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gzd-2024-w01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516379068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辅服务等采购项目 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辅服务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GZD-2024-W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15163790682、150927533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济宁市任城区荷花路1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主任 0537-7023076、0537-79096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15163790682、15092753377
代理机构地址: 济宁市任城区中德广场D座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本项目为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辅服务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医疗辅助服务管理费收取比例≤12%;医疗服务管理费收取比例≤12%;护士助理医辅服务管理费≤150元/人/月;医疗专护病区护理员服务管理费收取比例≤12%;全院医疗护理员陪护服务:根据市场定价,患者付费。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整体要求
(一)医疗辅助服务
服务范围:导医、信息科、分诊等医疗辅助服务,服务人员数量9人。
(二)医疗服务
服务范围:口腔科、康复医学科、护理部护理员、煎药室等医疗服务,服务人员数量13人。
(三)护士助理医辅服务
服务范围:脑病科、老年病科、脾胃肿瘤科、ICU、医疗专护病区等护士助理服务,服务人员数量10人。
(四)医疗专护病区护理员服务
服务范围:医疗专护病区护理服务,服务人员数量5人。
(五)全院医疗护理员陪护服务
服务范围:病患医疗护理员陪护、母婴医疗护理员陪护服务。
注:医疗辅助服务、医疗服务、护士助理医辅服务、医疗专护病区护理服务人员每月据实结算,主管科室可根据实际用人需求对本科室服务人员进行增减;全院医疗护理员陪护服务人员根据患者医疗护理员陪护需求增减人员。
三、详细项目说明
(一)医疗辅助服务及医疗服务
1.服务人员要求
配备的管理人员应为临床护理或相关医学专业,医疗辅助服务人员、医疗服务人员应具备康复医学、临床护理或相关医学专业及岗位相应学历或专业要求。
所派人员要相对固定,身体健康,形象素质良好,有一定的沟通交流能力,热爱本职工作,着装整洁、挂牌上岗,礼貌用语,文明服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不良行为。
2.服务标准
岗前准备标准
服务人员需着护士服、隔离衣或其他统一工作服,衣帽整齐,佩戴胸牌,鞋袜符合要求;精神饱满,面容清爽,可化淡妆,切勿浓妆。
工作操作标准
服务人员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脱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严格按照服务流程或服务操作规程进行服务,保证医院各项医疗护理辅助工作的正常运转。 服务人员工作期间遵守甲方领导的调遣,完成甲方领导及部门交给的其他临时性服务内容。
(3)工作服务标准
服务人员在工作中要具备服务意识和服务理念,对待病人、甲方工作人员要有亲和力。 服务人员在服务时要使用文明敬语,并做到微笑服务,不得有否定性语言,与各科室、病人及家属做好沟通交流。 服务人员工作时间内严格遵守服务行为规范,上班期间不干私活,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工作记录标准
做到认真交接签字,字迹真实、完整、清晰。 按要求完成每日工作量统计,做好交接班。 各种单据做好整理,按科室要求妥善保存。
(二)护士助理医辅服务
1.整体要求
(1)用工登记、保险缴纳
根据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并为派遣员工办理招工录用和退工手续。
(2)薪酬发放、工伤申报
根据采购单位薪酬制度和按月提供的薪酬支付清单,负责承办派遣人员的薪酬发放,并代扣代缴员工个人应向国家统筹缴纳的款项。并负责向政府申报派遣员工的工伤认定、理赔事宜。
(3)政策咨询、争议处理
为采购单位提供风险防范,提前预防各种劳动争议风险的出现,当出现劳动争议的时候,为采购单位解决各种问题。劳动法咨询及为采购单位提供突发事件的处理建议。向采购单位提供专业的劳动法咨询业务并协作采购单位处理突发事件。
(4)服务标准
服务单位需根据采购单位服务项目需求编制具体的服务方案(依据服务方案内容提供服务);与采购人共同制定劳务派遣人员考核机制,明确考核标准,考核由具体用人单位负责,并做好记录和统计,报给采购人。
(5)服务提供人员类型
包括医疗护理医辅类等工作人员。
(6)服务提供人员基本条件
按照甲方实际需求。
(7)劳动关系及薪酬福利
1)服务提供人员均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制,由服务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派遣人员薪酬福利按工作岗位在合同中约定;
3)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留用,同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考核不合格者退回服务单位。
(8)其他要求
1)服务单位需在采购单位设立项目部,配置相应数量工作人员现场办公,负责派遣人员的日常培训、考核、管理等运营。服务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
2)服务周期内,服务单位派驻的劳务派遣人员出现一切问题以及由此带来的所有后果均 由服务单位全权处理。根据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表现情况,采购人可对各类劳务派遣人员予以调整;若劳务派遣人员不符合采购人的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采购人可要求服务单位对劳务派遣人员予以调换;对于各类劳务派遣人员的调整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服务单位应及时为采购人派遣人员补充空岗,不得耽误采购人的日常工作,人员补充 7 个工作日内完成,超时缺岗,视情况扣减相应费用。
3)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接收招标人现有劳务人员,不得对招标人现有劳务人员进行差别对待或存在歧视行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以任何理由辞退现有劳务人员。
2、具体要求
☆(1)购买服务的岗位的具体要求: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配备,合同生效日,当天人员到岗。
(2)思想品德。各岗位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工作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承受工作压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接受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培训安排。
(3)专业技能。各岗位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电脑,熟悉办公软件操作;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范围内从事相关工作,熟悉工作要求及流程。
(4)上岗需求。派驻人员入院需服从采购人的安排,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试用期考核由采购人提出考核需求,成交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完成考核。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解雇在岗的派驻人员,需要更换服务人员时,提前与采购人沟通,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人员须符合所在岗位的要求。
(5)采购人每月不定期对成交供应商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定,实行考核管理,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工作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派驻人员。成交供应商有责任配合采购人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管理、检查,并提供必须的材料。
(6)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合法开展各项管理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项目的规定,开展各项管理活动,不得损害采购人、患者和公众的合法权益,不能获取不当利益。
(7)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医院内修改扩建配套项目,须报采购人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8)成交供应商须有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成本项目,保证整个医院系统高效、安全、有序地运转。
(9)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成交供应商必须立即报告发生事件的相关部门负责人,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视情况上报职能科室、分管领导、院领导,马上组织应急处理,如发生涉及公共安全的事情,必须请保卫科或公安部门前来处理,确保医院医疗服务秩序安全正常。
(三)医疗专护病区护理员服务
1.护理人员要求
(1)对病人具有同情心、耐心,爱心、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劳动纪律,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2)年龄在原则上不超过60岁,男女不限,技能、体能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3)完成护理员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者,持有护工上岗证。
(4)身体健康,持健康证。
2.服务标准
(1)在科室护士长及护士的指导下完成生活基础护理及非技术性护理工作,服从护士长及护士的工作安排。
(2)遵守工作制度及劳动纪律,服务病人耐心、细心。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及医院感染制度。
(3)擦拭床单元(包括床体、床头柜、吊塔、床头车、椅子、各种仪器、导联线等),整理床头柜桌面及床头橱内物品,床头各种仪器及导联线摆放整齐。做好仪器设备的终末消毒擦拭,保持病房环境的清洁整齐。
(4)负责为病人擦身、洗脸、洗手、洗脚、洗头、刮胡子、剪指甲、处理大小便;定时翻身更换体位及康复功能锻炼;更换脏污被服及病人衣物。协助护士倾倒病人污染物。男护理员为女患者做生活护理时,要征得病人同意,符合伦理要求。
(5)协助外出检查病人的准备工作及返回后的整理工作。
(6)在护士指导下,为经口进食病人(清醒、部分自理)喂饭喝水,协助护士准备肠内营养液及更换肠内营养输注器。
(7)做好每天家属探视的前期准备,探视期间维护秩序,探视后清理环境卫生。
(8)协助接听门铃,协调相关事宜。协助接收家属送进物品并做好登记,严格查对避免混放,并汇报责任护士。
(9)定期整理工作区域,保持整洁。
(10)做好床单元终末处理,在护士指导下对多重耐药菌病人严格依院感要求执行。
(11)协助护士接收新病人;协助护士做好转科病人相关准备。协助备床,更换床单、被褥,保持床单元的清洁整齐;
(12)遇有抢救病人时,协助护士做好相关工作并维护秩序。
(13)负责夜间医疗及生活垃圾处理及临时卫生处理。
(14)协助护士进行其他相关工作。
(四)全院医疗护理员陪护服务
1.医疗护理员陪护服务人员的要求:
(1)拥有真实合法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的服务态度和爱岗敬业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自行承诺);
(3)身体和心理健康(一年内体检合格证明),品貌端正;
(4)普通话标准,具有基本的文化水平和沟通能力。管理岗位需要具有较为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2.服务标准
为患者做好晨、晚间护理,刷牙、漱口、洗脸、洗头、洗脚和泡脚、会阴清洗、床单位整理和床单更换等工作,保持床单干净、整齐。 协助患者餐前洗手、打饭、喂饭、餐具清洗、打水等工作。 协助患者大小便及便器的清洗、消毒,做好卧床患者便后身体清洗,保持会阴部干净。 协助患者完成正确舒适体位摆放。包括医务人员进行诊疗操作时。 协助患者转运,完成翻身、叩背、肢体运动等照顾工作。负责检查患者指(趾)甲,协助修剪。 完成病房环境的整理,合理进行物品放置,拉开或关闭窗帘,定时开窗通风。 保护患者隐私,不泄露患者病情,保障患者安全。 定时巡视病房及时解决患者的生活需求。 做好患者入院前和出院后的床位准备和处理工作。
交付地点: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8.验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4月2日起,至2024年4月5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4月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项目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荷花路127号
联系人:张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中德广场D座
联系人:王营会、刘平
联系电话:15163790682、15092753377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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