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基础场地改扩建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4-04-01 18: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701]XYX[TP]2024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急诊科基础场地改扩建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04-02,更正为:2024-04-07。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4-03 08:30:00,更正为:2024-04-08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4-03 08:30:00,更正为:2024-04-08 14:30:0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平市建阳区景贤路288号正达名郡1幢35号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开标处,更正为: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景贤路288号正达名郡1幢32、33、35号店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开标处。
1.采购公告及原采购文件第一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361,433.00”更正为“1359433.00”。
2.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499370元(含暂列金12万元),下浮10%后作为最高限价;最高限价 1361433 元(含暂列金12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处理。备注: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1499370-120000)*(1-10%)+120000 ]”更正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499370元(含暂列金10万元),下浮10%后作为最高限价;最高限价 1359433 元(含暂列金1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处理。备注: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1499370-100000)*(1-10%)+100000 ]”;
3.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13、供应商二次报价时需写明总价并写明下浮率,下浮率需以附件形式上传,未上传下浮率附件的,按无效处理。(二次报价=【最高限价-暂列金】*【1-下浮率】+暂列金)”更正为:“13、供应商二次报价时需写明总价并写明下浮率,下浮率需以附件形式上传,未上传下浮率附件的,下浮率按二次报价公式进行换算。(二次报价=【最高限价-暂列金】*【1-下浮率】+暂列金)”;
4.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其他事项增加 “4、供应商须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详细报价(保留两位小数点)。在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根据其最后报价(含下浮率)调整的详细报价书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详见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平市第二医院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10号
联系方式:0599-89692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景贤路288号正达名郡1幢35号
联系方式:0599-5811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女士
电话:0599-5811969
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