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乐区金峰镇首峰村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村庄后区外立面提升工程;村庄前区景观绿化提升工程;首峰田园风光提升工程招标文件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乐区金峰镇首峰村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村庄后区外立面提升工程;村庄前区景观绿化提升工程;首峰田园风光提升工程
递交时间:2023-06-15 15:46
递交时间:2023-06-15 15:46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②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3.7.1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2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3投标人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单位,按否决投标处理。【备注: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 闽建办风景〔 2018 〕11号 )的规定,园林绿化专业指(下同):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相关专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6-28 09: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提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开标时间 | 2023-06-28 09:30:00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2023-06-28 09:3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乐区金峰镇首峰村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村庄后区外立面提升工程;村庄前区景观绿化提升工程;首峰田园风光提升工程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 本项目原发包价为1499924元,现更正为1499923元,投标报价以此为准,此金额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特此说明。 招标代理公司: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5日 |
递交时间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