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锐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泵房、室外给水及室外消防工程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荆门锐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泵房、室外给水及室外消防工程已由荆高行审发[2017]1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荆门市掇刀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荆门锐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泵房、室外给水及室外消防工程。
2.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华科路与捡秋路交汇处。
2.3建设内容:泵房、室外给水及室外消防等施工(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企业。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3.3外省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公示信息的打印页面。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荆门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jmztb.net/)。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7月31日8时00分至2017年8月4日24时00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荆门市掇刀区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duodao.jmztb.net/ddfront/(或“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jmztb.net),明确所申请标段,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4日9时00分,地点:荆门市掇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隆大道238号,荆门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6.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在荆门市掇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隆大道238号,荆门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进行公开开标,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经理证件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 8月23日17时00分(以汇入指定银行入账回单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即收款人: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荆门掇刀支行,账号:17565101040014048;
7.2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将“项目名称”填入银行汇款单(或银行支付页面)的备注/附言中。付款账号必须为投标单位办理网员登记时登记的基本账号,投标单位必须按要求填写上述信息,以确认保证金支付,否则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门市掇刀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13396161381
荆门市掇刀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