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控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001包(绿色防控服务)
1.无人机飞防作业服务,作业面积5.3万亩;
2.供应商实施作业的植保服务组织须具备规模化作业能力,所提供作业无人机不低于15架;
3.供应商实施作业的无人机必须具备国家级植保机械质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认证;
4.供应商实施作业服务组织的植保无人机操作手必须取得该机型的操作资格证书;
5.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须可精准设定飞行高度、飞行速度、亩喷洒量;
6.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须投保商业责任险;
7.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载荷不低于30公斤,旋翼数量≥4旋翼(含4旋翼),采用离心喷头,喷洒系统-喷嘴数量:≥2个。适合防控药剂,雾化粒径要求可调;
8.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作业高度:距作物叶尖高度4米以内;
9.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最大飞行速度≥7m/s,
10.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信号有效距离(无干扰、无阻挡):NCC / FCC:≥5km;SRRC / CE / MIC / KCC:≥3km;
11.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避障系统:可感知范围:1.5-30m(感知15米远0.5cm半径横拉网线;感知30米远多股高压线);
12.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应具备自主避障功能,
13.无人机喷施水稻等矮杆作物时施药量1L/亩,喷施玉米等高杆作物时施药量2L/亩;
14.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必须具有航空作业实时监管系统。作业飞机系统可实时查看每架正在作业植保无人机飞行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随时回放每架参与项目植保无人机的作业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远程锁定指定植保无人机。
002包(应急防控服务)
1.无人机飞防作业服务,作业面积5.5万亩;
2.供应商实施作业的植保服务组织须具备规模化作业能力,所提供作业无人机不低于15架;
3.供应商实施作业的无人机必须具备国家级植保机械质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认证;
4.供应商实施作业服务组织的植保无人机操作手必须取得该机型的操作资格证书;
5.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须可精准设定飞行高度、飞行速度、亩喷洒量;
6.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须投保商业责任险;
7.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载荷不低于30公斤,旋翼数量≥4旋翼(含4旋翼),采用离心喷头,喷洒系统-喷嘴数量:≥2个。适合防控药剂,雾化粒径要求可调;
8.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作业高度:距作物叶尖高度4米以内;
9.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最大飞行速度≥7m/s,
10.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信号有效距离(无干扰、无阻挡):NCC / FCC:≥5km;SRRC / CE / MIC / KCC:≥3km;
11.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避障系统:可感知范围:1.5-30m(感知15米远0.5cm半径横拉网线;感知30米远多股高压线);
12.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应具备自主避障功能,
13.无人机喷施水稻等矮杆作物时施药量1L/亩,喷施玉米等高杆作物时施药量2L/亩;
14.供应商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必须具有航空作业实时监管系统。作业飞机系统可实时查看每架正在作业植保无人机飞行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随时回放每架参与项目植保无人机的作业数据,包括实时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可远程锁定指定植保无人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