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万元
招标联系人邱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7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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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2024年度消防维保项目。
  二、项目概况
根据需求对分局及各管理站办公场所的消防系统进行维保。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四、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消防服务项目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广播、消防电话、防排烟系统的联动信号、消防电梯迫降、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电气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
(二)对分局及各管理站办公场所和宿舍周转房的消防设施设备,每季度进行1次全面检查,重点对配置有消防中控设备的点位(分局本部、龙岗站、布吉站、横岗站、平湖站)进行检查测试,检测完后如实记录检查结果,按要求每季度提交相关检查记录表或检测报告。
(三)安排至少1人专门负责对接此项目,在分局和8个管理站巡回检查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巡检人员和消防维保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上岗证书。
(四)对消防设施出现的故障、火警及时处理,保证正常运行。当消防设施出现严重故障必须停用时,应会同单位立即向深圳市公安消防局报告,同时协助抢修,尽快恢复系统的运行。
(五)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接到通知后须及时赶到现场,在紧急情况下须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
(六)对物业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知识技能培训,并参与和协助消防演习活动。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服务期满可根据项目上一年度履约情况双方确定是否续签,但最多续签不超过2次。
(二)服务地点:社保龙岗分局本部、8个社保站办公场所以及宿舍区域。
1.分局本部: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1号1-6楼、9楼及地下车库;
2.龙岗站: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植物园路325号楼宇;
3.龙城站:龙城街道龙福路尚景华园一栋2层;
4.布吉站:布吉街道龙岗大道知春里大厦3-6层;
5.南湾站:南湾街道康桥花园1期A6栋1楼;
6.坂田站: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和成世纪名园3栋A座4-5层;
7.横岗站:横岗街道龙岗大道塘坑段3164号楼宇;
8.平湖站:平湖街道顺昌街96号楼宇及大院;
9.坪地站:坪地街道湖田路49-1号楼宇;
10.宿舍周转房:龙城街道愉园新村、龙岗街道建新村共7套房间,布吉街道长龙一区六巷七号四层楼宇,平湖街道裕和南街49号楼宇。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60000元,响应报价应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分两部分:1.对消防设施设备1年的巡查维护保养工作;年度费用不超过50000元;2.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零配件更换等工作,第1和第2部分费用总和应等于项目总费用,不超过预算160000元。
  3.响应材料一式四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1)报价单,需报驻点人员巡查维护保养费用,以及消防设施设备更换费用,同时需报更换零件的费用,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相关资质证明;(5)2021年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候选中标供应商要签署承诺书,承诺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二)款的情形(见附件3)。
六、公告期限
  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截止2023年12月17日,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递交地点: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1号503室。
  八、联系人及方式
邱先生,0755-28292559。
 
附件:1.项目报价单
2.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特定关系承诺函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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