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董浜镇】新民村叶家巷特色精品乡村建设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金额
3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民村叶家巷特色精品乡村建设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民村叶家巷特色精品乡村建设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董浜镇新民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常熟市董浜镇新民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委托苏州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民村叶家巷特色精品乡村建设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董浜镇
2.1.2建设规模:包括标识标牌、重要节点、绿化提升、文化宣传、美丽菜园、美丽庭院、河道整治、环境卫生整治等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投资额300.00万元,含设计费、施工费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所有费用。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根据签订合同时确定)。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15日(具体以实际开工之日为准)
2.1.5其他说明:
(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备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承包人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4)验收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相关考核验收标准
2.2招标范围:新民村叶家巷特色精品乡村建设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2.2.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中标人的方案设计需进一步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补充、修改,深化为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
2.2.2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2.3做好完成本项目的相关配套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格: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资格之一:①注册建造师或②注册建筑师或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须由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联合体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6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3.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申请人办理投标申请、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18日16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http://218.4.45.172:8086/dlrk/019003/019003002/changshu.html);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3年8月3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其他说明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52822187。
9.5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①现金、②支票、③银行保函、④保险公司保函,以上四种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10. 联系方式
名称:常熟市董浜镇新民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常熟市董浜镇
联系人:刘君
电话:0512-52681486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珠江东路-84
联系人:徐怡婷
电话:0512-52810812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8日
12. 友情提示:
12.1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常熟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下载网址:http://218.4.45.172:8086/cssfzx/032004/csCity_moreinfo.html。
12.2本项目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分中心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民村叶家巷特色精品乡村建设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董浜镇新民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常熟市董浜镇新民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委托苏州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民村叶家巷特色精品乡村建设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董浜镇
2.1.2建设规模:包括标识标牌、重要节点、绿化提升、文化宣传、美丽菜园、美丽庭院、河道整治、环境卫生整治等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投资额300.00万元,含设计费、施工费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所有费用。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根据签订合同时确定)。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15日(具体以实际开工之日为准)
2.1.5其他说明:
(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备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承包人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4)验收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相关考核验收标准
2.2招标范围:新民村叶家巷特色精品乡村建设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2.2.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中标人的方案设计需进一步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补充、修改,深化为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
2.2.2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2.3做好完成本项目的相关配套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格: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资格之一:①注册建造师或②注册建筑师或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须由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联合体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6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3.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申请人办理投标申请、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18日16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http://218.4.45.172:8086/dlrk/019003/019003002/changshu.html);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3年8月3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其他说明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52822187。
9.5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①现金、②支票、③银行保函、④保险公司保函,以上四种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10. 联系方式
名称:常熟市董浜镇新民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常熟市董浜镇
联系人:刘君
电话:0512-52681486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珠江东路-84
联系人:徐怡婷
电话:0512-52810812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8日
12. 友情提示:
12.1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常熟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下载网址:http://218.4.45.172:8086/cssfzx/032004/csCity_moreinfo.html。
12.2本项目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分中心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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