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怀化市会同县连山乡等4个乡镇高涌村等1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其中包含怀化市会同县连山乡等4个乡镇高涌村等13个村高标淮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增建设)、怀化市会同县连山乡等1个乡镇宝照村等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0
金额
5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会财采计2024-200051
预算金额56万元
招标公司会同县农业局
招标联系人胡先生1378750369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尊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向先生186745233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5
公告正文

怀化市会同县连山乡等4个乡镇高涌村等1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其中包含怀化市会同县连山乡等4个乡镇高涌村等13个村高标淮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增建设)、怀化市会同县连山乡等1个乡镇宝照村等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1-08

会同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名称)的怀化市会同县连山乡等4个乡镇高涌村等1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其中包含怀化市会同县连山乡等4个乡镇高涌村等13个村高标淮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增建设)、怀化市会同县连山乡等1个乡镇宝照村等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会同县连山乡等4个乡镇高涌村等1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其中包含怀化市会同县连山乡等4个乡镇高涌村等13个村高标淮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增建设)、怀化市会同县连山乡等1个乡镇宝照村等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服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会财采计2024-200051

3、委托代理编号:尊领采招字(2024)048

4、采购项目预算:560000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

/

/

怀化市会同县连山乡等4个乡镇高涌村等1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二四年,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其中包含怀化市会同县连山乡等4个乡镇高涌村等13个村高标淮农田建设项目(0二四年,新增建设)、怀化市会同县连山乡等1个乡镇宝照村等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二四年,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服务

详见谈判文件

详见谈判文件

560000

8400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最新查询为准,须提供网页打印件证明);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怀化市行政区域内允许有1个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并提供最近三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

4)投标人应按规定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各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并提供最近三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5)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本项目实行人脸识别打卡考勤。达不到考勤要求的将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公布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公告期间相应网站网页打印件(需显示查询日期)。(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cgp.gov.cn/search/cr/;http://wenshu.court.gov.cn/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3)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5)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公司在职职工,并提供公司为其缴纳的2024年8月-10月的社保证明)携带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及说明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11   15  17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北大道黔锦园营销中心12楼(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谈判说明

1、本邀请函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胡先生

2、电话:13787503693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  称:会同县农业农村局

2)地  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 

3)联系人:胡先生

4)邮  编:418300

5)电  话:13787503693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  称:湖南尊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北大道黔锦园营销中心12楼

3)联系人:向先生

4)邮  编:418000

5)电  话:18674523371

6)电子邮箱:/

 

 

 

 

 

 

 

 

 


附件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在对应的□勾选)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2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责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