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智达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市政环卫清扫设备项目(二次)四标段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常用配件扩建路缘防撞装置柱塞式变量油泵专用工具检验抑尘车吹风机维修设备维护运输插拔式快换接头洗扫车备品备件滚刷轴静电粉末喷涂技术除雪专用工作灯除雪铲液压泵油漆底盘车连接阀门组件启动轮胎前后轮工作灯刷头变速箱后取力器有示宽警示装置高速冷吹系统调频/调幅立体声收放机技术援助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和服务部件阀块波形护栏清扫车液压油箱新零件电控自动恒温空调后置冷吹建筑物变速器底部预留有取力接口雾灯驾驶室灯除雪设备易损件中长平顶单卧液压油泵保险环保产品有线控制器装修节能产品综合除雪车电动摇窗机改建首次保养建设工程零配件新建空气主座椅拆除加强筋驶入式连接系统液压系统车顶长条警示灯后部标志灯智能车载终端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耗材市政环卫清扫设备电话服务滚刷刷毛修缮散热器除雪板液压马达避障弹簧液压管路现场服务卸货鼓风机高速滚刷发动机全功率取力器安装调试货物组装吊装原材料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dx2022cg-1-4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王战海0994-673865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智达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涛0994-4557888
中标公司新疆睿雪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ZDX2022CG-1-4
二、项目名称: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市政环卫清扫设备项目(二次)四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市政环卫清扫设备项目(二次)四标段 | 购置综合除雪车一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1 | 辆 | 报价:1088000(元) | 新疆睿雪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厦门路16号R112室 | 91650100333122583Y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市政环卫清扫设备项目(二次)四标段 | 综合除雪车 | 陕汽牌 | 1 | 1088000 | SX5259TCXMC404Z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琰,石敏,许永宗,王慧萍,贾伟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 址:新疆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0994-6738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智达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长宁南路111号华洋广场B座12-7室
联系方式:0994-4557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涛
电 话:0994-4557888
附件信息:
四标段除雪车招标文件.doc四标段除雪车招标文件.doc
377.7K
附件下载: 四标段除雪车招标文件.doc 四标段除雪车招标文件.doc
采购人:代理机构: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新疆智达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代理机构: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新疆智达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ZDX2022CG-1-4招标文件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市政环卫清扫设备项目(二次)四标段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写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目录二〇二二年五月
第八章其他第七章授予合同第六章评标第五章开标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写
其他有关附件格式范本投标文件编制顺序第五部分附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第九章质疑的提出及处理
项目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市政环卫清扫设备项目(二次)项目编号:ZDX2022CG-1一、项目基本情况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市政环卫清扫设备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智达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长宁南路华洋广场B座12-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数量:1辆标项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市政环卫清扫设备项目(二次)一标段标项一: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元):3390000预算金额(元):3390000
预算金额(元):860000数量:1辆标项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市政环卫清扫设备项目(二次)二标段标项二: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洗扫车一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元):6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波形护栏清扫车一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元):650000数量:1辆标项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市政环卫清扫设备项目(二次)三标段标项三: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抑尘车一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综合除雪车一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元):1200000数量:1辆标项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市政环卫清扫设备项目(二次)四标段标项四: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投标地点: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负一楼开标大厅(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300元/份方式:线下购买地点:新疆智达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长宁南路华洋广场B座12-7室)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方法:信用服务-信用分类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方法: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方法:刑事案件-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查询)。(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备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须提交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六、其他补充事宜: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开标地点: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负一楼开标大厅(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开标时间:2022年6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方式:15769006669联系人:王战海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中国昌吉网上发布。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994-4557888地址:昌吉市长宁南路111号华洋广场B座12-7室名称:新疆智达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址:五彩湾新城五彩路101号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电话:15559361019项目联系人:李涛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第一章1.1款 | 项目名称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市政环卫清扫设备项目(二次)四标段 | |
第一章1.2款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第一章1.3款 | 采购内容 | 购置综合除雪车一辆。 | |
第一章1.4款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第一章1.5款 | 项目地点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 |
第一章1.6款 | 供货期 | 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 |
第一章2.1款 | 采购人 | 采 购 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 址:五彩湾新城五彩路101号 联系人:王战海 联系电话:15769006669 | |
第一章2.2款 | 代理机构 | 名称:新疆智达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长宁南路111号华洋广场B座12-7室 联系人:李涛 电话:15559361019 | |
第一章2.9款 | 偏离 | 不接受实质性偏离及重大偏离 | |
第一章3.1款 | 供应商资格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第一章5.1款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
第一章6.1款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
第一章7.1款 | 进口产品 | 不接受 | |
第三章15.7款 | 业绩 | 完成类似业绩累计不少于3项。 备注:1.销售业绩包含制造商的销售业绩; 2.业绩证明材料为所投产品销售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加盖公章。 | |
第三章16.3款 | 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 |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为120万元。 | |
第三章17.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第三章18.1款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2000.00元(壹万贰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以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个人、投标人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者其他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程序,建议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为宜。 3、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的,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4、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智达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中山路支行,行号:104885001033, 账号:107688521726,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 |
第三章18.2款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办理退款业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 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② 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时,中标方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已加盖中标方公章全本复印件一份 (由代理机构存档备查)。 | |
第三章18.3款 | 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
第三章19.4款 | 投标文件份数 | 纸质版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特别提示:为了便于存档,投标文件请用A4纸张制作,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
第四章20.1款 | 投标文件密封 |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投标文件,正、副本可以密封在同一文件袋中。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2. 投标人须制作“开标一览表”,并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的字样。 3.投标文件袋和《开标一览表》袋上可写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单位: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投标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X年X月X日X时X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正本”或“副本”) | |
第四章21.1款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6月27日10时30分。 地点:奇台县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天山东部物流园B区北段综合办公楼三楼)。 | |
第五章23.1款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第五章23.4款 | 开标现场须查验的证件 |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保证金收据(代理机构出具)或电汇凭证(打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 上述第(1)-(3)项为投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现场单独提交,如果提供不全或密封在投标文件里,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现场以外的二次提供)。 | |
第六章26.2款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第六章30.1款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 3 人。 | |
第六章34.1款 | 履约担保 | 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在合同中约定。 | |
第八章37.1款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37.1.1 |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 ||
37.1.2 | 付款方式:1.设备到场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货款,如需支付预付款,可在合同总金额30%的额度内自行商定;2.设备或系统安装完毕且能够达到合同约定的功能要求,并经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货款,累计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3.设备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各项功能能够正常使用且供应商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维护、升级的,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货款,累计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4.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10%,累计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 ||
37.1.3 | 特别提示1: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资料; 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期间的任一时间。 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附网页截图的复印件。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
37.1.4 | 特别提示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
37.1.5 | 特别提示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产品的正品证明文件(如:厂家授权书、厂家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 | ||
37.1.6 | 特别提示4:若有产品被列入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目录(如: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12种)、机动车辆轮胎(3种)等),则投标供应商须附相关的证明材料。 | ||
37.1.7 | 特别提示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
37.1.8 | 注:如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有不一致处,则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为准。 | ||
37.1.9 | 招标人委托了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本次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8600.00元,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费用,请各投标人考虑该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 ||
37.1.10 | 依据《关于规范和调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医价)[2012]832号)规定,投标人进入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投标,应当向提供场地、设施及服务的交易场所经营机构交纳场地及设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单个招投标项目最高不超过6000元,投标企业少于6家(含6家)的按每个投标企业每次1000元收取;投标企业超过6家的,按单个招投标项目6000元由投标企业平均分摊。 注:凡是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论开标现场出现任何状况均须缴纳场地及设施服务费。 (1)投标人应在整个项目实施期间做好疫情防控,并承担疫情防控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每个投标人只能委托一人到场参加投标活动。 |
1.5项目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项目概况
2.3“投标人”、“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招标人”“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下述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2.定义1.6供货期(或服务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偏离2.8“进口产品”系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系指对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6“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5“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4“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等。
2.10.3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任何责任。2.10.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10.1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2.10特别说明2.9.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加下划线、“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投标被否决”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9.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3.1供应商资格: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6.现场勘察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5.联合体形式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投标费用
8.1政府采购有关的货物采购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在采购过程中执行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8.政府采购政策的支持7.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7.采购进口产品6.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6.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产品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3落实的政策如下:8.2政府采购有关的货物采购应当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在采购过程中执行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9.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9.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写8.4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当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8.1-8.3款规定的,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9.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3投标人被视为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9.2招标文件以中文书写。第五部分附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11.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和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并且比招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优先的约束力。11.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适当的时间考虑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的投标人。11.1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的任何时间,招标人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11.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人要求澄清。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投标人。10.招标文件的澄清、标前会议
13.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13.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招标、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须以中文书写。供应商可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主。13.投标文件语言和度量单位12.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格式、表示、条件和规范等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份数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2.要求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写
(4)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3)开标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14.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14.投标文件的组成
⑤信用查询记录;④中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如有);③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②投标人基本情况表;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8)有关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验收标准等;(7)有关投标产品结构、技术性能详述;(6)项目整体实施方案;⑧近五年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⑦对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简介;⑥正品产品的证明(根据需要提供);
(14)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资料(如有)(13)质量保证书;(12)售后服务及质保期承诺书(含优惠条件)及维修、培训等计划(详述);(11)商务条款偏离表;(10)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9)有关投标产品的检测证书或检测报告或产品鉴定证书等;
15.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4.4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如提供的范本格式有不完善之处,请自行补充完善。14.3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14.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业绩、资质证书等)均须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15)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5.6对照招标人的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逐条确定,指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偏离,须填报偏离表(见附件)。15.5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及节能标准等。15.4投标人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3投标人确保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使用的原辅材料要符合质量要求,拟投入的设备完好率足以胜任本项目的工作。15.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文件,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条款而被拒绝。15.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6.3为了防止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过高,超出招标人为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支付能力,招标人依据主管部门的批复为本次招标项目的设定了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16.2其报价须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及服务期内固定不变。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单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均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其他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16.投标报价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7投标人应当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业绩证明文件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投标保证金17.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是书面文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招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17.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17.投标有效期16.5投标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16.4投标报价包括货物供应、购置税、保险(全险)、挂牌、装卸、售后服务、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括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相关表格中写明投标货物单价。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9.2投标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19.1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3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19.7所有已进入评审程序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退还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19.6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9.5当正本和副本之间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9.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连续标注页码。19.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21.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所规定的时间。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指定的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无法控制的事件而导致丢失或损坏投标包装体内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负责任。20.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由此造成的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20.1投标文件的密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响应性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2.3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22.2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应于投标截止日前送达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2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招标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3.4开标现场须查验的证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3开标和唱标的顺序,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23.2开标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并做好录音、录像工作;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3.1本次招标将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将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23.开标第五章开标
24.评标委员会第六章评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3.6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3.5查验证件结束后,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记录。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4.5评标中因评审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4.4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24.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4.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4.1招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依法组建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次招标的评审、评标等活动。评标委员会负责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4.6.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24.6.3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24.6.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24.6.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24.6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4.7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4.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4.8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招标文件第27.1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26.评审依据及评标办法25.3投标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以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25.2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授标建议等内容、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2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25.评审过程的保密性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成立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错误性修正→详细评审(商务、技术部分评审,报价得分计算)→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26.3评审程序: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6.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6.1评审的依据为招标文件。
27.3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27.2采购方不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投标报价或优惠方案。按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应当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7.初步评审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7.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初步评审的标准详见附表1。27.8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因有效投标不足本次评审办法规定数量而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将作流标处理。27.7投标人不得误导、干扰采购方的评审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27.6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a.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8.1投标文件中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28.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8.4.2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8.4条规定处理。28.4.1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8.4同品牌处理办法: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28.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28.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评审因素: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29.4评审因素及标准(详见评分细则)29.3不能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提前3天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和商务部分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29.详细评审
商务标报价得分计算说明:29.5.1本项目为公开招标,只有一次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竞标人的有效报价将进入商务报价评审。29.5报价计算各项分值时,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2)投标报价部分30分。(1)商务技术部分70分;
29.5.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本项目的价格权重为30%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附表2:(1)商务、技术部分评审(70分)附表1: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详细评审的标准详见附表2。综合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投标报价部分得分。29.6综合得分
序号 |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 | 评审意见 | |
序号 |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 | 是 | 否 |
1 | 凡招标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是否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 ||
2 |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无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3 | 投标文件提交的份数及装订,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
4 |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 ||
5 | 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等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 ||
6 | 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的报价。 | ||
7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超出最高投标限价。 | ||
8 | 投标人的交货期未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期。 | ||
9 |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中带“*”的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
10 |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 ||
11 | 提供了信用记录查询资料,且信用记录满足本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12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13 | 未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 ||
14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结 论 | |||
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 (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 (3)投标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 (4)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投标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投标被否决。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完成类似业绩累计3项为基本业绩要求,得基本分6分;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销售业绩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6分; 注:有效业绩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是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无效业绩的,本项不得分。 | 0-12分 |
2 | 质量认证 | 货物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得2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 0-3分 |
3 | 供货实施方案 | 综合考虑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及培训方案、投标人的供货安装方案应包括进度计划和供货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安装、人力物力投入计划、项目实施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系统调试方案、验收组织及资料整理等。培训方案、内容、进度及相关承诺的完整性、可行性、按照实施内容的完善和优劣程度进行综合评分。 实施方案中包括以上全部内容,且各项内容叙述符合项目特点及需求,各项内容条理清晰,逻辑缜密的得5-10分。 实施方案中以上内容欠缺不完整,内容叙述无法提现项目特点及需求,条理紊乱,逻辑杂乱无序的得0-4分。 | 0-10分 |
4 | 安装调试方案 | 安装调试方案明确具体,方案完善的完全满足安装调试要求的,安装调试方案符合项目需求切合实际,有具体的安装调试流程,有合理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安装调试人员和调试设备配备合理充足,提供操作培训和维护培训方案完整合理,充分满足业主要求,达到优质、高效服务切实可行的得 4-6 分, 2、安装调试方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切合实际,安装调试流程不详细,安全保证措施简单,操作培训和维护培训方案不清晰,安装调试人员和调试设备配备较少,基本满足业主要求的得2-3 分, 3、安装调试方案不切合项目实际情况,无具体的安装调试流程,无安全保证措施,无操作培训和维护培训,无安装调试人员和调试设备配备,有明显缺陷,不满足安装调试要求的得 0-1分。 | 0-6分 |
5 | 售后服务承诺及质保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出完整有效、且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产品的故障处理及响应时间、验收、质保期内服务方式、质保期外服务方式、优惠承诺、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等),根据方案优劣进行评分0-7分。 | 0-7分 |
6 | 技术参数响应 | 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0分;普通技术条款每偏离一条扣2分,最低得0分,最高得20分。 星号技术条款为不可偏离项,如有偏离按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处理。 | 0-20分 |
7 | 质量和性能 | 1、根据招标技术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投标产品制造工艺的技术水平、先进性等进行对比;优:4分;良:3分;中:2分;一般:1分。 2、性能:根据招标技术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投标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安全性等进行排序评价;优:4分;良:3分;中:2分;一般:1分。 3、根据招标技术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投标产品功能设计的合理性、优化性、实用性进行对比;优:4分;良:3分;中:2分;一般:1分。 | 0-12分 |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0.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0.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0.定标原则(2)报价部分3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部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本项目的价格权重为30%。 注:在经济标评审阶段,经评审委员会认为无效的投标报价,经济部分得分按“0”计。 | 0-30分 |
31.3如果确定该投标人不能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招标人将对下一个可能中标的投标人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31.2最低投标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31.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义务条件、报价合理、技术和商务条件都符合条件基础上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人。31.合同授予标准第七章授予合同30.3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34.履约担保33.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1中标结果经公示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3.中标通知书32.1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32.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
35.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5.1中标候选人在收到招标方的《中标通知书》后,须及时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约定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5.签订合同34.3如中标候选人不能提供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须承诺如成为中标候选人能够及时提供该笔资金。34.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34.1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36.1重新招标36.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第八章其他35.4不允许中标人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交他人承担。特殊情况下,中标人必须与招标方协商后共同决定将合同标的中的部分由第三方承担供货和服务责任,但中标方必须对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向招标方负责,并保证第三方提供的供货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的约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及相关约定。35.3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5.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招标人有权将标授予另一个候选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36.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3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8.质疑的提出政府采购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第九章质疑的提出及处理37.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8.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8.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8.7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38.6质疑必须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应当保证所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于须由相关部门调查、鉴定或者先行做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方。招标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和义务。38.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8.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提出质疑时,必须按照“实事求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主观臆测。
39.4对于不符合上述38项所述的相关条款要求的质疑,招标方将不予受理。39.3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9.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9.1《质疑函》必须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参与本次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招标方或采购单位。39.受理和处理38.8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9.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9.6招标方或采购单位负责对质疑的回复工作,将质疑人的质疑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标委员会,并将处理意见回复质疑人。39.5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要求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质疑人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0.5质疑人进行质疑后,招标方在法定时间内对质疑进行回复,质疑人认为回复不满意的,可向相关的采购管理部门进行投诉。40.4对于质疑中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按无效质疑处理,并列入不良记录供应商名单。40.3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经评标专家审定后驳回的,列为无效质疑。40.2对于质疑人在质疑期间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质疑。40.1质疑人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招标方可要求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如补充材料仍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将不予受理。40.质疑无效的处理
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41.2对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41.1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和投诉书的范本,由财政部制定。41.其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
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盖章):公章:
①本次采购设备参数标注“★”符号的为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供应商须全部响应或优于。一、采购要求及供货期: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三、相关说明备注:针对以上参数,投标单位若有异议,在开标前7日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项目实施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若无异议,则视为响应,不接受事后参数异议投诉。1、综合除雪车技术参数二、技术参数要求②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数量 | 1辆 | |
名称 | 技术规格要求 | 备注 |
除雪车底盘参数 | 1.底盘车品牌:陕汽或重汽或东风或优于 2.★发动机满足国六排放标准,发动机功率:≥375马力 3.★驱动形式:6×4,总质量≥25000kg,额定载质量≥8870kg 4.★轴距:≥3975mm+1400mm 5.最高车速≥80km/h 6.轮胎:12.00R20子午胎 7.变速箱:采用10挡变速箱,能够使整车重载爬坡能力更强,更加节油高效。 8.驾驶室:中长平顶单卧,空气主座椅,电控自动恒温空调/电动摇窗机,调频/调幅立体声收放机,智能车载终端,乘员人数:≥2人 9.适合在自卸车的前端安装扫雪滚刷、后置冷吹。 10.★底盘车取力方式:双取力(1)发动机全功率取力器(2)变速箱后取力器(必须同时具备,提供图片及全功率取力器说明)(3)变速器底部预留有取力接口,加装取力形式多样,可满足多种功能取力需求,且底口取力不受换挡限制。 11.★底盘车具有车下启动熄火功能,底盘车大梁是在自卸车大梁基础上设计加固的适用于专业除雪车大梁。 12.配有雾灯、驾驶室灯、前后轮工作灯、除雪专用工作灯、后部标志灯及车顶长条警示灯。 | |
高速滚刷参数 | 1、刷头部分 ★1.1滚刷驱动方式:液压驱动系统,双侧液压马达与滚刷直连,不接受链条传动。 ★1.2采用低转速大扭矩液压马达,马达安装形式为内置式,即马达法兰在马达壳体的中后部,马达前半部分直接插入滚刷轴内部,以减少马达碰撞几率。 ★1.3液压马达排量≥500ml/r,最大工作扭矩≥1600N.m,最大转速≥350r/min。 1.4滚刷最大工作速度≥35km/h。 ★1.5滚刷刷毛宽度:≥3660mm,滚刷整体长度≤4000mm 1.6滚刷刷片直径:≥810mm,滚刷刷毛有效工作长度≥210mm(提供彩色测量照片) 1.7滚刷转速:≥240rpm 1.8滚刷支撑轮采用充气轮胎,随转动,并与地面接触面积可调整; ★1.9滚刷两侧有示宽警示装置,内置LED灯,采用采用柔光技术,减少驾驶员眼睛疲劳。装置具有弹性底座,抗冲击,抗振动。(提供实物图) 2、液压系统 ★2.1液压系统核心部件如泵、马达、阀块须为进口知名品牌,保证液压系统工作稳定 ★2.2液压油泵采用柱塞式变量油泵,带负载敏感控制系统,液压泵输出流量与压力随负载变化而变化,液压泵排量≥100ml/r,最大压力≥20mpa(提供液压泵的品牌、型号及参数表)(可根据实际应标情况调整) ★2.3液压油箱容积≥120L(具有油位/油温自动显示功能),散热器与油箱为一体式,结构紧凑美观。 ★2.4阀门组件采用手动/电控叠加片式多路组合阀,阀门组件具有拓展功能 2.5有线控制器置于驾驶室内,控制器带有夜间作业光源。(提供彩色照片) 2.6液压系统与除雪设备之间的液压管路连接采用插拔式快换接头,不需扳手等工具辅助即可实现液压管路的换接。 | |
高速冷吹系统 | 1.吹风机液压泵排油量:≥45cc/转 2.吹风机压力极限- PSI:≥3625 3.★吹风机风速:≥500千米/小时(139米/秒) 4.吹风机额定转速时风量:≥380m³/分 5.风机转速:≥4000r/分 6.鼓风机(风筒)结构:双侧液压控制伸缩式 7.吹雪方向:左或右 8.出口风速:≥139m/s 9.作业宽度:≥3.5m 10.出风口距地面高度:可在130mm到260mm之间精确可调 | |
前置除雪铲技术要求 | 1、前置式除雪铲宽≥3660mm,高≥910mm; 2、避障形式:雪铲整体式标准,避障弹簧采用压缩式弹簧,弹簧数目不小于2个;(提供压缩弹簧近景清晰实物照片) 3、除雪铲板面及铲刃均采用整体式设计;雪板采用一体化弯板成型技术,非折弯式,表面无折痕,卷雪效果好;(提供近景清晰实物照片) 4、除雪板与底盘车连接采用驶入式连接系统(提供图片说明),可在五分钟内完成与底盘车的快速安装、拆卸,且连接系统可与前置滚刷互换; 5、除雪板带有路缘防撞装置(提供路缘防撞装置图片); 6、除雪铲板面后部有加强筋保护,加强筋个数≥12个;(提供近景清晰实物照片) 7、除雪板采用静电粉末喷涂技术,可保证油漆至少两年内无裂纹、腐蚀、剥落和变色,即使在不慎刮掉漆的情况下,周边部位油漆也不会出现起皮剥落现象。(提供喷涂工艺流程图) |
(2)在安装期、试运行期及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修期内,由于设备技术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故障,无论大小,一律提供免费维修服务。(1)投标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正常使用和保养得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内有满意的性能,质保期不少于2年,供应商可提供更优惠的质保期。4、售后服务原则:3、上述产品要求投标单位对上报的每项投标产品中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及相关的技术参数;投标文件中及交货时提供相关产品说明书和合格证及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在产品交付后免费进行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服务。2、投标人应对技术参数中的要求进行逐条响应。技术参数中所有标注“★”号的技术指标均为关键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未满足任何一个标注“★”号的技术指标的要求,均将被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投标被否决。1、上述参数中所列的参数,凡有品牌描述或指向某品牌的指标描述均为推荐品牌和参考指标。投标供应商在应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用户的客观实际需求,投标供应商所投标产品须为市场上知名品牌,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推荐品牌中选用,也可选用推荐之外的品牌,但所投产品参数指标必须“优于或等同于”本招标文件中的参数指标要求。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5)提供免费首次保养。(4)对于设备硬件故障,在接到用户故障申告24小时内,派设备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替换及维修设备,到达故障现场。②电话服务:通过电话解答建设单位及其用户的问题。①现场服务: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3)中标单位应提供7*24小时保障服务,并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维护:
(3)“货物”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备件、工具、(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l.定义(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为准)
2.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7)“天”指日历天数。(6)“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5)“甲方”系指采购人。(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吊装、卸货、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4.专利权3.2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3.1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或偏离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3.技术规格
(c)货物名称:(b)目的地:(a)收货人:5.2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5.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5.交货、包装要求
6.l以出厂价、仓库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签订的国内供货合同,其保险将由乙方办理,保险范围应包括乙方装运的全部货物;所有其它情况将由乙方办理货物在运抵目的港/项目现场途中的保险,保险应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110%)办理“一切险”。6.保险5.5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5.4设备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5.3如果每件包装箱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祥和其他适当的标志。(d)毛重/净重:kg
(3)装箱单;(2)发票;(1)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票据;7.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甲方,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7.付款
7.4付款方式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7.3交货地点和交货期限(5)验收证书。(4)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
8.1除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提供如下服务:8.伴随服务(4)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10%,累计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3)设备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各项功能能够正常使用且供应商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维护、升级的,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货款,累计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2)设备或系统安装完毕且能够达到合同约定的功能要求,并经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货款,累计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1)设备到场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货款,如需支付预付款,可在合同总金额30%的额度内自行商定;
(6)中标人应将关键产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5)供货商还须保证甲方所采购的设备在质量保修服务期期满后以优惠价供应正常使用所必须的零配件,并列出清单,标明价格、单价。(4)所有货物必须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约定的免费质量保修期服务;在质量保修服务期内,使用者如有投诉,须在8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处理完毕。(3)所有货物必须由中标人免费送货上门到用户指定地点并免费安装。(2)所供货物及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验收标准,并出具相关采购证明,否则,无条件退货。(1)所供货物必须是原厂制造、全新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8.3除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4)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3)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8.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9.5设备投入正常运营后,乙方应定期回访使用方。9.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十(10)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9.3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十(10)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9.2根据当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9.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和用一流的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消防标准、行业标准,销售渠道符合乙方身份。9.质量保证
11.2在合同第10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1.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付部分或全部货款,并保留追索因延期交付造成相关损失的权利。11.索赔10.2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现场验收,如有需要,可抽取样品交有关检测部门检验。10.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所交产品符合相关验收标准,并出具—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10.检验
12.1乙方应按照“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部分”中甲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2.乙方履约延误11.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1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1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第11.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第12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14.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3条、14条和19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4.不可抗力13.1除合同第14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且保留追究乙方因延期交货造成无法按期使用的间接损失的权利。13.误期赔偿12.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2.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
15.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15.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或甲方可接受的其他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5.1乙方应按规定支付履约保证金。15.履约保证金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六(126)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16.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16.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如果是国内合同(即甲方与国内乙方签订的合同),仲裁应由双方商定的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16.2仲裁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6.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后二十八(28)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提请仲裁。16.争端的解决
17.2一旦买方根据第17.1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的价格差及额外费用。但是,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17.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17.违约终止合同16.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4)乙方须提供的服务。(3)交货地点;(2)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1)合同项下需为甲方特殊制造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18.1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18.变更指示
21.合同生效20.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0.适用法律19.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19.通知18.2若上述变更导致了乙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变更指示后3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
24.其他23.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23.合同修改22.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正本一份。22.主导语言21.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同时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投标文件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市政环卫清扫设备项目(二次)四标段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制作参考格式)第五部分附件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单位地址: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名称及公章)采购单位:项目编号:
(3)开标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投标人可按下列顺序排列和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一、投标文件编制顺序年月日
④中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如有);③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②投标人基本情况表;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4)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
(7)有关投标产品结构、技术性能详述;(6)项目实施方案;⑧近五年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⑦对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简介;⑥正品产品的证明(根据需要提供);⑤信用查询记录;
(13)质量保证书;(12)售后服务及质保期承诺书(含优惠条件)及维修、培训等计划(详述);(11)商务条款偏离表;(10)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9)有关投标产品的检测证书或检测报告或产品鉴定证书等;(8)有关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验收标准等;
二、其他有关附件格式范本2.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排投标文件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注: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15)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4)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资料(如有)
3、投标保证金,形式,金额为。2、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技术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提供有关文件1、开标一览表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第合同包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份。致:(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个日历日。3、我方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同意如下: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代表签字:电话:传真:地址:邮编: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的约定。
(采购人):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0年月日公章:
电话号码:邮编: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姓名:(亲笔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兹证明同志在我单位任(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2.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前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此项证明文件,并携带法人的身份证原件(本授权书原件一式两份,一份密封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一份现场查验)。注:1.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是电子版签名。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年月日单位名称:(公章)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背面) |
投标人:(全称)(盖章)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书于20年月日签字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委托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第合同包的投标,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背面) |
授权日期:20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三)开标一览表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作为公司的代表前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此项证明文件。2.本授权书原件一式两份,一份密封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一份现场查验。注:1.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是电子版签名。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1 | 投标总价(元) | 小写: ; 大写: 。 |
交货期: | ||
备注: |
投标人:(全称)(盖章)4.本表中“投标总价”必须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及《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投标报价包括本次采购项目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购置税、保险(全险)、挂牌、装卸、售后服务、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括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一切相关费用。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用信封单独密封,另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两个表须内容必须一致。注:1.表中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投标人名称:单位:元附表3-1报价明细表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产品名称及费用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产地 | 制造商 | 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小计(元) |
1 | ||||||
2 | ||||||
3 | ||||||
4 | ||||||
… | 税费 | |||||
… | 其他 | |||||
投标总价 |
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盖章)注:1.此表中的投标总价必须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一致。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担保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复印件附在此处,同时在开标时,将收据原件或电汇凭证携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未提供者后果自负。(四)投标保证金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传真: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地址:被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被授权人姓名(签字)投标人投标单位名称(盖章)关于贵方20年月日第(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关于“”的招标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有能力提供(项目名称)项目中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内容,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说明是真实和准确的。致:(招标人名称)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资格审查资料)20年月日电话:邮编:
企业注册名称 | 建立日期 | ||
企业详细地址 | 企业性质 | ||
企业法人代表 | 技术负责人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资质等级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业务范围 | |||
企业职工及组织机构 | 企业总人数、具有技术职称的工作人员等情况。 | ||
企 业 简 介 |
投标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含控股公司)关联企业等情况表3、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以上复印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均为加盖公章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晰可辨、有效。注:在本表后应附:①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许可经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相关资质证书(如有)、许可证书(如有)及本招标文件中相关资格要求的内容等资料的复印件。使用权证明等)(如有需要)。
序号 | 投标人填写 | |
1 | 投标人的母公司及其母公司的子公司(含控股公司)的情况 | 叙述或附图表示投标人的母公司及其母公司的子公司(含控股公司)的情况 |
2 | 投标人的子公司(含控股公司)的情况 | 叙述或附图表示投标人子公司(含控股公司)的情况 |
3 | 投标人的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的情况 | |
4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情况 | |
5 | 单位的主要人员在其他企业任职情况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如投标人无上表中所述的相关情况,则投标人可在相应表栏中填写“无”。注:1.投标人应如实、全面地填写“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若因投标人故意隐瞒,一经查实,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致:(采购人名称):4-1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有)4、中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如有)2、投标人同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1、以下《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用。备注: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3.……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如所有货物均为中小微企业制造的,须提供《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说明: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全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期间(该时间段内任一时间)。5、信用查询记录2.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1.监狱企业证明(如属于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注:须提供证明材料(能反映出企业残疾人的占比等情况的材料及残疾人证等)。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的扫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章;(如有)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的扫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章);(如有)注:对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简介,包括生产能力、销售能力、技术力量、组织机构等。7、对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简介6、正品产品的证明(根据需要提供)附网页查询后的截图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包号:8、近五年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如有需要,上述内容可根据项目内容进行填写。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是投标人认为有利的资料。4、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资料;(如有)3、所投产品在质量、节能、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发包人 | 主要内容 | 完成时间 | 备注 |
… | … | … | … |
(根据需要编写,格式自制)(六)项目实施方案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2.本表后须附清晰可辨的、真实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未附证明材料或工作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将不予认定。有效业绩的认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1.按招标人要求的内容及范围提供相关类型的业绩。我单位承诺以上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七)有关投标产品结构、技术性能详述2、项目建设方案应针对本项目情况,投标人各自按照合理组织本项目应采取的措施,本着有利于为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安装内容和交货期、质量等要求,体现实现技术目标的可行性和先进性。注:1、内容中若需要表格请投标人自行编制。
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注:此表需详列投标的每种设备,对投标产品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详述;后附所投设备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资料中应能简要反映出设备的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详述) | 性能说明(详述)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2.投标供货产品的质量及环保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检测标准。1.附投标产品的证明文件、检测报告或产品鉴定证书的扫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章)等相关证明资料。注:(九)有关投标产品的检测证书或检测报告或产品鉴定证书等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八)有关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验收标准等
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十)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4.必须是有效的检测报告或证明。3.所投产品必须通过国家权威机构进行检测,必须提供全部内容的《试验报告》的扫描复印件。
序号 | 招标文件规格条目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十一)商务条款偏离表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注:与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对应填写。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在技术部分的差异之处汇集成此表。投标方必须详细填写偏离表,偏离表未声明事项视为认同招标文件标准。
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注: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在商务部分的差异之处汇集成此表。投标方必须详细填写偏离表,偏离表未声明事项视为认同招标文件标准。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 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3、随本次招标货物一起提供的专用工具、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件清单、质保期内供本工程的备品备件价格清单及优惠程度;2、加强产品售前、售中和售后的技术培训和服务,并有详细的培训计划。要求必须明确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期限和服务承诺,要有本地化售后服务的具体措施和保障机制,明确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建立违约责任追究制度。要提供各售后服务联系机构名单、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投标商报价应含其成本和相关的一切费用;说明:承诺书格式由投标商自行确定,但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十二)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优惠条件)及维修、培训等计划(详述)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7、其他投标商认为必要的承诺内容及优惠条件。6、优惠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供货期的长短以及质保期的长短等。5、售后服务承诺函(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承诺);4、是否在本地区有常设售后服务点、是否提供上门服务,售后服务体系等并提供证明文件,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后的应急服务预案,如设备出现故障,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附表:易损件、备品备件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数量 | 单价 | 备注 (优惠程度) |
以下为质保期期内随货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和常用配件等 | ||||||
1 | ||||||
2 | ||||||
3 | ||||||
… | ||||||
以下为质保期满后优惠提供的备品备件和常用配件、耗材等 | ||||||
1 | ||||||
2 | ||||||
3 | ||||||
… | ||||||
以下为质保期满后优惠提供的维保费用报价(供招标人参考) | ||||||
合 计 |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报价要求:本表价格不计入投标总价。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满后易损件、备品备件供货价格须真实,评委将依此评价投标设备投入运行后的运行成本。3、请详细列明常用配件清单及耗材(备品、备件)可能给予供应的优惠条件或程度。2、质保期满后优惠提供的备品备件产品,仅作为维保期间的材料采购价格参考,不含在报价内。供货价格须真实,招标人或评委将依此评价投标设备投入运行后的运行成本。注:1、此表需详列各类投标产品在质保期内,投标人自愿免费提供的常用配件清单及耗材报价单,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应已包含在报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提供的投标货物均是全新、制造厂商具有质量合格证和国家有关质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手续齐全且合法的产品;本质量保证书作为(投标人名称)参与(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项目名称)”第合同包的货物及服务采购,对所提供的货物设备的质量保证的证明。现郑重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十三)质量保证书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4、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缺陷,作为货物的提供方,我方愿接受招标方及相关部门的处罚,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我方承担。3、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所承诺的全部服务项目;2、提供的投标货物均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要求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第合同包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承诺书(1)(十五)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十四)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资料(如有)
重大违法行为;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次(项目名称)投标前三年内,无以下行为:投标单位承诺书承诺书(2)日期:20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自愿放弃本次项目的投标、报价资格,若为预中标、成交人,也自愿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各种行为;商业贿赂行为;
日期:20年月日
采购人:代理机构: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新疆智达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代理机构: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新疆智达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ZDX2022CG-1-4招标文件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市政环卫清扫设备项目(二次)四标段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写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目录二〇二二年五月
第八章其他第七章授予合同第六章评标第五章开标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写
其他有关附件格式范本投标文件编制顺序第五部分附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第九章质疑的提出及处理
项目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市政环卫清扫设备项目(二次)项目编号:ZDX2022CG-1一、项目基本情况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市政环卫清扫设备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智达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长宁南路华洋广场B座12-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数量:1辆标项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市政环卫清扫设备项目(二次)一标段标项一: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元):3390000预算金额(元):3390000
预算金额(元):860000数量:1辆标项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市政环卫清扫设备项目(二次)二标段标项二: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洗扫车一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元):6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波形护栏清扫车一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元):650000数量:1辆标项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市政环卫清扫设备项目(二次)三标段标项三: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抑尘车一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综合除雪车一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元):1200000数量:1辆标项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市政环卫清扫设备项目(二次)四标段标项四: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投标地点: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负一楼开标大厅(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300元/份方式:线下购买地点:新疆智达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长宁南路华洋广场B座12-7室)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方法:信用服务-信用分类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方法: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方法:刑事案件-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查询)。(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备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须提交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六、其他补充事宜: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开标地点: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负一楼开标大厅(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开标时间:2022年6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方式:15769006669联系人:王战海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中国昌吉网上发布。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994-4557888地址:昌吉市长宁南路111号华洋广场B座12-7室名称:新疆智达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址:五彩湾新城五彩路101号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电话:15559361019项目联系人:李涛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第一章1.1款 | 项目名称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市政环卫清扫设备项目(二次)四标段 | |
第一章1.2款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第一章1.3款 | 采购内容 | 购置综合除雪车一辆。 | |
第一章1.4款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第一章1.5款 | 项目地点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 |
第一章1.6款 | 供货期 | 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 |
第一章2.1款 | 采购人 | 采 购 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 址:五彩湾新城五彩路101号 联系人:王战海 联系电话:15769006669 | |
第一章2.2款 | 代理机构 | 名称:新疆智达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长宁南路111号华洋广场B座12-7室 联系人:李涛 电话:15559361019 | |
第一章2.9款 | 偏离 | 不接受实质性偏离及重大偏离 | |
第一章3.1款 | 供应商资格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第一章5.1款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
第一章6.1款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
第一章7.1款 | 进口产品 | 不接受 | |
第三章15.7款 | 业绩 | 完成类似业绩累计不少于3项。 备注:1.销售业绩包含制造商的销售业绩; 2.业绩证明材料为所投产品销售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加盖公章。 | |
第三章16.3款 | 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 |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为120万元。 | |
第三章17.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第三章18.1款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2000.00元(壹万贰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以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个人、投标人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者其他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程序,建议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为宜。 3、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的,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4、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智达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中山路支行,行号:104885001033, 账号:107688521726,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 |
第三章18.2款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办理退款业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 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② 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时,中标方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已加盖中标方公章全本复印件一份 (由代理机构存档备查)。 | |
第三章18.3款 | 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
第三章19.4款 | 投标文件份数 | 纸质版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特别提示:为了便于存档,投标文件请用A4纸张制作,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
第四章20.1款 | 投标文件密封 |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投标文件,正、副本可以密封在同一文件袋中。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2. 投标人须制作“开标一览表”,并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的字样。 3.投标文件袋和《开标一览表》袋上可写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单位: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投标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X年X月X日X时X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正本”或“副本”) | |
第四章21.1款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6月27日10时30分。 地点:奇台县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天山东部物流园B区北段综合办公楼三楼)。 | |
第五章23.1款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第五章23.4款 | 开标现场须查验的证件 |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保证金收据(代理机构出具)或电汇凭证(打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 上述第(1)-(3)项为投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现场单独提交,如果提供不全或密封在投标文件里,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现场以外的二次提供)。 | |
第六章26.2款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第六章30.1款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 3 人。 | |
第六章34.1款 | 履约担保 | 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在合同中约定。 | |
第八章37.1款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37.1.1 |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 ||
37.1.2 | 付款方式:1.设备到场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货款,如需支付预付款,可在合同总金额30%的额度内自行商定;2.设备或系统安装完毕且能够达到合同约定的功能要求,并经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货款,累计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3.设备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各项功能能够正常使用且供应商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维护、升级的,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货款,累计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4.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10%,累计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 ||
37.1.3 | 特别提示1: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资料; 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期间的任一时间。 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附网页截图的复印件。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
37.1.4 | 特别提示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
37.1.5 | 特别提示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产品的正品证明文件(如:厂家授权书、厂家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 | ||
37.1.6 | 特别提示4:若有产品被列入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目录(如: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12种)、机动车辆轮胎(3种)等),则投标供应商须附相关的证明材料。 | ||
37.1.7 | 特别提示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
37.1.8 | 注:如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有不一致处,则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为准。 | ||
37.1.9 | 招标人委托了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本次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8600.00元,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费用,请各投标人考虑该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 ||
37.1.10 | 依据《关于规范和调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医价)[2012]832号)规定,投标人进入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投标,应当向提供场地、设施及服务的交易场所经营机构交纳场地及设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单个招投标项目最高不超过6000元,投标企业少于6家(含6家)的按每个投标企业每次1000元收取;投标企业超过6家的,按单个招投标项目6000元由投标企业平均分摊。 注:凡是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论开标现场出现任何状况均须缴纳场地及设施服务费。 (1)投标人应在整个项目实施期间做好疫情防控,并承担疫情防控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每个投标人只能委托一人到场参加投标活动。 |
1.5项目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项目概况
2.3“投标人”、“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招标人”“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下述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2.定义1.6供货期(或服务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偏离2.8“进口产品”系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系指对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6“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5“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4“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等。
2.10.3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任何责任。2.10.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10.1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2.10特别说明2.9.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加下划线、“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投标被否决”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9.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3.1供应商资格: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6.现场勘察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5.联合体形式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投标费用
8.1政府采购有关的货物采购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在采购过程中执行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8.政府采购政策的支持7.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7.采购进口产品6.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6.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产品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3落实的政策如下:8.2政府采购有关的货物采购应当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在采购过程中执行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先采购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9.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9.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写8.4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当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8.1-8.3款规定的,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9.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3投标人被视为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9.2招标文件以中文书写。第五部分附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11.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和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并且比招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优先的约束力。11.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适当的时间考虑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的投标人。11.1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的任何时间,招标人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11.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人要求澄清。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投标人。10.招标文件的澄清、标前会议
13.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13.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招标、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须以中文书写。供应商可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主。13.投标文件语言和度量单位12.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格式、表示、条件和规范等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份数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2.要求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写
(4)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3)开标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14.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14.投标文件的组成
⑤信用查询记录;④中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如有);③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②投标人基本情况表;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8)有关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验收标准等;(7)有关投标产品结构、技术性能详述;(6)项目整体实施方案;⑧近五年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⑦对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简介;⑥正品产品的证明(根据需要提供);
(14)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资料(如有)(13)质量保证书;(12)售后服务及质保期承诺书(含优惠条件)及维修、培训等计划(详述);(11)商务条款偏离表;(10)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9)有关投标产品的检测证书或检测报告或产品鉴定证书等;
15.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4.4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如提供的范本格式有不完善之处,请自行补充完善。14.3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14.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业绩、资质证书等)均须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15)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5.6对照招标人的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逐条确定,指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偏离,须填报偏离表(见附件)。15.5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及节能标准等。15.4投标人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3投标人确保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使用的原辅材料要符合质量要求,拟投入的设备完好率足以胜任本项目的工作。15.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文件,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条款而被拒绝。15.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6.3为了防止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过高,超出招标人为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支付能力,招标人依据主管部门的批复为本次招标项目的设定了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16.2其报价须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及服务期内固定不变。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单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均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其他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16.投标报价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7投标人应当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业绩证明文件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投标保证金17.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是书面文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招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17.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17.投标有效期16.5投标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16.4投标报价包括货物供应、购置税、保险(全险)、挂牌、装卸、售后服务、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括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相关表格中写明投标货物单价。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9.2投标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19.1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3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19.7所有已进入评审程序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退还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19.6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9.5当正本和副本之间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9.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连续标注页码。19.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21.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所规定的时间。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指定的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无法控制的事件而导致丢失或损坏投标包装体内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负责任。20.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由此造成的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20.1投标文件的密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响应性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2.3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22.2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应于投标截止日前送达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2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招标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3.4开标现场须查验的证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3开标和唱标的顺序,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23.2开标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并做好录音、录像工作;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3.1本次招标将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将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23.开标第五章开标
24.评标委员会第六章评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3.6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3.5查验证件结束后,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记录。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4.5评标中因评审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4.4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24.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4.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4.1招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依法组建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次招标的评审、评标等活动。评标委员会负责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4.6.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24.6.3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24.6.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24.6.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24.6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4.7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4.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4.8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招标文件第27.1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26.评审依据及评标办法25.3投标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以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25.2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授标建议等内容、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2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25.评审过程的保密性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成立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错误性修正→详细评审(商务、技术部分评审,报价得分计算)→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26.3评审程序: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6.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6.1评审的依据为招标文件。
27.3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27.2采购方不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投标报价或优惠方案。按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应当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7.初步评审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7.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初步评审的标准详见附表1。27.8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因有效投标不足本次评审办法规定数量而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将作流标处理。27.7投标人不得误导、干扰采购方的评审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27.6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a.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8.1投标文件中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28.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8.4.2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8.4条规定处理。28.4.1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8.4同品牌处理办法: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28.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28.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评审因素: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29.4评审因素及标准(详见评分细则)29.3不能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提前3天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和商务部分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29.详细评审
商务标报价得分计算说明:29.5.1本项目为公开招标,只有一次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竞标人的有效报价将进入商务报价评审。29.5报价计算各项分值时,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2)投标报价部分30分。(1)商务技术部分70分;
29.5.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本项目的价格权重为30%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附表2:(1)商务、技术部分评审(70分)附表1: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详细评审的标准详见附表2。综合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投标报价部分得分。29.6综合得分
序号 |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 | 评审意见 | |
序号 |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 | 是 | 否 |
1 | 凡招标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是否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 ||
2 |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无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3 | 投标文件提交的份数及装订,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
4 |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 ||
5 | 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等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 ||
6 | 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的报价。 | ||
7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超出最高投标限价。 | ||
8 | 投标人的交货期未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期。 | ||
9 |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中带“*”的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
10 |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 ||
11 | 提供了信用记录查询资料,且信用记录满足本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12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13 | 未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 ||
14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结 论 | |||
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 (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 (3)投标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 (4)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投标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投标被否决。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完成类似业绩累计3项为基本业绩要求,得基本分6分;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项销售业绩的加1分,本项最多加6分; 注:有效业绩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是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无效业绩的,本项不得分。 | 0-12分 |
2 | 质量认证 | 货物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得2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 0-3分 |
3 | 供货实施方案 | 综合考虑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及培训方案、投标人的供货安装方案应包括进度计划和供货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安装、人力物力投入计划、项目实施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系统调试方案、验收组织及资料整理等。培训方案、内容、进度及相关承诺的完整性、可行性、按照实施内容的完善和优劣程度进行综合评分。 实施方案中包括以上全部内容,且各项内容叙述符合项目特点及需求,各项内容条理清晰,逻辑缜密的得5-10分。 实施方案中以上内容欠缺不完整,内容叙述无法提现项目特点及需求,条理紊乱,逻辑杂乱无序的得0-4分。 | 0-10分 |
4 | 安装调试方案 | 安装调试方案明确具体,方案完善的完全满足安装调试要求的,安装调试方案符合项目需求切合实际,有具体的安装调试流程,有合理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安装调试人员和调试设备配备合理充足,提供操作培训和维护培训方案完整合理,充分满足业主要求,达到优质、高效服务切实可行的得 4-6 分, 2、安装调试方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切合实际,安装调试流程不详细,安全保证措施简单,操作培训和维护培训方案不清晰,安装调试人员和调试设备配备较少,基本满足业主要求的得2-3 分, 3、安装调试方案不切合项目实际情况,无具体的安装调试流程,无安全保证措施,无操作培训和维护培训,无安装调试人员和调试设备配备,有明显缺陷,不满足安装调试要求的得 0-1分。 | 0-6分 |
5 | 售后服务承诺及质保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出完整有效、且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产品的故障处理及响应时间、验收、质保期内服务方式、质保期外服务方式、优惠承诺、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等),根据方案优劣进行评分0-7分。 | 0-7分 |
6 | 技术参数响应 | 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0分;普通技术条款每偏离一条扣2分,最低得0分,最高得20分。 星号技术条款为不可偏离项,如有偏离按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处理。 | 0-20分 |
7 | 质量和性能 | 1、根据招标技术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投标产品制造工艺的技术水平、先进性等进行对比;优:4分;良:3分;中:2分;一般:1分。 2、性能:根据招标技术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投标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安全性等进行排序评价;优:4分;良:3分;中:2分;一般:1分。 3、根据招标技术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投标产品功能设计的合理性、优化性、实用性进行对比;优:4分;良:3分;中:2分;一般:1分。 | 0-12分 |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0.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0.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0.定标原则(2)报价部分3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部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本项目的价格权重为30%。 注:在经济标评审阶段,经评审委员会认为无效的投标报价,经济部分得分按“0”计。 | 0-30分 |
31.3如果确定该投标人不能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招标人将对下一个可能中标的投标人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31.2最低投标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31.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义务条件、报价合理、技术和商务条件都符合条件基础上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人。31.合同授予标准第七章授予合同30.3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34.履约担保33.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1中标结果经公示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3.中标通知书32.1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32.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
35.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5.1中标候选人在收到招标方的《中标通知书》后,须及时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约定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5.签订合同34.3如中标候选人不能提供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须承诺如成为中标候选人能够及时提供该笔资金。34.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34.1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36.1重新招标36.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第八章其他35.4不允许中标人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交他人承担。特殊情况下,中标人必须与招标方协商后共同决定将合同标的中的部分由第三方承担供货和服务责任,但中标方必须对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向招标方负责,并保证第三方提供的供货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的约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及相关约定。35.3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5.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招标人有权将标授予另一个候选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36.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3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8.质疑的提出政府采购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第九章质疑的提出及处理37.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8.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8.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8.7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38.6质疑必须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应当保证所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于须由相关部门调查、鉴定或者先行做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方。招标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和义务。38.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8.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提出质疑时,必须按照“实事求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主观臆测。
39.4对于不符合上述38项所述的相关条款要求的质疑,招标方将不予受理。39.3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9.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9.1《质疑函》必须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参与本次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招标方或采购单位。39.受理和处理38.8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9.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9.6招标方或采购单位负责对质疑的回复工作,将质疑人的质疑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标委员会,并将处理意见回复质疑人。39.5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要求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质疑人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0.5质疑人进行质疑后,招标方在法定时间内对质疑进行回复,质疑人认为回复不满意的,可向相关的采购管理部门进行投诉。40.4对于质疑中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按无效质疑处理,并列入不良记录供应商名单。40.3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经评标专家审定后驳回的,列为无效质疑。40.2对于质疑人在质疑期间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质疑。40.1质疑人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招标方可要求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如补充材料仍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将不予受理。40.质疑无效的处理
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41.2对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41.1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和投诉书的范本,由财政部制定。41.其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
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盖章):公章:
①本次采购设备参数标注“★”符号的为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供应商须全部响应或优于。一、采购要求及供货期: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三、相关说明备注:针对以上参数,投标单位若有异议,在开标前7日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项目实施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若无异议,则视为响应,不接受事后参数异议投诉。1、综合除雪车技术参数二、技术参数要求②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数量 | 1辆 | |
名称 | 技术规格要求 | 备注 |
除雪车底盘参数 | 1.底盘车品牌:陕汽或重汽或东风或优于 2.★发动机满足国六排放标准,发动机功率:≥375马力 3.★驱动形式:6×4,总质量≥25000kg,额定载质量≥8870kg 4.★轴距:≥3975mm+1400mm 5.最高车速≥80km/h 6.轮胎:12.00R20子午胎 7.变速箱:采用10挡变速箱,能够使整车重载爬坡能力更强,更加节油高效。 8.驾驶室:中长平顶单卧,空气主座椅,电控自动恒温空调/电动摇窗机,调频/调幅立体声收放机,智能车载终端,乘员人数:≥2人 9.适合在自卸车的前端安装扫雪滚刷、后置冷吹。 10.★底盘车取力方式:双取力(1)发动机全功率取力器(2)变速箱后取力器(必须同时具备,提供图片及全功率取力器说明)(3)变速器底部预留有取力接口,加装取力形式多样,可满足多种功能取力需求,且底口取力不受换挡限制。 11.★底盘车具有车下启动熄火功能,底盘车大梁是在自卸车大梁基础上设计加固的适用于专业除雪车大梁。 12.配有雾灯、驾驶室灯、前后轮工作灯、除雪专用工作灯、后部标志灯及车顶长条警示灯。 | |
高速滚刷参数 | 1、刷头部分 ★1.1滚刷驱动方式:液压驱动系统,双侧液压马达与滚刷直连,不接受链条传动。 ★1.2采用低转速大扭矩液压马达,马达安装形式为内置式,即马达法兰在马达壳体的中后部,马达前半部分直接插入滚刷轴内部,以减少马达碰撞几率。 ★1.3液压马达排量≥500ml/r,最大工作扭矩≥1600N.m,最大转速≥350r/min。 1.4滚刷最大工作速度≥35km/h。 ★1.5滚刷刷毛宽度:≥3660mm,滚刷整体长度≤4000mm 1.6滚刷刷片直径:≥810mm,滚刷刷毛有效工作长度≥210mm(提供彩色测量照片) 1.7滚刷转速:≥240rpm 1.8滚刷支撑轮采用充气轮胎,随转动,并与地面接触面积可调整; ★1.9滚刷两侧有示宽警示装置,内置LED灯,采用采用柔光技术,减少驾驶员眼睛疲劳。装置具有弹性底座,抗冲击,抗振动。(提供实物图) 2、液压系统 ★2.1液压系统核心部件如泵、马达、阀块须为进口知名品牌,保证液压系统工作稳定 ★2.2液压油泵采用柱塞式变量油泵,带负载敏感控制系统,液压泵输出流量与压力随负载变化而变化,液压泵排量≥100ml/r,最大压力≥20mpa(提供液压泵的品牌、型号及参数表)(可根据实际应标情况调整) ★2.3液压油箱容积≥120L(具有油位/油温自动显示功能),散热器与油箱为一体式,结构紧凑美观。 ★2.4阀门组件采用手动/电控叠加片式多路组合阀,阀门组件具有拓展功能 2.5有线控制器置于驾驶室内,控制器带有夜间作业光源。(提供彩色照片) 2.6液压系统与除雪设备之间的液压管路连接采用插拔式快换接头,不需扳手等工具辅助即可实现液压管路的换接。 | |
高速冷吹系统 | 1.吹风机液压泵排油量:≥45cc/转 2.吹风机压力极限- PSI:≥3625 3.★吹风机风速:≥500千米/小时(139米/秒) 4.吹风机额定转速时风量:≥380m³/分 5.风机转速:≥4000r/分 6.鼓风机(风筒)结构:双侧液压控制伸缩式 7.吹雪方向:左或右 8.出口风速:≥139m/s 9.作业宽度:≥3.5m 10.出风口距地面高度:可在130mm到260mm之间精确可调 | |
前置除雪铲技术要求 | 1、前置式除雪铲宽≥3660mm,高≥910mm; 2、避障形式:雪铲整体式标准,避障弹簧采用压缩式弹簧,弹簧数目不小于2个;(提供压缩弹簧近景清晰实物照片) 3、除雪铲板面及铲刃均采用整体式设计;雪板采用一体化弯板成型技术,非折弯式,表面无折痕,卷雪效果好;(提供近景清晰实物照片) 4、除雪板与底盘车连接采用驶入式连接系统(提供图片说明),可在五分钟内完成与底盘车的快速安装、拆卸,且连接系统可与前置滚刷互换; 5、除雪板带有路缘防撞装置(提供路缘防撞装置图片); 6、除雪铲板面后部有加强筋保护,加强筋个数≥12个;(提供近景清晰实物照片) 7、除雪板采用静电粉末喷涂技术,可保证油漆至少两年内无裂纹、腐蚀、剥落和变色,即使在不慎刮掉漆的情况下,周边部位油漆也不会出现起皮剥落现象。(提供喷涂工艺流程图) |
(2)在安装期、试运行期及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修期内,由于设备技术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故障,无论大小,一律提供免费维修服务。(1)投标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正常使用和保养得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内有满意的性能,质保期不少于2年,供应商可提供更优惠的质保期。4、售后服务原则:3、上述产品要求投标单位对上报的每项投标产品中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及相关的技术参数;投标文件中及交货时提供相关产品说明书和合格证及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在产品交付后免费进行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服务。2、投标人应对技术参数中的要求进行逐条响应。技术参数中所有标注“★”号的技术指标均为关键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未满足任何一个标注“★”号的技术指标的要求,均将被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投标被否决。1、上述参数中所列的参数,凡有品牌描述或指向某品牌的指标描述均为推荐品牌和参考指标。投标供应商在应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用户的客观实际需求,投标供应商所投标产品须为市场上知名品牌,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推荐品牌中选用,也可选用推荐之外的品牌,但所投产品参数指标必须“优于或等同于”本招标文件中的参数指标要求。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5)提供免费首次保养。(4)对于设备硬件故障,在接到用户故障申告24小时内,派设备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替换及维修设备,到达故障现场。②电话服务:通过电话解答建设单位及其用户的问题。①现场服务: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3)中标单位应提供7*24小时保障服务,并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维护:
(3)“货物”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备件、工具、(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l.定义(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为准)
2.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7)“天”指日历天数。(6)“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5)“甲方”系指采购人。(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吊装、卸货、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4.专利权3.2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3.1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或偏离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3.技术规格
(c)货物名称:(b)目的地:(a)收货人:5.2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5.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5.交货、包装要求
6.l以出厂价、仓库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签订的国内供货合同,其保险将由乙方办理,保险范围应包括乙方装运的全部货物;所有其它情况将由乙方办理货物在运抵目的港/项目现场途中的保险,保险应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110%)办理“一切险”。6.保险5.5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5.4设备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5.3如果每件包装箱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祥和其他适当的标志。(d)毛重/净重:kg
(3)装箱单;(2)发票;(1)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票据;7.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甲方,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7.付款
7.4付款方式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7.3交货地点和交货期限(5)验收证书。(4)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
8.1除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提供如下服务:8.伴随服务(4)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10%,累计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3)设备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各项功能能够正常使用且供应商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维护、升级的,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货款,累计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2)设备或系统安装完毕且能够达到合同约定的功能要求,并经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货款,累计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1)设备到场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货款,如需支付预付款,可在合同总金额30%的额度内自行商定;
(6)中标人应将关键产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5)供货商还须保证甲方所采购的设备在质量保修服务期期满后以优惠价供应正常使用所必须的零配件,并列出清单,标明价格、单价。(4)所有货物必须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约定的免费质量保修期服务;在质量保修服务期内,使用者如有投诉,须在8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处理完毕。(3)所有货物必须由中标人免费送货上门到用户指定地点并免费安装。(2)所供货物及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验收标准,并出具相关采购证明,否则,无条件退货。(1)所供货物必须是原厂制造、全新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8.3除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4)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3)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8.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9.5设备投入正常运营后,乙方应定期回访使用方。9.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十(10)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9.3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十(10)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9.2根据当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9.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和用一流的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消防标准、行业标准,销售渠道符合乙方身份。9.质量保证
11.2在合同第10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1.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付部分或全部货款,并保留追索因延期交付造成相关损失的权利。11.索赔10.2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现场验收,如有需要,可抽取样品交有关检测部门检验。10.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所交产品符合相关验收标准,并出具—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10.检验
12.1乙方应按照“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部分”中甲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2.乙方履约延误11.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1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1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第11.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第12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14.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3条、14条和19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4.不可抗力13.1除合同第14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且保留追究乙方因延期交货造成无法按期使用的间接损失的权利。13.误期赔偿12.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2.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
15.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15.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或甲方可接受的其他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5.1乙方应按规定支付履约保证金。15.履约保证金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六(126)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16.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16.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如果是国内合同(即甲方与国内乙方签订的合同),仲裁应由双方商定的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16.2仲裁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6.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后二十八(28)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提请仲裁。16.争端的解决
17.2一旦买方根据第17.1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的价格差及额外费用。但是,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17.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17.违约终止合同16.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4)乙方须提供的服务。(3)交货地点;(2)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1)合同项下需为甲方特殊制造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18.1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18.变更指示
21.合同生效20.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0.适用法律19.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19.通知18.2若上述变更导致了乙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变更指示后3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
24.其他23.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23.合同修改22.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正本一份。22.主导语言21.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同时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投标文件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市政环卫清扫设备项目(二次)四标段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制作参考格式)第五部分附件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单位地址: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名称及公章)采购单位:项目编号:
(3)开标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投标人可按下列顺序排列和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一、投标文件编制顺序年月日
④中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如有);③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②投标人基本情况表;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4)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
(7)有关投标产品结构、技术性能详述;(6)项目实施方案;⑧近五年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⑦对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简介;⑥正品产品的证明(根据需要提供);⑤信用查询记录;
(13)质量保证书;(12)售后服务及质保期承诺书(含优惠条件)及维修、培训等计划(详述);(11)商务条款偏离表;(10)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9)有关投标产品的检测证书或检测报告或产品鉴定证书等;(8)有关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验收标准等;
二、其他有关附件格式范本2.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排投标文件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注: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15)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4)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资料(如有)
3、投标保证金,形式,金额为。2、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技术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提供有关文件1、开标一览表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第合同包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份。致:(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个日历日。3、我方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同意如下: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代表签字:电话:传真:地址:邮编: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的约定。
(采购人):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0年月日公章:
电话号码:邮编: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姓名:(亲笔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兹证明同志在我单位任(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2.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前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此项证明文件,并携带法人的身份证原件(本授权书原件一式两份,一份密封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一份现场查验)。注:1.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是电子版签名。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年月日单位名称:(公章)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背面) |
投标人:(全称)(盖章)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书于20年月日签字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委托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第合同包的投标,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背面) |
授权日期:20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三)开标一览表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作为公司的代表前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此项证明文件。2.本授权书原件一式两份,一份密封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一份现场查验。注:1.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是电子版签名。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1 | 投标总价(元) | 小写: ; 大写: 。 |
交货期: | ||
备注: |
投标人:(全称)(盖章)4.本表中“投标总价”必须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及《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投标报价包括本次采购项目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购置税、保险(全险)、挂牌、装卸、售后服务、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括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一切相关费用。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用信封单独密封,另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两个表须内容必须一致。注:1.表中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投标人名称:单位:元附表3-1报价明细表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产品名称及费用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产地 | 制造商 | 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小计(元) |
1 | ||||||
2 | ||||||
3 | ||||||
4 | ||||||
… | 税费 | |||||
… | 其他 | |||||
投标总价 |
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盖章)注:1.此表中的投标总价必须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一致。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担保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复印件附在此处,同时在开标时,将收据原件或电汇凭证携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未提供者后果自负。(四)投标保证金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传真: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地址:被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被授权人姓名(签字)投标人投标单位名称(盖章)关于贵方20年月日第(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关于“”的招标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有能力提供(项目名称)项目中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内容,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说明是真实和准确的。致:(招标人名称)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资格审查资料)20年月日电话:邮编:
企业注册名称 | 建立日期 | ||
企业详细地址 | 企业性质 | ||
企业法人代表 | 技术负责人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资质等级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业务范围 | |||
企业职工及组织机构 | 企业总人数、具有技术职称的工作人员等情况。 | ||
企 业 简 介 |
投标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含控股公司)关联企业等情况表3、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以上复印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均为加盖公章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晰可辨、有效。注:在本表后应附:①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许可经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相关资质证书(如有)、许可证书(如有)及本招标文件中相关资格要求的内容等资料的复印件。使用权证明等)(如有需要)。
序号 | 投标人填写 | |
1 | 投标人的母公司及其母公司的子公司(含控股公司)的情况 | 叙述或附图表示投标人的母公司及其母公司的子公司(含控股公司)的情况 |
2 | 投标人的子公司(含控股公司)的情况 | 叙述或附图表示投标人子公司(含控股公司)的情况 |
3 | 投标人的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的情况 | |
4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情况 | |
5 | 单位的主要人员在其他企业任职情况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如投标人无上表中所述的相关情况,则投标人可在相应表栏中填写“无”。注:1.投标人应如实、全面地填写“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若因投标人故意隐瞒,一经查实,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致:(采购人名称):4-1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有)4、中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如有)2、投标人同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1、以下《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用。备注: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3.……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如所有货物均为中小微企业制造的,须提供《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说明: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全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期间(该时间段内任一时间)。5、信用查询记录2.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1.监狱企业证明(如属于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注:须提供证明材料(能反映出企业残疾人的占比等情况的材料及残疾人证等)。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的扫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章;(如有)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的扫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章);(如有)注:对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简介,包括生产能力、销售能力、技术力量、组织机构等。7、对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简介6、正品产品的证明(根据需要提供)附网页查询后的截图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包号:8、近五年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如有需要,上述内容可根据项目内容进行填写。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是投标人认为有利的资料。4、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资料;(如有)3、所投产品在质量、节能、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发包人 | 主要内容 | 完成时间 | 备注 |
… | … | … | … |
(根据需要编写,格式自制)(六)项目实施方案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2.本表后须附清晰可辨的、真实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未附证明材料或工作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将不予认定。有效业绩的认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1.按招标人要求的内容及范围提供相关类型的业绩。我单位承诺以上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七)有关投标产品结构、技术性能详述2、项目建设方案应针对本项目情况,投标人各自按照合理组织本项目应采取的措施,本着有利于为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安装内容和交货期、质量等要求,体现实现技术目标的可行性和先进性。注:1、内容中若需要表格请投标人自行编制。
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注:此表需详列投标的每种设备,对投标产品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详述;后附所投设备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资料中应能简要反映出设备的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详述) | 性能说明(详述)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2.投标供货产品的质量及环保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检测标准。1.附投标产品的证明文件、检测报告或产品鉴定证书的扫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章)等相关证明资料。注:(九)有关投标产品的检测证书或检测报告或产品鉴定证书等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八)有关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验收标准等
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十)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4.必须是有效的检测报告或证明。3.所投产品必须通过国家权威机构进行检测,必须提供全部内容的《试验报告》的扫描复印件。
序号 | 招标文件规格条目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十一)商务条款偏离表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注:与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对应填写。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在技术部分的差异之处汇集成此表。投标方必须详细填写偏离表,偏离表未声明事项视为认同招标文件标准。
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注: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在商务部分的差异之处汇集成此表。投标方必须详细填写偏离表,偏离表未声明事项视为认同招标文件标准。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 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3、随本次招标货物一起提供的专用工具、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件清单、质保期内供本工程的备品备件价格清单及优惠程度;2、加强产品售前、售中和售后的技术培训和服务,并有详细的培训计划。要求必须明确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期限和服务承诺,要有本地化售后服务的具体措施和保障机制,明确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建立违约责任追究制度。要提供各售后服务联系机构名单、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投标商报价应含其成本和相关的一切费用;说明:承诺书格式由投标商自行确定,但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十二)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优惠条件)及维修、培训等计划(详述)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7、其他投标商认为必要的承诺内容及优惠条件。6、优惠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供货期的长短以及质保期的长短等。5、售后服务承诺函(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承诺);4、是否在本地区有常设售后服务点、是否提供上门服务,售后服务体系等并提供证明文件,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后的应急服务预案,如设备出现故障,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附表:易损件、备品备件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数量 | 单价 | 备注 (优惠程度) |
以下为质保期期内随货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和常用配件等 | ||||||
1 | ||||||
2 | ||||||
3 | ||||||
… | ||||||
以下为质保期满后优惠提供的备品备件和常用配件、耗材等 | ||||||
1 | ||||||
2 | ||||||
3 | ||||||
… | ||||||
以下为质保期满后优惠提供的维保费用报价(供招标人参考) | ||||||
合 计 |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报价要求:本表价格不计入投标总价。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满后易损件、备品备件供货价格须真实,评委将依此评价投标设备投入运行后的运行成本。3、请详细列明常用配件清单及耗材(备品、备件)可能给予供应的优惠条件或程度。2、质保期满后优惠提供的备品备件产品,仅作为维保期间的材料采购价格参考,不含在报价内。供货价格须真实,招标人或评委将依此评价投标设备投入运行后的运行成本。注:1、此表需详列各类投标产品在质保期内,投标人自愿免费提供的常用配件清单及耗材报价单,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应已包含在报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1、提供的投标货物均是全新、制造厂商具有质量合格证和国家有关质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手续齐全且合法的产品;本质量保证书作为(投标人名称)参与(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项目名称)”第合同包的货物及服务采购,对所提供的货物设备的质量保证的证明。现郑重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十三)质量保证书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4、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缺陷,作为货物的提供方,我方愿接受招标方及相关部门的处罚,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我方承担。3、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所承诺的全部服务项目;2、提供的投标货物均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要求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第合同包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承诺书(1)(十五)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十四)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资料(如有)
重大违法行为;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次(项目名称)投标前三年内,无以下行为:投标单位承诺书承诺书(2)日期:20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自愿放弃本次项目的投标、报价资格,若为预中标、成交人,也自愿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各种行为;商业贿赂行为;
日期: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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