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浩男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鑫盛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钱宇坤0953-65775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8
公告正文

利通区东塔寺乡石佛寺村生态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通区东塔寺乡石佛寺村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已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利发改审发【2023】132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
为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本项目利通区跨省补充耕地资金 300 万元,剩余资金申请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解
决。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土建工程:土工布铺设 324.9 平方米,修补原有道路 430 平方米,拆除原有花箱并清理 35 个,新建组合花箱 55 个
;拆除原有汀步 68 米,排水沟渠 79.37 米,原有沟渠种植土回填 56.57 立方米,新建透水砖园路 56.2 平方米,安砌花岗岩道牙 79.
38 米,现状凉亭、雕塑翻新 3 个,增设充电桩1个。
(二)绿化工程:绿化总面积10695.2平方米,种植前施底肥 10695.2平方米,种植土回填32.6立方米,坑穴换填土116立方米,种植土换填1
581.6立方米,对苗木进行为期2年的养护管理。
(三) 东塔寺乡石佛寺村非遗小院生态环境提升:19户非遗小院房屋改造、土建工程、给排水安装等。
2.2建设地点:利通区东塔寺乡石佛寺村
2.3计划工期:一标段:工期60日历天,养护期2年;二标段:6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标段划分为个二标段;
一标段:土建工程:土工布铺设 324.9 平方米,修补原有道路 430 平方米,拆除原有花箱并清理 35 个,新建组合花箱 55 个;拆除原
有汀步 68 米,排水沟渠 79.37 米,原有沟渠种植土回填 56.57 立方米,新建透水砖园路 56.2 平方米,安砌花岗岩道牙 79.38 米,
现状凉亭、雕塑翻新 3 个,增设充电桩1个。
绿化工程:绿化总面积10695.2平方米,种植前施底肥 10695.2平方米,种植土回填32.6立方米,坑穴换填土116立方米,种植土换填1581.
6立方米,对苗木进行为期2年的养护管理。
二标段:东塔寺乡石佛寺村非遗小院生态环境提升:19户非遗小院房屋改造、土建工程、给排水安装等。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园林绿
化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标段: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进宁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01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
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上午9:00 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鑫盛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左营开元小区西门口16号商网
邮 编:751100 邮 编:751100
联系人:王浩男 联 系人:钱宇坤
电 话:13709581196 电 话:0953-6577555
传 真:/ 传 真:m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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