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察哈尔校区配备新高考改革实验室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50102-nmgxt--gk-20240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信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田浩139481205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50102-NMGXT--GK-2024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察哈尔校区配备新高考改革实验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货物清单部分技术参数变更

更正内容:

.

修改备注:

“附件:实验室方案配置-变更后”中的参数(化学学生实验桌)需要改成右边正确的参数

正确参数

1

化学学生实验桌

规格:≥2800*1200*780 mm
1、台面:采用环保E1级高能板(高能实芯理化板),通体厚度为≥25mm,板材表面为生物抗菌型净化膜压贴,芯材不采用牛皮纸压制,而采用热固树脂与70%可再生森林的软木纤维,中间添加内应力平衡无醛生物胶一体高温高压而成,表面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及具有良好的承重性能。台面板具备耐酸碱,耐腐蚀,整体防水之性能。▲台面的各项功能检测须达到如下要求(提供以下1)-(5)项参数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耐有机溶液均通过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检测,参照GB/T17657-2022《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检测标准:硫酸(98%)、盐酸(37%)、硝酸(65%)、磷酸(85%)等不低于36项化学试剂检测,检测结果达到≥5级标准
2)通过国家重点实验室检测(检测方法:气候箱法), 执行标准GB18580-2017《室内装饰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甲醛释放量小于等于 0.005mg/m3,达到环保E1级标准。
3)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项目有内照射指数IRa≤1.0和外照射指数Iy≤1.3(检测依据GB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4)通过权威检测机构SGS检测,检测方法:ASTM G21-15合成高分子材料防霉性测定,检测真菌有巴西曲霉(黑曲霉)、绿色木霉(绿色胶霉)。
5)通过权威检测机构SGS检测,检测方法:JISZ2801:2010抗菌加工制品-抗菌性试验方法和抗菌效果测定),检测菌种有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2、柜体:全钢结构,上部中空式抽斗下部储物柜,采用≥1.0mm高强度镀锌钢板,切割折弯成型焊接打磨平整,表面经环氧树脂喷涂处理。
3、门板:采用双层结构,组装式设计,保证单层钢板双面都喷涂处理,门板中间填充隔音材料,减少关门时产生的噪音。防撞胶垫:门板内侧,减缓碰撞,保护柜体。
4、拉手:采用一字拉手。
5、不锈钢防腐合页:采用优质不锈钢模具一体成型。
6、固定桌脚:采用柜体内置可调ABS调整脚,保证调整脚前后都可以调节高低。

规格:≥2800*1200*780 mm
1、台面:采用环保E1级高能板(高能实芯理化板),通体厚度为≥25mm,板材表面为生物抗菌型净化膜压贴,芯材不采用牛皮纸压制,而采用热固树脂与70%可再生森林的软木纤维,中间添加内应力平衡无醛生物胶一体高温高压而成,表面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及具有良好的承重性能。台面板具备耐酸碱,耐腐蚀,整体防水之性能。▲台面的各项功能检测须达到如下要求(提供以下(1)-(3)项参数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耐有机溶液均通过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检测,参照GB/T17657-2022《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检测标准:硫酸(98%)、盐酸(37%)、硝酸(65%)、磷酸(85%)等不低于36项化学试剂检测,检测结果达到≥5级标准
2)通过国家重点实验室检测(检测方法:气候箱法), 执行标准GB18580-2017《室内装饰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甲醛释放量小于等于 0.005mg/m3,达到环保E1级标准。
3)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项目有内照射指数IRa≤1.0和外照射指数Iy≤1.3(检测依据GB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2、柜体:全钢结构,上部中空式抽斗下部储物柜,采用≥1.0mm高强度镀锌钢板,切割折弯成型焊接打磨平整,表面经环氧树脂喷涂处理。
3、门板:采用双层结构,组装式设计,保证单层钢板双面都喷涂处理,门板中间填充隔音材料,减少关门时产生的噪音。防撞胶垫:门板内侧,减缓碰撞,保护柜体。
4、拉手:采用一字拉手。
5、不锈钢防腐合页:采用优质不锈钢模具一体成型。
6、固定桌脚:采用柜体内置可调ABS调整脚,保证调整脚前后都可以调节高低。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联系方式:18047121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信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519号曙光培训大厦1425室

联系方式:139481205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田浩

电话:13948120522

内蒙古信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6日


相关附件:
察哈尔校区配备新高考改革实验室项目招标文件(2024051602).pdf
实验室方案配置清单-二次变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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