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移动信息2021-2023年网络安全防护管理系统(含一键封堵及防火墙策略审计)框架采购项目。1.2招标内容本项目集中采购2021-2023年网络安全防护管理系统(含一键封堵及防火墙策略审计)15套,预估不含税采购金额为210万元,预估含税采购金额为237.3万元,中标人1名。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1.4交货时间:订单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要求交付至指定地点。1.5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单台设备最高限价为不含税14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7框架合同免责说明:本次框架采购的标的为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需求,并不作为招标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需求承诺,如招标人在需求期内未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招标人违约,供应商不得追究招标人违约责任,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框架免责承诺书)。如供应商不同意此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并退出本次招标。
2.1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本项目要求能够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或同类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如果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只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a)在税务机关官网查询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和查询地址;
b)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出具《经营状况承诺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
出具《保密承诺书》。
2.6本项目只接受原制造商(原厂)投标,不接受代理商。
2.7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拟投标产品由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扫描件和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销售许可证、软著、投标产品名称须保持一致。
2.8业绩要求:至少提供中国大陆境内于2018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原厂案例2个,须提供合同、发票扫描件。案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测试分为同质化检测和标后验证测试,投标产品的《中移动信息2021年网络安全防护管理系统同质化判定方案》见公告附件,标后验证性测试的测试方案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附件《中移动信息2021年网络安全防护管理系统测试方案》。投标人应于送样截止时间前按测试管理规定将投标产品(包括全部软件、硬件)送达至指定地点。送测的投标产品需要满足测试管理相关规定,具备测试条件。送样截止时间前设备未送达或未全部送达的,投标将被否决。所有投标产品(软硬件)均须封装送检。送样接收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满白路中国移动国际信息港二期实验室联系人:邹珂龙 13911984228 韩敏玲 13811188915送样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15时00分。6.2检测相关费用:无。
招标人名称:中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10层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邮 编:100032项目负责人:郭锋、马榕雪、蔡谊联系电话:13001939975、15735159839购买文件及审核联系人:王宇杰联系电话:18311130746邮 箱:wangyuj.zgtj@chinaccs.cn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账 号:6232 5937 9900 0087 505异议提出人须知:一、接收异议的时限(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二)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三)投标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情形的,可以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标完成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材料。(四)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二、接收异议的渠道异议受理邮箱:cgyy_it@chinamobile.com联系电话:0755-82732582三、异议提出人须知除对开标环节提出的异议外,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二)异议提出人的名称、有效联系方式;(三)异议对象或被异议人名称;(四)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六)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提出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异议提出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其中,异议提出人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相关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一)异议提出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身份的;(二)超出规定异议时限的(以送达之日计算);(三)异议事项不具体,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四)应当提交异议函的,未按照要求提交异议函的;(五)属于恶意异议行为的;(六)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进行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七)已作出解答,异议提出人仍存在异议,且需要异议提出人进一步提供新的证据的,在答复后3日内异议提出人未能提出新的证据的;(八)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恶意异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首次异议受理并正式答复后,在不能提供新的有效证据情况下仍就同一问题再次进行异议的。恶意异议不予受理,对供应商的恶意异议行为,招标人有权就恶意异议行为对恶意异议提出人进行追责。
11.1框架有效期说明:在本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且累计订单金额未达到框架上限的情况下,则本协议到期后自动延续一年。在本协议自动延续期内,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1、累计订单金额达到框架上限;2、我方提前15日通知供应商终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至该通知载明的日期当日终止。11.2若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主动向招标人提出申报。11.3根据国家防控新型冠状肺炎的相关要求,减少人员集聚,本项目将实施远程线上投标,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b2b.10086.cn)登录供应商账号,在本项目下查看开标相关内容。11.4可以银行电汇或现场缴纳两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银行电汇: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汇款凭证(收款方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见公告第九条。投标人汇款凭证须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扫描件发送至公告第九条的电子邮箱(wangyuj.zgtj@chinaccs.cn)。现场缴纳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地点: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缴纳方式:现场刷卡(请携带信用卡或储蓄卡)。为响应国家对于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护,建议供应商采用线上购买的方式进行操作,如必须前往现场办理的,需提前联系发售联系人)11.5本公告后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税务信息表》(此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招标文件款发票时使用),请按要求发送至发售联系人邮箱(具体要求见附件)。具体填写要求如下:(1)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提供可编辑版。(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税务信息表》,并提供可编辑版。(3)投标人须将上述《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税务信息表》、购买文件的汇款凭证以及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一并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发送至发售联系人的电子邮箱。汇款凭证须体现付款单位名称(如为个人汇款,电汇底单备注中须说明公司名称)、付款账号信息、收款账户名称和收款账号信息等,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