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无锡康平医疗门诊部碳13试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重发公告]
金额
9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6万元
招标公司无锡康平医疗门诊部
招标联系人陈耀茹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成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蒋新雨13616196644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4
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11-07 18: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 2023-11-23 16:00:00 |
保证金:10000.0元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无锡康平医疗门诊部碳13试剂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康平医疗门诊部,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无锡康平医疗门诊部碳13试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96.0 万元 2.1.2 项目概况:因HG-IRIS13C红外光谱仪 300型进行尿素13C项目测定时,需要各生化项目的配套试剂,故无锡康平医疗门诊部需对配套碳13试剂进行公开采购,具体规格型号详见采购清单。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供货期限:在收到供货通知后,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最多48小时内做出响应并且原则上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货品送达至无锡康平医疗门诊部。供货期限自发出订单之时起计算。下列情况在计算供货期限时除外:遇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质保期:试剂效期至少要有三个月的使用期限。 2.2 招标范围:无锡康平医疗门诊部碳13试剂采购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3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相关产品制造或销售能力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 (2)所投产品生产商,须具有药监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 (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被授权代表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3年5月~2023年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5月~2023年10月的缴费证明; (5)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6)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7)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中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税务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8)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9)投标人总公司及其各分公司、分支机构视为同一家投标单位。分公司、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02日 18时 至 2023年11月07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www.wxcq.com.cn:9107/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 15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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