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张家口高新区“创客工厂”科创基地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厂区(通用机械地块)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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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18735003002 | ||||||||||||||||||||||||||||||||||||||||
招标内容: | |||||||||||||||||||||||||||||||||||||||||
张家口高新区“创客工厂”科创基地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厂区(通用机械地块)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高新区“创客工厂”科创基地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河北张家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高新审立字﹝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同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同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A厂区总用地面积242200m2,总建筑面积196780 m2 (包括改造已建成建筑、新建车间、办公研发(地上部分)、服务中心、食堂、公寓、动力站、门卫、地下人防以及室外配套工程)。
2.建设地点:张家口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计划工期: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在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日内完成,建筑安装工程在合同生效后73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②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分工及权利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09 00:00至2023-06-1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在线投递电子投标文件,远程开标解密。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6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上传成功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时间。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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