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榄河及支毛涌综合整治工程(里水支毛涌清淤)监理第0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5-2024-0005-03-01
项目名称: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榄河及支毛涌综合整治工程(里水支毛涌清淤)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0月22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9时00分
一、答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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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第 7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招标项目名称: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榄河及支毛涌综合整治工程(里水支毛涌清淤)监理 |
招标项目名称: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榄河及支毛涌综合整治工程(里水支毛涌清淤) |
2、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第 8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完成过至少 1 项单项合同建安费 590 万元(或以上)或监理费23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以验收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单位工程或竣(完)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若同一项目有多份验收报告的,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工程造价金额以验收证明材料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则可以提供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证明。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完成过至少 1 项单项合同建安费 590 万元(或以上)或监理费23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以验收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单位工程或竣(完)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若同一项目有多份验收报告的,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工程造价金额以验收证明材料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3、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 29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1、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以项目验收材料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建安费 590 万元(或以上)或监理费 23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2 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单位工程或竣(完)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若同一项目有多份验收报告的,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工程造价金额以验收证明材料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则可以提供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证明。 2、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3 分)量化指标从以下选项中选择:??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以项目合同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承接过单项合同建安费 590 万元(或以上)或监理费 23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2 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协议书、工程造价金额以验收证明材料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则可以提供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证明。 |
1、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以项目验收材料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建安费 590 万元(或以上)或监理费 23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2 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单位工程或竣(完)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若同一项目有多份验收报告的,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工程造价金额以验收证明材料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3 分)量化指标从以下选项中选择:??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以项目合同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承接过单项合同建安费 590 万元(或以上)或监理费 23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2 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协议书、工程造价金额以验收证明材料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5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里水排水分公司 |
代理机构:佛山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邓岗社区月池路6号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鸿晖产业新城2座310号 |
联系人:吴俊辉 |
联系人:范宇 |
联系方式:0757-85606103 |
联系方式:0757-29956819 |
2024年10月23日 |
2024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