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洲气电项目天然气供应管道工程谢岗门站改造项目
金额
305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发改核准〔2023〕号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洲气电项目天然气供应管道工程谢岗门站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 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报来宁洲气电项目天然气供应管道工程谢岗门站改造项目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我市管道天然气“一张网”建设,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宁洲气电项目天然气供应管道工程谢岗门站改造项目(项目代码为:解锁会员查看)。项目单位为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该项目在谢岗门站内进行改造,不涉及新增用地。谢岗门站位于谢岗镇曹乐村,占地面积为17685平方米,国土证号为东府集用(2012)第1900230903312号土地类别为公共设施用地。改造内容为:(一)新增省管网接收撬并配套建设相应管道,设计规模80万方/小时,设计压力6.3MPa,用以接收省管网来气;(二)拆除站内已建闲置高压加气橇,增设宁洲线专用清管发球设施;(三)新增高-高压调压撬并调整站内配套管道设施,设计规模12万方/小时,设计压力6.3MPa,用以保障市域用气。 四、项目总投资为3050.0万元,项目资本金为3050.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0%。其中,土建投资104万元、设备及技术投资2180万元、安装工程投资121万元、其它费用(建设项目其它费用、预备费)645万元。 五、项目建设与运行要满足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环保、资源利用、节能等标准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六、项目建设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J2010272001号)、《土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东府集用〔2012〕第1900230903312号)、《关于对〈关于宁洲气电项目天然气供应管道工程谢岗门站改造等项目规划手续办理的函〉意见的复函》(东自然资复〔2023〕402号)、《关于征求宁洲气电项目天然气供应管道工程谢岗门站改造项目核准的复函》(东自然资复〔2023〕1483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关于申请宁洲气电项目配套场站项目建设及安全预评价报告意见的请示〉的回复》《关于征求宁洲气电项目天然气供应管道工程谢岗门站改造项目核准意见的复函》(东城综函〔2023〕467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宁洲气电项目天然气供应管道工程谢岗门站改造项目意见的复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宁洲气电项目天然气供应管道工程谢岗门站改造项目核准意见的函》、谢岗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宁洲气电项目天然气供应管道工程谢岗门站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关于征求〈宁洲气电项目天然气供应管道工程谢岗门站改造项目核准的函〉意见的复函》(谢府府〔2023〕178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抄送: 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 应急管理局、谢岗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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