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sxqt2023023
预算金额106.08万元
招标公司泗县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李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柏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660567849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泗县中医院数字影像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XQT2023023
二、项目名称:泗县中医院数字影像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影联云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一期C1楼401-404室
中标(成交)金额:1060800.00元(单价:13.60元/人次)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泗县中医院数字影像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数字影像服务项目提供给医患一体化的就诊服务,在方便患者检査、提升影像检査服务质量的同时,与安徽省医学影像云平台进行对接,在院内全面开展无胶化管理,为实现全省影像检査数据互联、互通、互认创造条件。包含配套的软硬件及数字影像服务院内部署、临床外院数字影像共享调阅、相关软件运营维护。                
服务要求:1、建设目标:近年来,互联网的普及让人民群众期待着能够获得更加便捷的就医体验,而当前医疗机构传统的信息系统已经无法满足当下更多场景的医疗需求,尤其是对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和医疗协作的支持远远不够。在此背景下,开展数字影像服务项目建设对于医疗机构影像数据互联互通共享互认提供了重要的桥梁。根据安徽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卫医秘〔2021〕259号)、《关于加快推进安徽医学影像互联互通的通知》(皖卫传〔2022〕65号)和宿州市医保局《关于数字影像服务管理及试行价格的通知》(宿医保秘〔2021〕47号)等文件,要求各有关医疗机构将检查的数字化影像(原始 DICOM图像)及诊断报告,须连通到安徽省医学影像云平台,在线提供授权查阅及下载;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数字影像服务系统建设,实现影像服务电子化,且院内医生工作站可经患者授权调阅下载全省符合标准规范的医学影像数据。
为积极落实上述文件要求,实现我院与全省医疗机构影像数据的互联互通共享互认,现我院计划建设一体化数字影像服务,面向医患提供一体化的影像检查就诊服务。通过数字影像服务系统建设,与“安徽省医学影像云平台”进行对接,实时调阅到在我院就诊的患者在其他医院的原始影像检查数据,根据互认要求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同时简化取片环节、减轻患者负担、提升就医体验,实现全省医疗机构影像检查数据互联互通和报告互认。
2、建设原则:合理布局。按照填平补齐、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原则,整合各类现有资源,根据现有设备实际,提出设备清单(包含软件),满足系统部署运行的要求。互联互通。贯彻医保政策,保护广大参保群众利益。项目提供历史影像检查对比功能,减少患者重复检查,实现全省范围内影像检查数据的互联互通互认。注重安全。项目建设确保数据存储安全、系统运行稳定、数据交互可靠,减少因数据传输错误导致诊断错误。建立患者隐私保护制度,防止患者隐私泄露,实现医技协同支持系统的高度安全性。
3、建设内容:配备医生端系统、患者端系统、管理端系统、影像数据管理服务器等。系统必须与安徽省影像云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包含数字影像服务院内部署,临床外院数字影像共享调阅,相关软件运营维护。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730(2年)日历天完成服务。
服务标准:满足安徽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卫医秘〔2021〕259号)、《关于加快推进安徽医学影像互联互通的通知》(皖卫传〔2022〕65号)和宿州市医保局《关于数字影像服务管理及试行价格的通知》(宿医保秘〔2021〕4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符合行业规范及业主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冯秀云(组长)、刘益兰、朱理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代理收费金额:17608元,由招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 05月18日至2023年05月19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柏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明光市招信路 601 号,联系电话:1660567849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泗县中医院
地    址:泗县汴河大道与 343 国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李主任 13866695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柏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明光市招信路 601 号
联系方式:李工,166056784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  工  
电      话:   1660567849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公告
3.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其它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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