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福清市融城镇向高街明星楼2层205#店(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71.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1.8万元
招标联系人龚助理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第一次)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9日10时至2022年9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清市融城镇向高街明星楼2层205#店房产价值【产权证号:融房权证R字第9900520号】本拍品评估市场参考价为718000元,起拍价为502600元,保证金为50260元,增价幅度为5000元。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五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审查确认后方可进行参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次拍卖法院不组织标的物展示。有意竞买人,请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前十日内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以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目前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竞买人,请自行前往实地调查,未调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本次拍卖标的物交易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与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地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先行垫付,在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书发出后十五日内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五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买人在拍卖结束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账号:11712018120000201802601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标的物情况介绍参阅福州瑞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榕瑞估字第 FZ22500016号】资产评估报告。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591-87073103(邱法官)

竞买人成交确认电话:0591-87073935(龚助理)

联系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56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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