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6232024000036
预算金额496.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女士028-8756298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6232024000036

二、项目名称:中江县辑庆污水处理厂扩容期临时污水处理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烁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金牛区黄金东一路301号3层 4,96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烁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中江县辑庆污水处理厂扩容期临时污水处理项目 ①提供处理规模为2000m³/d的临时污水处理服务,含临时污水处理设施租赁、配电及配套附属设施安装、污水处理运维服务等,解决辑庆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及扩容期间新增污水问题,出水水质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②采用设备租赁加运维服务方式,设备供应商负责提供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并负责场平、围栏、污泥池、出水渠、设备基础、配电房、在线监测房、加药间、污泥脱水间、综合用房、门卫室、地面硬化、污水进水管网、动力电引入等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土建施工,及相关设施设备安装和后期运营维护,以及服务期到期后对设施进行拆除,将土地恢复原状。 (1)服务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成立专门的服务团队 ★①供应商应按项目需求配置相应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必须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24小时值守。 ★②对于任何运行维护任务,服务人员需严格填写维护记录单,并由采购人签字认可。 ③污水处理设施必须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且负责人工作地点应在本项目的污水处理站内。 ④服务人员应保证相对固定,如有变动,供应商须至少提前一周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⑤服务团队需遵守采购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思想道德品质,较强的信息化安全服务、运维服务经验。员工在岗期间必须正确穿戴工作服、佩戴胸牌,操作或维修设备时必须穿戴必要劳保用品。 ⑥污水处理设施工作人员进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种作业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2)运行维护要求 ★①供应商须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管理维护,规范填写工艺运行台账、24小时监测出水水质,对工艺设施进行动态管理,保证出水水质全面达标。 ★②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如因设备和管理问题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污染事故、出水水质不达标等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解决,由此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采购人不再为此增加任何费用。 ★③供应商在设备检修需要停运或其他非正常原因停运时,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人。得到采购人书面回复后,按回复执行。否则,按环保法规从重处罚,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 ★④服务期内供应商不得将设备、设施转让、转租、转借第三方,不得将项目设施对外设定担保等。 ★⑤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采购人以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污水处理设施的各项考核管理。 ⑥供应商应建立运行管理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并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做到制度上墙,保证安全运行、达标排放。 ⑦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文明作业,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第三方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的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承担。 ★(3)污水处理效果要求: ①进水水质 项目 浓度 单位 COD ≤350 mg/L BOD ≤140 mg/L TN ≤45 mg/L 氨氮 ≤35 mg/L 总磷 ≤6 mg/L SS ≤200 mg/L pH 6~9 \ ②出水水质: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项目 浓度 单位 COD ≤30 mg/L BOD ≤6 mg/L TN ≤10 mg/L 氨氮 ≤1.5 mg/L 总磷 ≤0.3 mg/L SS ≤10 mg/L pH 6~9 \ ★(4)服务质量要求:满足辑庆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及扩容期间新增污水处理需求,出水水质按照《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5)服务期内,甲方有权根据辑庆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及投运进度,提前中止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 ①如需提前中止运营服务,按照剩余服务期日历天计算,一次性支付运营服务商设备使用费(不支付污水处理运维费)。提前中止污水处理服务费计算方式:成交设备使用费单价(xx元/m³)×2000m³×剩余服务日历天数。 ②服务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污水处理运营服务,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365日历天。(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进入正式运营期后起算)。 ①设施配套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调试完毕,总工期不超过50日历天。 ②运营期:运营期为365日历天,设备调试完毕后出水水质连续3日达标,则转入正式运营期,并开始计费。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服务要求和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及污水污泥处置后应符合的相关标准。达到排放标准:《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6、验收方法和标准: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 号)要求、采购文件的服务内容及要求、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4,964,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葛菲(采购人代表)谢旭军谢李林李晖熊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67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因系统固化原因无法填写单价报价,故在此说明本项目实际为单价合同,中标人投标报价为4964000.00元,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报价为:6.80 元/m³元(其中设备使用费:4.76元/m³ ,污水处理运维费:2.04元/m³),采购人最终支付费用以确认的实际处理达标排放水量为准,结合中标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进行计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

联系方式:0838-72068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盛大国际9栋12层

联系方式:028-87562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28-87562986

四川中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7日


相关附件:
中江县辑庆污水处理厂扩容期临时污水处理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烁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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