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绿能公司2024年第3次授权非物资公开
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8D50C)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青海绿能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青海绿能数据有限公司,并委托青海德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批次招标项目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包号见下表: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1 | 001 | 技术开发服务 | 包1-包2 |
2 | 002 | 咨询服务 | 包1 |
3 | 003 | 技术服务 | 包1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8)其他:/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9日-2024年08月0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þhttps://ecp.sgcc.com.cn ¨https://etp.sgcc.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4009915500
4.3 投标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新U+操作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支持服务电话:010-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4.4注意事项:/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9日10:00时。
投标文件制作形式:本招标批次仅接受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光盘文件,不接受投标人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均应保证内容一致性,均需提供PDF版。
投标文件提交(递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递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递交)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当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招标代理公司电子邮箱(1135144807@qq.com)
(1)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招标代理公司电子邮箱加密投标文件发送要求:投标人以分标为单位将开标、报价、商务、技术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压缩(自行设定四位数字的密码)发送至指定邮箱,(即一个分标制作一个压缩包发送一封邮件),邮件名称及压缩包名称命名按下列格式:分标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例:001技术开发服务+包1+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电子邮件解压密码发送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严禁提前发送。
解压密码按下表制作:
投标人名称 | 分标编号/名称 | 包号 | 发件邮箱 | 解压密码 |
自行设定(4位数字) |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招标代理公司电子邮箱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方式为: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
6.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登录“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下载SGCC文件,并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报价(未完成上述投标工作的本次投标失败,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投标人所投标包有子包(分项报价表),必须将“分项报价表”上传至“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电子签章版),未上传分项报价表的视为无效报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下列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net.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绿能数据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80号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德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3号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971-6076603
9.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0.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附件1.xlsx
附件2:合规约定(业务关联方)
附件2:合规约定.docx
青海德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