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海城街道2022年绿化养护项目采购文件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金额
17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xc-f-lw2022042701
预算金额17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先生13967777378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1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11
公告正文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海城街道2022年绿化养护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2年6月26日下午16:00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19号文昌数字产业园413室),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3397725@qq.com,并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67777378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19号文昌数字产业园413室
邮箱:43397725@qq.com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信息:
(初稿)海城街道2022年绿化养护项目(招标文件).pdf(初稿)海城街道2022年绿化养护项目(招标文件).pdf
1.4M
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JXC-F-LW2022042701
项目名称:海城街道2022年绿化养护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线上电子招投标)
采购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
目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授予合同
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
注:招标文件中加“▲”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
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招标文件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城街道2022年绿化养护项
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城街道2022年绿化养护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
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11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海城街道2022年绿化养护
预算金额(元):1700000
最高限价(元):1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海城街道2022年绿化养护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海城街道2022年绿化养护,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
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7月11日14:30前,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
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
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
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7月11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7月11日14:30
3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评标地点: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19号文昌数字产业园
413室)。
(2)温州政府采购项目现已开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活动,如有需要请点击:
https://ggzy.wzzbtb.com/wzcms/ggtz/50415.htm。
(3)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镇前街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6576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19号文昌数字产业园413室
传真:0577-88875876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100155311
质疑联系人: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96777737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监督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7-8699666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
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
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4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先生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 19 号文昌数字产业园 413 室 联系人:洪女士 电 话:18100155311 |
3 | 项目名称 | 海城街道 2022 年绿化养护 项目编号:ZJXC-F-LW2022042701 |
4 | 采购内容 | 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
5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6 |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7 | 踏勘现场 | □组织 不组织 |
8 | 投标预备会 | □召开 不召开 |
9 |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 见招标公告 |
10 | 分包 | □允许 不允许 |
11 | 偏离 | 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 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 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 |
12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 90 天。 |
13 | 投标保证金 | 无需提交。 |
14 | 投标文件的组 成 | 完 整 的 投 标 文 件 由资 格 审查 资 料 、 商 务 技 术文 件 、报 价 文 件 三 个 部 分组 成。 |
15 | 投标文件的编 制 |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采 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
16 | 签字或盖章要 求 | 本招标文件中所指的加盖单位公章均要求为加盖投标人 CA 电子签章 (系统的电子签章等同于公章)。 投 标 文 件 须 按 招 标文 件 格式 要 求 , 由 投 标 人盖 公 章和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授 权代表印章(或签字)。 |
17 | 投标文件的形 式、制作及组 成 | 本项目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投标人须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 件 ” 两 类 , 在 投 标文 件 编制 完 成 后 同 时 生 成) 以 及“ 演 示 视 频 文 件 (如 有)”。 |
5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招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 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 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备份投标文件。 以上两类投标文件均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 成。 (3)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内容和需求以及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细则制作 的演示视频文件(如有)。 | ||
18 | 投标文件份数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投标文件”: 以U盘存储,密封包装后(顺丰快递形式)在 2022年7月11日11时00分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 19号文昌数字产业园413室,洪女士收。 (3)“演示视频文件(如有)”: 以U盘存储,密封包装后(顺丰快递 形式)在2022年7月11日11时00分前递交,不少于一份,邮寄地址:温州 市龙湾区文会路19号文昌数字产业园413室,洪女士收。可以与“备份投 标文件”同一密封袋,但不可与“备份投标文件”同一U盘存储。 (4).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全套纸质投标文 件一正五副。 |
19 | 投标文件的上 传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 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 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 可以(建议顺丰快递寄形式)在2022年7月11日11时00分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顺丰快递邮寄形式快递至采购 代理机构地址(地址详见招标招标文件,防疫期间不建议供应商本代表抵 达开评标地点);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 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 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 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 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 平台”的,投标无效。 d.投标人应加强U盘的包装与保护,因包装不当而造成“备份投标文件” 损坏或不能在开评标现场设备上正确读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演示视频文件(如有)”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人制作“演示视频文件”后,将文件存储于U盘内,以顺丰快递形 式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地址详见招标文件,防疫期间不建议供应商 代表送达接收地点)。 b. 投标人应加强U盘的包装与保护,因包装不当而造成“演示视频文件” 损坏或不能在开评标现场设备上正确读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20 | 电子加密投标 文件的解密和 异常情况处理 |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 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6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 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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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 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 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 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21 | 递交投标 文件地点 | 政采云平台 |
22 | 开标时间 和评标地点 | 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 评标地点: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 19 号文昌数字产业园 413 室)。 |
23 |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含)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 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
24 | 履约担保 | 不需要 需要,中标供应商以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险公司出 具的保函形式向招标人支付合同价一年的金额 2.5%的履约保证金。 |
25 | 落实政府采购支 持中小企业、监 狱企业及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发展 政策 | 1、扶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 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 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项目预算 170 万元。 (2)项目属性: ②服务类 (①货物类/②服务类/③工程类) (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具体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 (备注: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 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 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 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 (4)本项目 (是) 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5)上述第 4 项中确定为“是”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通过(①)措施 进行: ①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②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 部分达到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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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比例)分包给一家 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 6 )对于经主管 预算单位统筹 后未 预 留份 额专门面向 中 小企 业采购的 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请贵单位明确对符合 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 (6%—10%)(工程项目为 3%—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 于 接 受 大 中 型 企 业 与 小 微 企 业 组 成 联 合 体 或 者 允 许 大 中 型 企 业 向 一 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 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 的报价给予 /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加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 政策。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 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 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 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 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 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 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 ||
26 | 投标人信用 查询 | (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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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 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在“信用中国”具有负面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有以上(4)所述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6)关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记录网页截图相 关说明: ①若供应商查询页面“行政处罚”栏显示有行政处罚事项,须将所有行政 处罚事项在“信用中国”网页上列出的明细一并打印,并附说明,是否属 于“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 ②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无数据,亦须将搜索结果页面打印,并附说明。 (7)具体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 的查询结果为准。 | (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 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在“信用中国”具有负面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有以上(4)所述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6)关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记录网页截图相 关说明: ①若供应商查询页面“行政处罚”栏显示有行政处罚事项,须将所有行政 处罚事项在“信用中国”网页上列出的明细一并打印,并附说明,是否属 于“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 ②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无数据,亦须将搜索结果页面打印,并附说明。 (7)具体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 的查询结果为准。 | (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 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在“信用中国”具有负面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有以上(4)所述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6)关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记录网页截图相 关说明: ①若供应商查询页面“行政处罚”栏显示有行政处罚事项,须将所有行政 处罚事项在“信用中国”网页上列出的明细一并打印,并附说明,是否属 于“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 ②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无数据,亦须将搜索结果页面打印,并附说明。 (7)具体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 的查询结果为准。 | ||||||||||||||||
27 | 合同备案 | (1)中标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 (2)中标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 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 发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851368057@qq .com 。 | (1)中标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 (2)中标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 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 发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851368057@qq .com 。 | (1)中标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 (2)中标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 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 发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851368057@qq .com 。 | ||||||||||||||
28 | 合同履约管理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 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 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 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 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 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 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
29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 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 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 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 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 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 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 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 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 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 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 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 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 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 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 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
30 | 采购代理服务 费 | (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 16226 元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 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支付,该服务费须计入投标报价。 (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8110801012801551894 | (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 16226 元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 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支付,该服务费须计入投标报价。 (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8110801012801551894 | (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 16226 元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 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支付,该服务费须计入投标报价。 (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8110801012801551894 | ||||||||||||||
30 | 采购代理服务 费 | (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 16226 元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 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支付,该服务费须计入投标报价。 (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8110801012801551894 | 31 | (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 16226 元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 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支付,该服务费须计入投标报价。 (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8110801012801551894 | 在线投标响应 (电子投标) 说明 | 1. 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 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 本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 台”将予以拒收。 2.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 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采 | 1. 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 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 本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 台”将予以拒收。 2.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 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采 | 1. 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 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 本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 台”将予以拒收。 2.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 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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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采云平 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400-881-7190。 3.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 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 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 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 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 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5. 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后,还可以(建议顺丰快递邮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以介质(U 盘) 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 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备份投标 文件”须在 2022 年 7 月 11 日 11 时 00 分前到达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 19 号文昌数字产业园 413 室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否则视作投标人未提 交“备份投标文件”。 6. 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 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 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 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 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7.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 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 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0]2 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采购单位负责人同意,按照“不见 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 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 件进行解密。重要提醒:解密用的 CA 为制作投标文件的 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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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招标文件
1 、 中 标 养 护 单 位 必 须 成 立专 门 的 养 护 队 伍 ,养 护 队伍人 员数量 按照温州市 绿化养 护标准 均 |
以 8000 至 10000 平方 1 人标准给予配置,并提供养护人员照片,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固定的 |
负责人。 |
2、、中标养护单位须在每年 2 月份、5 月份、8 月份、11 月份这四次月度考核前三日内向 |
城建环卫中心提供养护计划和任务书,设备清单,喷淋浇水日报表、季度总结、调查表、安全责 |
任书、考勤表等规定性台帐资料。 |
3、养护类别 |
(1)道路绿地管养考核:每次月度考核抽查养护单位管养路段总数的 20%以上;其中每路 |
段应有不少于 200m 绿带(含行道树)的细察,如只有行道树的道路应抽取行道树的 8 至 15 株 |
进行细察。 |
(2)公园、游园、街头绿地管养考核:每次定期考核抽查 2 处以上公园、小游园、街头绿 |
地。 |
(3)新栽树木存活率应高于 95%,原有树木保存率应达到 100%,同时要达到长势好,无 |
病虫害,枝干健壮,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主、侧枝分布均匀适宜。草坪管养达到:覆盖率达 |
到 100%以上,基本无杂草,生长茂盛,颜色正常,平整美观,无病虫害。 |
(4)浇水、排水:浇水要及时,本着“保证植物正常生长、尽量节水”的原则浇足浇透(浇水 |
深度一般掌握在乔木 50 厘米以上,灌木 30-40 厘米,草皮 15 厘米以上)、不跑水、不漏水。浇 |
水后要及时扶直、填缝或封坑,一般情况下水渗下后 24 小时内完成。大雨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积 |
水 8 小时后仍不能渗下要及时排除。 |
(5)中耕除草、施肥:雨后或浇水过后 2-3 天及时锄划,锄划深度 3--5 厘米。施肥时期与 |
植物生长时期紧密配合,根据具体情况(如土壤性质情况,不同季节)来确定肥料种类,施肥均 |
匀合理,施肥量适当。 |
(6)整形修剪:要求以不影响景观为准。花灌木类按技术要求修剪及时、合理、株形美观、 |
无枯死枝、病虫枝、重叠枝、徒长枝、交叉枝、骈生枝等,剪下的枝叶及时清除(随剪随清);绿 |
篱类要适时修剪,修剪高度一致,篱面及四壁平整,棱角分明,及时清除剪下的枝叶(每个街区 |
或每块绿地要随剪随清)。 |
(7)防寒:在冬季降温以前,根据各种植物材料的耐寒能力的强弱,采取适当的方法预防 |
冻害的发生。如灌冻水与春灌、包裹、涂白树干、搭风障、清积雪等保护措施。 |
4、维养单位需按时完成下派的工作任务。 |
第七条 扣分标准 |
一、行道树管养 |
1、植物长势良好,树冠整齐美观,无光干、无歪斜、主侧枝匀称,分枝点合适,叶片生长 |
正常,未达到要求扣 1-3 分。 77 |
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招标文件
2、整路段修剪不及时一次扣 5 分;有枯枝、萌蘖枝、徒长枝、下垂枝,每处扣 0.5 分;修 |
剪后的草屑、枝叶没有及时清理的,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
3、发现病虫害防治不及时每处扣 1 分。 |
4、冬季不施肥、不松土或施肥、松土不到位的各扣 3-5 分。 |
5、对牵绳挂物、堆积杂物,穴有土包、树穴封闭、建筑垃圾等一处扣 0.5 分。 |
6、新栽树木抗旱浇水不及时或浇水不到位扣 3-5 分。 |
7、树木倒伏没有按时扶正,培土、浇水和搭支架的,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 |
8、树木缺死株没有及时清理和适时补植的,每发现一处扣 2 分;对未按同品种、同规格补 |
植的,每发现一棵扣 2 分。 |
二、绿带花坛、灌木管养 |
1、花灌木缺株或黄土裸露 5 ㎡内的每处扣 1 分,大于 5 ㎡的每处扣 1 分;修剪不整齐或不 |
合理每个地段扣 2 分。 |
2、绿带内冬季未施基肥,生长季节未施追肥,每一项扣 2-5 分,未松土锄草扣 2-3 分。 |
3、没有喷洒药剂预防病虫害的,扣 3 分;病虫危害株率在 3%以上的,视其危害程度扣 1- |
5 分。 |
4、绿带有枯枝败叶、白色垃圾、建筑垃圾和未及时清运的成堆垃圾每处扣 0.5 分。 |
5、植物生长茂盛、层次分明,无死株现象,花灌木开花正常,未达要求的每处扣 2 分。 |
三、草坪地被管养 |
1、绿地植物人为践踏而没有采取规范防护措施的,每一处扣 1 分。 |
2、绿带植物抗旱浇水不及时或浇水不到位的扣 3-5 分,灰尘冲洗不到位的每次扣 2 分。 |
四、设施维护与保洁 |
1 、站石、栏杆、园路、圆灯、桌椅、指 示牌、果壳箱、垃圾桶、护坡等设施有破损、歪、 |
斜没有及时修复的(包括往年遗留还未修复的),每发现一处扣 3 分。 |
2、擅自在绿地内搭建建(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没有及时清除的,每发现一处扣 3 分。 |
3、绿地内发现有塑模、纸屑、果壳皮、烟头、便迹、杂物的,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 |
4、绿地内安全防护设施搭设不规范,有破损扣 1 分。 |
五、日常管理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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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养单位巡查人员,应做好日常巡查自检,填写各养护绿地的巡查日志。城市管理局对 |
巡查日志进行抽查,不能及时提供的,扣 5 分;巡查日志空缺或内容不全,扣 1 分。 |
2、管养台帐及档案资料不完整扣 1 分;没有建立台帐和档案资料的扣 2 分。 |
3、管养单位应每日巡查其责任地段,及时发现树木倒伏、主干或枝条折断、交通事故损坏 |
绿地等问题。对树木倒伏、折断的,24 小时内采取扶正、支撑、修剪等措施加以补救;对交通 |
事故损坏绿地的及时与责任人或有关部门对接,积极处理,并将相关情况 12 小时内上报城市管 |
理局。如懈怠不查,措施不力,导致倒、断树伤人或绿化被损未获赔偿的,由管养单位负赔偿责 |
任,并扣 5 分/次。 |
4 、养护期间,绿地范围内出现未经园林 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安装工程,如场地的开挖、 |
广告牌的设立等,责任单位应立即进行阻止,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 12 小时 |
内未发现、未阻止或未及时反映、上报的,扣 5 分/次。 |
5、对破坏绿地树木和损坏花草的现象不及时制止,未补种恢复的扣 1 分;新闻媒体曝光, |
市、区领导各类批示中提出批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反映的园林管养问题,经查情况属实的, |
扣 2 分。 |
6、凡是群众来信、来访、热线电话中反映的园林管养问题,经查情况属实,且 24 小时内未 |
整改到位的扣 2 分。 |
7、逢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或各类迎检等活动,若不能按园林主管部门要求完成 |
交办任务,造成负面影响的,扣 5 分。 |
第八条 管养经费拨付 |
海城街道公共绿地管养经费依据街道绿地养护考核结果情况(综合市“五乱考核”、区级月 |
度考核等绿地考核结果,如市、区考核办法另有变动,再结合新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评分定档, |
予以拨付经费,按照百分等级评定,每月通报一次月考核结果。月考核分值平均分值为 90(含 |
90 分)以上为优秀,84 至 89 分为良好 77 至 83 分为达标,70 至 76 基本达标,70 分以下为不 |
达标。 |
90 分以上(含 90 分)且区级考核优秀全额给予该月度包干费(且区考核第一名,如因区域 |
调整,2022-2023 年度在龙湾区考核,考核成绩前三名给予全额) |
84 分至 89 分,扣该月度包干费 5% |
77 分至 83 分,扣该月度包干费 10% |
70 分至 76 分,扣该月度包干费 15% |
70 分以下为不达标,将扣该月度包干费 30% |
6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当月包干费。
街道下派任务(五个工作日)、数字城管平台(平台要求处置时限)、各类投诉
件平台(平台要求时间)等,如超时产生扣分情况每件扣除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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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采购人在收取发票并符合付款条款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月度包干费。
第九条本办法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街道环卫所负责解释,自2018年1月1日起执
行。
附件: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街道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考核表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街道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考核表 |
被考核单位: 年 月 日 |
项目 | 序号 | 评 分 细 则 | 分项得分 | |||||||||||||||||||||||||||||
行道树养护 管理 (30 分) | 行道树养护 管理 (30 分) | 1 | 1 | 1 | 植物长势良好,树冠整齐美观,无光干、无歪斜、主侧枝匀称,分枝点合适,叶片生 | |||||||||||||||||||||||||||
行道树养护 管理 (30 分) | 行道树养护 管理 (30 分) | 1 | 长正常,未达到要求扣 1-3 分 | 1 | ||||||||||||||||||||||||||||
行道树养护 管理 (30 分) | 行道树养护 管理 (30 分) | 2 | 2 | 2 | 整路段修剪不及时一次扣 5 分;有枯枝、萌蘖枝、徒长枝、下垂枝,每处扣 0.5 分; | |||||||||||||||||||||||||||
行道树养护 管理 (30 分) | 行道树养护 管理 (30 分) | 2 | 修剪后的草屑、枝叶没有及时清理的,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 2 | ||||||||||||||||||||||||||||
行道树养护 管理 (30 分) | 行道树养护 管理 (30 分) | 3 | 发现病虫害防治不及时每处扣 1 分。 | |||||||||||||||||||||||||||||
行道树养护 管理 (30 分) | 行道树养护 管理 (30 分) | 4 | 冬季不施肥、不松土或施肥、松土不到位的各扣 3-5 分 | |||||||||||||||||||||||||||||
行道树养护 管理 (30 分) | 行道树养护 管理 (30 分) | 5 | 对牵绳挂物、堆积杂物,穴有土包、树穴封闭、建筑垃圾等一处扣 0.5 分。 | |||||||||||||||||||||||||||||
行道树养护 管理 (30 分) | 行道树养护 管理 (30 分) | 6 | 新栽树木抗旱浇水不及时或浇水不到位扣 3-5 分 | |||||||||||||||||||||||||||||
行道树养护 管理 (30 分) | 行道树养护 管理 (30 分) | 7 | 树木倒伏没有按时扶正,培土、浇水和搭支架的,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 | |||||||||||||||||||||||||||||
行道树养护 管理 (30 分) | 行道树养护 管理 (30 分) | 8 | 8 | 8 | 树木缺死株没有及时清理和适时补植的,每发现一处扣 2 分;对未按同品种、同规格 | |||||||||||||||||||||||||||
行道树养护 管理 (30 分) | 行道树养护 管理 (30 分) | 8 | 补植的,每发现一颗扣 2 分 | 8 | ||||||||||||||||||||||||||||
绿带花坛灌 木养护管理 (30 分) | 绿带花坛灌 木养护管理 (30 分) | 9 | 9 | 9 | 花灌木缺株或黄土裸露 5 ㎡内的每处扣 1 分,大于 5 ㎡的每处扣 1 分;修剪不整齐或 | |||||||||||||||||||||||||||
绿带花坛灌 木养护管理 (30 分) | 绿带花坛灌 木养护管理 (30 分) | 9 | 不合理每个地段扣 4 分 | 9 | ||||||||||||||||||||||||||||
绿带花坛灌 木养护管理 (30 分) | 绿带花坛灌 木养护管理 (30 分) | 10 | 绿带内冬季未施基肥,生长季节未施追肥,每一项扣 2-5 分,未松土锄草扣 2-3 分 | |||||||||||||||||||||||||||||
绿带花坛灌 木养护管理 (30 分) | 绿带花坛灌 木养护管理 (30 分) | 11 | 11 | 11 | 没有喷洒药剂预防病虫害的,扣 3 分;病虫危害株率在 3%以上的,视其危害程度扣 1 | |||||||||||||||||||||||||||
绿带花坛灌 木养护管理 (30 分) | 绿带花坛灌 木养护管理 (30 分) | 11 | -5 分 | 11 | ||||||||||||||||||||||||||||
绿带花坛灌 木养护管理 (30 分) | 绿带花坛灌 木养护管理 (30 分) | 12 | 12 | 12 | 绿带有枯枝败叶、白色垃圾、建筑垃圾和未及时清运的成堆垃圾每处扣 0.5 分 | 绿带有枯枝败叶、白色垃圾、建筑垃圾和未及时清运的成堆垃圾每处扣 0.5 分 | 绿带有枯枝败叶、白色垃圾、建筑垃圾和未及时清运的成堆垃圾每处扣 0.5 分 | |||||||||||||||||||||||||
绿带花坛灌 木养护管理 (30 分) | 绿带花坛灌 木养护管理 (30 分) | 12 | 13 | 12 | 绿带有枯枝败叶、白色垃圾、建筑垃圾和未及时清运的成堆垃圾每处扣 0.5 分 | 13 | 绿带有枯枝败叶、白色垃圾、建筑垃圾和未及时清运的成堆垃圾每处扣 0.5 分 | 13 | 植物生长茂盛、层次分明,无死株现象,花灌木开花正常,未达要求的每处扣 2 分 | |||||||||||||||||||||||
绿带花坛灌 木养护管理 (30 分) | 绿带花坛灌 木养护管理 (30 分) | 14 | 绿地植物人为践踏而没有采取规范防护措施的,每一处扣 1 分 | |||||||||||||||||||||||||||||
绿带花坛灌 木养护管理 (30 分) | 绿带花坛灌 木养护管理 (30 分) | 15 | 绿带植物抗旱浇水不及时或浇水不到位的扣 3-5 分,灰尘冲洗不到位的每次扣 2 分 | |||||||||||||||||||||||||||||
绿带花坛灌 木养护管理 (30 分) | 绿带花坛灌 木养护管理 (30 分) | 草坪地被 (10 分) | 草坪地被 (10 分) | 16 | 16 | 16 | 修剪不及时,草边切割不整齐,生长高度超过 8 ㎝的扣 2 分;有秃裸、黄化、病虫害、 | |||||||||||||||||||||||||
枯死现象的,每一项扣 1-3 分 | 草坪地被 (10 分) | 草坪地被 (10 分) | 16 | 16 | ||||||||||||||||||||||||||||
17 | 草坪地被 (10 分) | 草坪地被 (10 分) | 无渍水、无旱象,草坪土壤平整,施肥及时,未达要求的每项扣 2-5 分 | |||||||||||||||||||||||||||||
绿地保洁设 施维护(20 分) | 绿地保洁设 施维护(20 分) | 18 | 18 | 18 | 站石、栏杆、园路、圆灯、桌椅、指示牌、果壳箱、垃圾桶、护坡等设施有破损、歪、 | |||||||||||||||||||||||||||
绿地保洁设 施维护(20 分) | 绿地保洁设 施维护(20 分) | 18 | 斜没有及时修复的,每发现一处扣 3 分 | 18 | ||||||||||||||||||||||||||||
绿地保洁设 施维护(20 分) | 绿地保洁设 施维护(20 分) | 19 | 擅自在绿地内搭建建(构)筑 物和其他临时设施没有及时清除的,每发现一处扣 3 分 | |||||||||||||||||||||||||||||
绿地保洁设 施维护(20 分) | 绿地保洁设 施维护(20 分) | 20 | 绿地内发现有塑模、纸屑、果壳皮、烟头、便迹、杂物的,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 | |||||||||||||||||||||||||||||
绿地保洁设 施维护(20 分) | 绿地保洁设 施维护(20 分) | 21 | 绿地内水面有杂物漂浮的,扣 2 分 | |||||||||||||||||||||||||||||
其它方面 | 22 | 22 | 22 | 专项任务及整改工作完成不及时每次扣 5 分;被省、市、区领导或上级相关部门提出 | ||||||||||||||||||||||||||||
22 | (10 分) | 22 | 批评的或被媒体曝光的每次扣 5 分; |
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 | 序号 | 评 分 细 则 | 分项得分 | ||||||||||||||||||||||||||||||||||||||||||||||||||||||||||||||||||||||
总分 | 最后得分 | 最后得分 | 最后得分 | ||||||||||||||||||||||||||||||||||||||||||||||||||||||||||||||||||||||
总分 | (100 分) | 最后得分 | 最后得分 | ||||||||||||||||||||||||||||||||||||||||||||||||||||||||||||||||||||||
考核人员签名: | 考核人员签名: | 最后得分 | 考核人员签名: | 最后得分 | 考核人员签名: | 考核人员签名: | 考核人员签名: | 考核人员签名: | 考核人员签名: | 考核人员签名: | 考核人员签名: | 考核人员签名: | 考核人员签名: |
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招标文件
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
一.总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
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推进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交货期,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
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
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评委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
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
三、评标程序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然后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的进
行符合性审查,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
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四、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其中商务技术80分(商务技术权值为80%),投标报价20
分(价格权值为20%)。
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内容进行综合评
审。以最终得分(即商务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
候选人(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前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名的投标
人推荐为备选中标人。
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原则决定。
五、评分细则
1.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定(80分)
各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定,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评定打分并
记实名。如任何一张表的一项评分内容分值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表无效。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
标人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合计值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的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
小数点后二位)。
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招标文件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作业人员配 备、排班计划 及人员管理措 施 | 0-12 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计划配备的绿化养护作业人员分配的合理性(人数 及工种、年龄结构配置、结合路段实际情况配置等),排班计划,人员管 理措施等的满足性、合理性打分。(0-10 分) |
1. | 作业人员配 备、排班计划 及人员管理措 施 | 0-12 分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的绿化养护作业人员中能提供满 6 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 明情况进行打分,提供 6 人及以上的得 0.5 分,提供 12 人及以上的得 1 分,提供 18 人及以上的得 1.5 分,提供 23 人及以上的得 2 分。 |
2. | 项 目 实施 拟 投 入 大 型设 备 配 置情况 | 0-10 分 | 供应商自有大型设备配置情况及购买承诺情况打分(0-10 分): (1)自有绿化洒水车1辆得2分,2辆及以上得4分; (2)自有登高车 1 辆得 2 分,2 辆及以上得 3 分; (3)自有运输自卸车1辆得1分,2辆及以上得2分; (4)自有管理车1辆及以上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自有车辆照片、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发票(复 印件加盖公章,车辆归属与投标单位名称须一致,否则不得分。提供资 料不全,不得分)。 |
3. | 拟 投 入 小 型 设 备配置情况 | 0-5 分 | 供应商自有:喷药机、剪草机、水泵、绿篱机、落叶吹风机、草坪梳草 机、打孔机、275 公斤及以上高压清洗机、剪叉自行走式升降机、割灌 机小型绿化养护设备,每一样设备得 0.5 分,最高得 5 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设备照片、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发票抬头 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 |
4. | 针 对 本项 目 现 状 的 调查 与 问 题剖析 | 0-12 分 | (1)根据投标供应商对原绿地养护现状、存在的问题和绿化养护的难 点、要点及各绿地调查的全面性等问题进行调查剖析。(0-6 分) (2)针对性的提出克服难点和要点技术措施。(0-6 分) 注: 存 在严重抄袭或 虚夸内容 过多或调查绿 地不全面 或针 对性 不强 或 重点不突出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得 0 分。 |
5. | 绿 化 养 护 组 织 管理 | 0-10 分 | (1)根据投标供应商整体组织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靠性,服务 意 识 是 否 明 确 到 位 、 条 理 是 否 清 楚 以 及 投 标 供 应 商 对 本 项 目 的 重 视 程 度打分。(0-5 分) (2)根据投标供应商具体针对本标段的绿化养护作业及实施打分。(0- 5 分) 注: 存 在严重抄袭或 虚夸内容 过多或针对性 不强或重 点不 突出 的或 可 操作性不强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得 0 分。 |
6. | 垃 圾 树 枝 清 运 方案 | 0-3 分 | 根据投标供应商垃圾树枝清运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靠性等情况打 分。(0-3 分) 注: 存 在严重抄袭或 虚夸内容 过多或针对性 不强或重 点不 突出 的或 可 操作性不强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得 0 分。 |
7. | 拟设立的各项 管理规章制度 及考核内容 | 0-10 分 | (1)根据项目管理机构整体架构合理性、管理措施及内部考核制度等, 进行打分。(0-5 分) (2)根据投标供应商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劳动保障体系(如员工福利 等)、安全生产措施、行政管理制度等,进行打分。(0-5 分) |
8. | 项目质量管理 保证措施 | 0-10 分 |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投标供应商的绿地养护质量(行道树、绿篱、 草坪养护质量)、人员效率、抗台、防汛防旱等质量管理保证措施,进 行比较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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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人同类项 目业绩及履约 评价 | 0-2 分 | 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绿化养护类似项目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 0.4 分,最高得 2 分。 注: 1.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履约评价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评价须为优(或优秀)),否则不得分。 2.同一服务续签合同不计。 |
10. | 投标人认证情 况 | 0-3 分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的,每个认证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注: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11. | 苗圃拥有情况 及智慧现代化 养护经验 | 0-3 分 | 投标人企业拥有在温州市内(含瑞安)苗圃 50 亩(含)以上的得 1 分, 无不得分。 注:提供农业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行政主管 部门面积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11. | 苗圃拥有情况 及智慧现代化 养护经验 | 0-3 分 | 投标人具有智慧市政绿化养护经验相关专利证书或著作权的,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备注:
(1)评标依据以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中有效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为准;
(2)业绩评分项,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评标标准要求为准。评标委员会、采购机
构在项目评审直至合同签订、履约期间,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投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原件,予以确认
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
处理。
(3)人员配备评分项: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单位近半年连续缴纳不少于3个月的
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的不纳入评分范围。
(4)投标人售后服务机构,应提交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投标报价评分(20分):
2.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1)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投标报价评分值为满分;
2)未满足折扣条件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2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位);
3)满足折扣条件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90%))×20(四舍五入,保留小
数点后2位);
4)如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5)所有投标人商务报价均超采购预算,重新组织招标。
3.政府采购政策说明
①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
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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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规定,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
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于未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投标人如为
监狱企业且投标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
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投标产品为本企业或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④以上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⑤投标如缺少须提供的一种功能或配置或服务,评标价将在其投标价的基础上加上其他投标人相
应分项价格的最高价。如若中标,该缺漏项费用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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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
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
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
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
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字:
年月日
注: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
机构邮箱:851368057@qq.com;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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