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苏绿能项目一期工程蒸汽发生器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NYKJ-WZ-GKZB-22-0132
江苏绿能项目一期工程蒸汽发生器
江苏绿能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位于江苏省,本工程为石化产业基地提供工业蒸汽及利用剩余热功率发电。本工程项目业主为中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于2017年成立,由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金联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股比为51:29:20。
本次招标项目为该工程的蒸汽发生器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两个标段:
第Ⅰ标段:2台蒸汽发生器设备(含节流组件、热气导管、热气导管壳体及主氦风机电机冷却器)供货及相关服务。
第Ⅱ标段:4台蒸汽发生器设备(含节流组件、热气导管、热气导管壳体及主氦风机电机冷却器)以及2套蒸汽发生器吊具、1套翻转支架的供货及相关服务,其中蒸汽发生器吊具应安装在蒸汽发生器设备上一同发货(若本项目其他蒸汽发生器制造厂蒸汽发生器设备先发货,则吊具需单独从本厂发往其他制造厂),蒸汽发生器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蒸汽发生器吊具需返厂或发往本项目其他蒸汽发生器制造厂重复使用,直至本项目全部6台蒸汽发生器设备运抵交货地点,第Ⅱ标段中标单位需负责蒸汽发生器吊具上述全部的运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各标段中所述设备、产品焊接见证件、档案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专用工具等,包括制造、包装、运输、交货、技术资料提交和现场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主要技术信息和要求包含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及图纸”。
买方指定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基本条款。
本合同设备分批交货,第1台(蒸汽发生器、节流组件及主氦风机电机冷却器)在合同生效后第40个月交付到现场,具体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基本条款。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1.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核安全监管单位颁发的蒸汽发生器制造许可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或续证申请已被受理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文件)。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核设施蒸汽发生器设备供货或投入运行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符的供货能力,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或设备投入运行证书扫描件,不得提供虚假供货业绩,所供设备不得存在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3)质量保证要求:投标人应已实施了项目质保大纲(依据HAF003)或同类项目质保大纲。
(4)其他要求: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5)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中关村软件园支行
开户单位: 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1001125700052502717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2年10月27日 12时00分-2022年11月01日 12时00分(北京时间)。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海淀中关村软件园23号楼孵化器楼403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11月23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人: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26号楼
联系人:程春燕
电话:13051173129
电子邮件:ep@chinergy.com.cn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1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2本项目公开开标(网络会议形式),届时邀请投标人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报名资料查验不等同于资格审查。
9.4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两个标段均进行投标,如只投标其中一个标段,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
9.5若因新冠疫情及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原因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可视情况调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开标方式等内容,并以书面澄清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确认。上述内容经调整后,招标人、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9.6投标人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招标人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招标人如进行调查的,投标人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投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回应的,则招标人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人: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