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氚电池原理样机研发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2/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15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 2022-09-09 16:37:53
@项目公告信息.项目名称@询价公告

核电运行研究(上海)有限公司-氚电池原理样机研发-询价采购公告

我公司(核电运行研究(上海)有限公司)拟采购《氚电池原理样机研发》,现发布采购文件如下,如贵单位有合作意向,请按下述要求进行报价:

一、报价总体要求:

1、 资质要求:

1.1供应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按规定完成注册成为中核集团“注册供应商”;

1.2若非中核集团或中国核电合格供应商,合同签署前需由我司进行供应商资质评价,评价合格可正常签订合同及供货,评价不合格则本次报价无效。

2、 供货范围:详见附件(报名通过后可下载)。

3、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项目现场

4、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13日17:00

5、 报价和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15:00

6、 报名截止时间至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为1个工作日

7、 报价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址:https://www.cnncecp.com/),并将纸质版邮寄至我司,无需赴现场开标。

8、 本项目第一次公告如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将发布第二次公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同意如本采购包两次公告后报价供应商的数量均不满3家,采购人有权直接对给出报价供应商进行评审。

9、 特别注意:采购人在评审时将核查所有供应商注册、澄清、报价等所有行为的IP地址、MAC地址,同时对比供应商预留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一致;并对比商务文件格式、技术方案内容、报价明细等是否存在异常一致或者总价呈规律性差异,如果供应商被判定串通报价的需承担被列入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不仅是采购人)采购黑名单2-3年的风险,在此期间被禁止参加集团公司所有采购包报名。

10、 报价中请注明名称、分项价格、总价、报价有效期限及其他必要内容。

11、 报价文件应自本询价书规定的报价时间后至少90天内保持有效。

12、 报价单位在未经澄清和取得认可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替换询价指定的物项制造商/品牌/规格等。对于询价中未指定制造商和品牌的物项,应在报价中明确具体的制造商/品牌信息,否则可视同无效报价。

13、 报价方式:固定价,单一税率(非混合税率)。

线上报价和纸质报价的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报价为准。分项价格与总价不一致以总价为准。

14、 报价评议方法

商务、技术综合评议法(评议细则见附件)

15、 我公司保留拆分和分签合同的权利。

16、 合同支付方式

经甲方(买方)终验合格后,收到乙方(卖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支付申请后,甲方(买方)支付100%合同金额。

17、 报价无效判定条件

(1)、若报价不完整,可能被视为无效报价;

(2)、若报价时未上传有效的签字/盖章报价,可能被视为无效报价;

(3)、若报价中有物项不满足相关技术和文件提交要求,可能被视为无效报价。

二、联系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参与的项目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报名问题、报价问题、平台操作问题请于09:00-17:00(工作日)联系专属客服:021-61592300。

三、廉洁要求:

贵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我公司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好处费等不正当利益(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潜在供应商资格。

如果运行研究院人员有向贵公司索取财物(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要求提供非工作所需的资助或便利(如安排亲属工作、安排出国出境等)等行为,贵公司有权且应该及时向运行研究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采购人有权将不提供实质性证据进行恶意举报的供应商列入采购黑名单(举报邮箱 npri-jubao@cnnp.com.cn)。

四、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供应商须承诺不存在下述条款中的描述并出具承诺函,否则存在被判定为无效报价的可能。

(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

(2) 与本采购包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3) 与本采购包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参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4) 为本采购包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 被暂停或者取消报名资格;

(6)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 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授权代表、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2)与我司合作过程中曾出现严重违纪、违约、质量问题被我司列入黑名单的;列入中核集团或中国核电供应商黑名单的,或与黑名单中公司的高管或实际控制人相关联的;

(13)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4)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

(15)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即机器码相同);

(16)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应答事宜。

五、附件:

附件一:采购函报名后可见(含评议办法和技术要求)

核电运行研究(上海)有限公司

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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