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政采函〔2021〕189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广西韦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玉兰路1号第三区42栋1号
法定代表人:韦 为
委托代理人:谭福龙 电话:13006987138
本中心于2021年11月4日收到质疑人递交的《质疑函》,对公共教学机房设备采购(GXZC2021-J1-004257-CGZX)项目的成交结果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1:成交供应商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所投产品第1项“台式电脑(云桌面终端)”货物中标品牌锐捷、型号RG-SmartRain100S的参数及功能不满足招标参数配置要求。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第1项“台式电脑(云桌面终端)”要求中:“6.显示接口及个数≥1个VGA接口,≥1个HDMI接口;”、“9.TF卡接口≥1个(提供主机系统恢复功能,当主机系统故障可通过TF卡内数据恢复系统)。中标产品对应实际参数:“4×USB2.0、1×VGA、1×耳机插孔、1×麦克风插孔、1×百兆网口,并无6.HDMI接口”与“9.TF卡接口”。质疑人提供了网页参数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质疑事项2:中标人所投产品第15项“投影仪”货物,中标品牌爱普生、型号CB-FH06的参数及功能不满足招标参数。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2.标称光亮(流明):≥5000ANS(依据IS021118标准。交货时提供生产厂家亮度证明原件)”和“4.成像系统:≥液晶板0.63英寸含微透镜”、“6.灯泡:≥300WUHE 冷光源灯泡,正常模式: 5000小时,经济模式: 10000 小时”。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第15项,中标产品对应实际参数:“2.标称光亮(流明):3500流明”和“4.成像系统:LCD0.61 英寸”、“6.灯泡:210W UHE冷光源灯泡,正常模式:6000小时,经济模式:12000小时”。质疑人提供了网页参数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质疑人请求对上述产品参数是否满足采购文件需求进行核实,如不满足应将中标人投标做无效处理。
为此,本中心对质疑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查明:
1.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货物1“台式电脑(云桌面终端)”的“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有“6.显示接口及个数≥1个VGA接口,≥1个HDMI接口;9.TF卡接口≥1个(提供主机系统恢复功能,当主机系统故障可通过TF卡内数据恢复系统)”的要求。
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货物15“投影仪”的“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有“2.标称光亮(流明):≥5000ANSI(依据ISO21118标准, 交货时提供生产厂家亮度证明原件);4.成像系统:≥液晶板0.63英寸含微透镜;6.灯泡:≥300W UHE冷光源灯泡,正常模式:5000小时,经济模式:10000小时;”的要求。
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商务及其他要求表中有:注“★”的条款或要求为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存在负偏离将导致响应无效,作竞标无效处理。
2.中移建设有限公司在本项目的响应文件中所投的货物1“台式电脑(云桌面终端)”货物品牌型号为“锐捷RG-SmartRain100S”;所投“投影仪”货物品牌型号为“爱普生CB-FH06”。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在其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响应表中对货物1“台式电脑(云桌面终端)”、货物15“投影仪”的“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作了无偏离响应。
3.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谈判授权代表华玉阳在针对质疑问题的回复中称:1、质疑人仅列出投标产品的官网标准配置就断定产品,本次投标的台式电脑(云桌面终端)RG- SmartRainl00S支持扩展HDMI接口和CF卡,满足招标要求,质疑缺乏事实依据;2、质疑函中举证材料的型号为CB-FH063LCD 商务易用型与中标型号CB-FHO6不符,质疑缺乏事实依据。
4.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的“法律声明”中有:“不承诺责任声明:除非锐捷网络与其他方另有约定,本网站所载的材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片、数据、观点、建议、网页或链路,虽然锐捷网络力争在网站上提供准确的材料和信息,但并不保证这些材料和内容的准确、完整、充分和可靠性,并且明确声明不对这些材料和内容的错误或遗漏承担责任,也不对这些材料和内容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所有权担保、没有侵犯第三方权利、质量和没有计算机病毒的保证”的描述。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在网站中的“Web网站使用条款和法律限制”中有“爱普生可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在任何时候变更本站的材料或者这些材料中所介绍的产品和价格.这些材料也许已经过期,且爱普生不承诺更新它们.在本站发表的信息也许是您本国尚不能得到的产品、程序或服务,您可向当地的爱普生业务联系人咨询”的内容。
根据以上情况,本中心认为,经谈判小组评审,中移建设有限公司的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质疑人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15日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北部湾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