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公司2024年第四批集中采购消防服务管理及安全服务管理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21.96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j-2024-04(2-9
预算金额21.9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公司2024年第四批集中采购消防服务管理及安全服务管理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CJ-2024-04(2-9))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公司2024年第四批集中采购消防服务管理及安全服务管理(项目编号:CJ-2024-04(2-9))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1日。
标段编号
标段
名称
成交候选人排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万元)
质量
(真实性承 诺)
服务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CJ-2024-04-3
变电站职业环境健康检测评估
第一
内蒙古欣诚达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1.965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024.5.1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
第二
内蒙古正信安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1.98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024.5.1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二
第三
内蒙古海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1.96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024.5.1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三

 
 
标段编号
标段
名称
成交候选人排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万元)
质量
(真实性承 诺)
服务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CJ-2024-04-4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服务
第一
内蒙古科电工程科学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28.60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024.5.15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
第二
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29.25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024.5.15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二

 
 
标段编号
标段
名称
成交候选人排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万元)
质量
(真实性承 诺)
服务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CJ-2024-04-5
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救援方案
第一
南京戎致胄铠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69.67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024.5.15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
第二
河北天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9.615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024年5月15日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二
第三
河北振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9.30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024.5.15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三

 
 
标段编号
标段
名称
成交候选人排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万元)
质量
(真实性承 诺)
服务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CJ-2024-04-8
灭火器检测
第一
内蒙古朗泰科贸有限公司
39.96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024.5.10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
第二
内蒙古云聚创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43.80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024.5.10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二
第三
内蒙古天行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45.35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024.5.10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bjzwj2023@163.com(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15547150435(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成交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2024年4月11日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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