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平庄煤业元宝山露天煤矿联合场区主出入沟道路及桥梁、英金河右岸环坑线道路工程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570.71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106173001
预算金额1570.7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范大兴
公告正文
平庄煤业元宝山露天煤矿联合场区主出入沟道路及桥梁、英金河右岸环坑线道路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平庄煤业元宝山露天煤矿联合场区主出入沟道路及桥梁、英金河右岸环坑线道路工程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106173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106173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江西省路桥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百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1570.714561 1500.007753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36074358、2028年12月11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赣)JZ安许证字[2005]120046、2026年3月9日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36074358、2028年12月11日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35104910、2028年12月22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闽)JZ安许证字[2012]020010、2026年12月05日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35104910、2028年12月22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范大兴、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赣136201720171535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赣交安B(17)G01174] 朱鹏云、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闽1512005200804839)、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闽交安B(19)G01344]
业绩 1、省道S283线汕湛高速公路金塘出入口至公馆段改建工程、茂名市公路管理局、2019年10月9日
2、G351台小线婺源赋春段公路改建工程、婺源县文公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06月25日
3、揭阳市区境内高速公路出入口综合整治工程、揭阳市公路局、2019年11月22日
4、化州Y404线中垌至林尘路面改造工程、化州市地方公路建设管理处、2019年09月26日
5、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新林镇新林村至金星村路面整治工程、峨边彝族自治县新林镇人民政府、2022年10月25日
6、G348荣昌区板桥至安富公路改道工程(板桥园区至广富园区段)第1标段、重庆市荣昌区宏基路桥有限公司、2019年6月25日
1、国道242线公其日嘎至乌兰镇段公路工程、国道 242公其日嘎至乌兰镇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2020年1月18日
2、X922水芳线(水北至罗坊段)县道升级改造工程EPC+0(建养一体化)项目设计施工养护总承包、新余市渝水区公路管理站、2019年8月26日
3、太和县2022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乡村振兴)工程 6 标段、太和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5月20日
4、G228线荔城区北高镇冲沁村-仙游县枫亭镇辉煌村部分路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大修)一期、莆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秀屿分中心、2022年6月28日
5、南平市延平区Y056 夏道经斜溪至 316 国道(炉下段)改建工程、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人民政府、2022年3月6号
6、漳州市长泰区陈巷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陈巷镇乡村生态宜居路改造提升(平原片6个村乡村道路、长泰县陈巷资产运营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7日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106173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子维    电话:010-57336318
    邮箱:20081753@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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