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灵渠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检测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5 12:4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名称 |
兴安县灵渠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检测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3909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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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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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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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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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中策恒睿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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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近期供水规模5.0万m3/d(远期10.0万 m3/d)净水厂1座及取水工程1处;净水厂进厂468.5m;新建输水管网7.521km,主要管径为DN400-DN1200;配套的附属工程设施有现状道路的破除及修复。本项目场地总平及进厂道路建设,总占地面积48.56亩,其中净水厂占地面积约40.17亩,取水工程占地面积约4.17亩,进厂道路占地面积约4.22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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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8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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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 12月 2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 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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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宏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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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范围 |
?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其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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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下浮系数)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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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服务期 |
73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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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裴煜;(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电子证书编号:S204500961;检测合格证电子证书编号:4503000725;身份证号:450302********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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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桂林领益智能制造产业园结构件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 期)检测服务;桂林高新区七星园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一期)EPC项目检验试验服务;桂林经开区(临桂段)宝山园基础设施(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工程;临桂易地搬迁农民创新创业园项目工程;和平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三期(2-2期)24#-36#楼及地下室工程检测;梧州市长洲岛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安置点1工程(Ⅱ标段)检测服务;桂林市临桂工业集中区乐和橡塑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园(一期)项目检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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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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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范围 |
?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其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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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下浮系数)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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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服务期 |
73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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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任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电子证书编号:S094500584;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电子证书编号:AY114500252;检测合格证电子证书编号:4501001483 ;身份证号:450102********101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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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检测项目;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桂民投产业园项目-土方平整工程、道路工程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质量检测;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桂民投产业 园一期路网工程检测服务;博白县粮食系统危房改造项目;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南宁市古城路47号宿舍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1#楼、2#楼、 3#楼、地下室和基坑监测及周边建筑物监测)工程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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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安盛建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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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范围 |
?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其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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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下浮系数) |
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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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服务期 |
73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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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胡文烜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电子证书编号:AY144500335;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电子证书编号:S115300633; 检测合格证电子证书编号:4501000574;身份证:330501********7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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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武鸣高级中学定罗湖校区项目(除综合楼外)检测 ;美林湾项目(一期)工程(39地块)质量检测 ;南宁市新民路34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二期工程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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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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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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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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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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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 |
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唐桂莲 0773-6222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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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兴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62206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